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期间工资扣社保吗?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工伤期间工资扣社保吗?工伤期间工资要扣社保,工伤期间的社保按正常上班缴纳。职工在工伤期间,工资由原单位按月发放,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即按受伤前工回资标准支付答。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故工伤期间,职工的工资与受伤前的工资标准是一致的。因为社保也是一样的交纳。二、《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有关工伤期间的社保待遇等情况,应当严格按照上述法律规定进行处理,特别是造成了严重的劳务纠纷的,或者劳动者在工伤期间,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的标准交纳社保的,可以提出劳动仲裁处理,也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判决处理。
  
  
  


·工资拖欠多久是违法的
      1.工资拖欠实际上是工资拖欠不合理的简称,即雇主没有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工资支付期限而未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根据中国劳动法,工资应该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工人本人。《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还规定,工资必须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每月至少发放一次。因此,雇主应在自然月结束后3...


·在当今这个社会,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建设工程也在不断
      在当今这个社会,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建设工程也在不断的完善和发展,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建设工程质量是一大难点问题,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主要是由于相关部门的监督不力等原因造成的,那么,北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怎样进行规定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


·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是什么?
      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是什么? 企业工厂施工时产生的噪音是有规定的标准的,超过法规所规定的标准对环境形成噪声污染。因此对工业企业在生产运作时所产生的声量大小国家制定了相关标准控制其合适的范围,一旦超过了这范围,会受相关部分勒令整治。我们就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这一问题为您作出相关介...


·劳动合同法是我国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法律条文,关系到劳动者的各项
      劳动合同法是我国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法律条文,关系到劳动者的各项合法权力,也是劳动者维权的一项标准和依据。各地对于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也有基本的条例细则,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重庆市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是怎样的。 重庆市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


·手指的工伤鉴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鉴定的参考标准是根据受伤的部位选择不同的参考标准的,手指骨折的话,肯定参考标准也是根据手指工伤鉴定标准进行的。手指工伤鉴定评级以后,职工可以依据级别不等,要求不等的赔偿金。手指的工伤鉴定标准您可以大概的了解一下。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手指的工伤鉴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手...


·最新江苏九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赔偿是多少?
      每个省份的伤残鉴定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我们在申请认定之后都可以查询相关的法条然后自己进行大概的估算,如果是一线城市,拿到的可能会高一些,这些是跟城市发展水平有关系的,下面就跟我们一起来看看最新江苏九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赔偿是多少吧。 江苏省九级工伤赔偿标准是:1、医疗费 (工伤保险...


·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
      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没签合同的 老板不发工资的主要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解决: 1、和老板协商解决; 2、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3、对仲裁...


·中介童工处罚的规定是什么?
      中介童工处罚的规定是什么?我国有多项法律有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但是仍然有很多单位非法雇佣童工,甚至有的中介公司专门给单位招聘童工,对于这些无视法律的行为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而中介童工的处罚力度虽然和雇佣童工的处罚力度不同,但是我国的相关法律对中介童工处罚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一旦发现...


·劳动者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属于弱势群体,当劳动者遭到公司违法解除
      劳动者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属于弱势群体,当劳动者遭到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得到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双倍赔偿金。那么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呢?我们将为您解答。 (一)《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


·小伤是工伤
      小伤是工伤,如果要享受工伤待遇的,应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


·履行劳动合同要遵守什么原则
      履行劳动合同要遵守什么原则劳动合同履行应遵循的原则是:1.亲自履行原则,是由劳动本身的特点决定的;2.实际履行原则,当事人要按照劳动的规定完成义务,不能用完成别的义务来代替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3.全面履行原则,要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等履行全部义务;4.协作履行原则,劳动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