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认定是否彩礼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如何认定是否彩礼
  
  《婚姻法解释(二)》虽然明确规定了彩礼返还的情形,但对于彩礼范围未明确规定,因此造成相同案件不同处理。我们认为,除金钱外,实物也可纳入彩礼的范围。金钱与实物虽然表现形式不同,但性质相同,均可以成为彩礼。关于彩礼返还标准,具体可以从以下四方面进行考虑:
  
  一是对彩礼的性质进行区分,对于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婚等与按农村习俗给付彩礼要区别对待。对借订立婚约索要财物、买卖婚姻或以订婚为主,在骗取钱财后立即提出解除婚约的,该部分彩礼应当全部返还给当事人。
  
  二是对财物属性进行鉴别,对财物进行易耗和耐损鉴别,如金银首饰、交通工具、家电等耐损的消费品,一般在考虑合理损耗后可以列为返还的财产范围;而对于衣服、化妆品、烟、酒、食物等易耗的消费品,其已经消耗的可以不列为返还的财产范围。
  
  三是对财物的数额进行判断。对于在婚约中约定的大笔财物,若有证据证明已经完成交付的,应当考虑予以返还。而对于男、女双方带有赠与性质的见面礼、平时交往互赠的礼物数额较小的,可以不考虑在返还的财产范围内。
  
  四是对给付后彩礼的用途进行查明。已给付的彩礼可能已用于购置男女双方共同生活的物品,事实上已经转换为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或者已在男女双方的共同生活中消耗,因此,法院审理时在处理方式上也应当灵活掌握。
  
  二、关于彩礼返还标准是什么
  
  审判实践中,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基本可划分为四种类型:
  
  (1)未登记结婚也未同居生活;
  
  (2)已同居生活但未登记结婚:
  
  (3)已登记结婚但未同居生活;
  
  (4)已登记结婚且已同居生活。
  
  而《婚姻法解释(二)》第10条规定了应当返还彩礼的情形:“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依法律条文前、后款以及周延理解,可以认为法律仅规定了未登记结婚也未同居生活和已登记结婚但未同居生活两种情形,而对其他两种情形却没有囊括在内。同时司法解释也没有具体规定应当返还的比例以及返还比例所需考虑的因素,这给法院在审理婚约财产纠纷案件过程中带来诸多不确定性的认定,也容易引起当事人矛盾的激化。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个因素来考虑婚约财产彩礼的返还比例问题:
  
  第一要区分当事人是否同居生活;
  
  第二要判断双方当事人过错;
  
  第三要衡量婚约财产数额大小;
  
  第四要衡量双方家庭经济状况。
  
  结婚彩礼钱一般都选择在订婚的时候,双方家长都在场的情况下,给女方父母。如果选择不订婚直接结的话,那只要在结婚前,方便的时候给了就好了。至于男方家向女方家送彩礼的多少,要由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经济状况而定。
  
  
  
  
  
  
  
  


·“善意”的证明责任分配
      从当事人的立场来看,证明责任可以被概括为,当某个事实存在与否不明确时,某一方当事人将承担以该事实为要件的、于己有利之法律效果不获认可的危险或不利益。这种及于当事人的危险或不利益就是所谓的证明责任或举证责任。由该定义可知,证明责任分配到哪一方,将很可能影响到裁判的结果。关于不动产善...


·离婚协议上没写抚养权离婚协议书能否生效?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确认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生活而签订的协议,协议的内容大致可以概括为双方同意离婚并对夫妻的共同财产如何划分,以及孩子和老人的抚养权的规定。签订了离婚协议,并得到相关部门的认可,离婚协议生效。但有些夫妻在签署协议时并没有写清抚养权的归属,我们将就此问题为您讲解离婚协...


·哪些情况下离婚无效2023
      哪些情况下离婚无效2023 一、在哪些情况下离婚无效 1、男女双方非自愿离婚。 《婚姻法》第31条规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离婚必须是出于双方自愿。也就是说,夫妻确有解除婚姻关系的合意,其意思表示是真实的,不是虚假的。如果是由于一...


·申请执行抚养费可以申请几次
      申请执行抚养费可以申请几次 要看相应的执行依据是怎么写的,原则上来说可以申请一次。只要是对方没有按时给付就可以要求执行。实践中一般按照半年或一年申请执行,不然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


·一、婚内抚养费裁判规则是什么?
      一、婚内抚养费裁判规则是什么? 1、婚内争取抚养费的方法有协商和诉讼这两种。 2、婚内请求支付抚养费是可以的。我国在2011年8月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三条这样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


·如何写自愿放弃抚养权协议书?
      对于有孩子的家庭,夫妻离婚的,会涉及到抚养孩子的问题。有时候,男方会主动放弃抚养孩子,将其交给女方亲自抚养。为了明确双方责任,避免今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离婚双方得写一份协议,用书面形式确定下来。那么,自愿放弃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下面我们结合一篇范文了解下。 一、自愿放弃抚养权协...


·离婚协议中放弃抚养费,之后可以再诉请对方支付吗?
      法定情形下可以支持支付诉请,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这里的“必要”和“合理”很关键。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抚养方经济状况下降,无法独自承担抚养义务,或是子女出现升学、疾病等情况时,对离婚时承诺独自一人抚养...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构成强奸罪吗
      男性要是违背女性的意愿,采取暴力手段压制对方反抗,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的,那么这样的行为一般是会认定为强奸犯罪的。但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是否也能构成强奸罪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婚姻关系期间构成强奸罪的情形 (一)如果当事人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属于“死亡婚姻”。双方已...


·《最新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全文
      《最新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全文 ?《国家赔偿法》是针对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时,给他人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作出的赔偿。其中赔偿主体为国家。为了保证其在实践中的实施、运用,我国还制定了《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下文是整理的详细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


·孩子名下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1、李某夫妻两年前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并登记在了孩子的名下。根据《物权法》关于“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以及《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关于“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


·离婚后子女成为留守儿童抚养权怎么变更?
      人们到大城市打工时因为经济、户籍、教育原因无法带子女一同前往大城市,使孩子成为留守儿童。留守儿童已成为一大社会问题,他们缺少父母关爱和管教,在身心各方面比一般孩子更容易出现问题。离婚后孩子成为留守儿童抚养权怎么变更? 一、留守儿童的基本权益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赋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