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满足哪些条件会构成故意损毁文物罪?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满足哪些条件会构成故意损毁文物罪?
  
  一、满足哪些条件会构成故意损毁文物罪?
  
  满足以下条件会构成故意损毁文物罪: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文物管理秩序,本罪的对象是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和被确定为全国审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所谓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是指具有重大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文物。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行为。所谓损毁,是指使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的文物部分破损或者完全毁灭,损毁文物的情况比较复杂,造成的后果各有不同,破坏的程度有轻有重,社会影响也有差异。处理时要作具体分析,认真区分违法和犯罪的界限。可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5条第3项的规定,对故意污损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损毁公共雕塑、尚不够刑事处分的行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明知是文物而故意加以损毁。至于行为人实施损毁行为的动机可能不尽相同,动机如何,不影响本罪构成,但是,如果行为人不知是文物将其损坏,或者虽然知道,但由于过失将其损毁,不构成本罪。
  
  二、故意损毁文物罪的处罚
  
  《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 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文物的科学、艺术价值是比较高的,这类物品需要采取特殊的方法来保存,任何可以接触到文物的人,不得实施任何可能会使得文物毁损的行为。毁损现象发生之后,法院在判断是故意还是过失毁损后,才会宣判最终的处罚。
  
  


·未成年人犯罪量刑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未成年人犯罪量刑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二、格式和内容辩护词一般由首部、理由和尾部...


·驾驶人员撞人逃逸什么罪?
      驾驶人员撞人逃逸什么罪?驾驶人员撞人逃逸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种特别恶劣的交通违法行为,要承担更为严厉的法律后果。交通肇事后,受害人往往处于孤立无援的危险状态,由于这种状态是由肇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造成的,所以产生了肇事人及时消除这种危险状态的法律义务。肇事后逃逸,不履行...


·在我国缓刑执行是什么意思?
      缓刑跟我国依法治国的理念是高度吻合的,因为我国的法律制度本身就是秉承着惩罚跟教育相结合的政策在实行的。缓刑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就起到着某种过渡性质的处罚措施,但是被判处了缓刑以后一般都会有一个具体的执行期,有些人对缓刑执行是什么意思就是比较疑惑的。 一、在我国缓刑执行是什么意思? ...


·刑事诉讼法中收集证据的主体有哪些?
      收集证据作为司法机关即侦查机关以及律师的一项法律权利,是侦查、调查的首要步骤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并且依据法律规定的范围和程序,收集证据和证据材料的法律活动。那么刑事诉讼法中收集证据的主体有哪些?我们为您搜集了以下资料,帮助您对此问题的了解。 关于收集证据的主体,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中回避适用于哪些人员
      一、刑事诉讼中回避适用于哪些人员 1、审判人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里的“审判人员”应当包括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院长以及参加合议庭的人民陪审员。 2、检察人员 “检察人员”应当包括助理检察员、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和检察长。...


·容留他人吸毒罪能判缓吗
      容留他人吸毒罪能判缓吗 一、容留他人吸毒罪能判缓吗 符合条件的,可以判处缓刑。 《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了缓刑的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定罪要件是什么?
      对于扰乱军事管理区正常秩序,影响其正常教学、科研和训练的,公安机关会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严重者还会触犯刑法,那么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定罪要件是什么?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定罪要件是什么? 1、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


·诽谤罪是比造谣、污蔑还要更加严重的伤害他人名誉和心理的行为,
      诽谤罪是比造谣、污蔑还要更加严重的伤害他人名誉和心理的行为,所以我国刑法将其列入处罚范围。但在具体案件中,进行诽谤行为的不仅仅是成年人,有时未成年人的行为也可以构成诽谤。那么,未成年造谣诽谤罪会不会受到处罚呢?今天我们就来一起看一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一、诽谤罪的概念 诽谤罪...


·价格欺诈刑事责任具体是什么
      价格欺诈刑事责任具体是什么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规定,对经营者的价格欺诈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什么是网络诈骗罪,怎么处罚网络诈骗罪
      什么是网络诈骗罪,怎么处罚网络诈骗罪伴随着互联网科技的不断发展,如今的诈骗犯罪也呈现出了新的形式——利用互联网实施诈骗犯罪,我们称之为网络诈骗罪。而很多时候网络诈骗罪造成的损失是比较大的,对此我国也在不断的加大对这类行为的处罚。那您知道究竟什么是网络诈骗罪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


·刑事自诉裁定书是否会送达对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内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判前,先期公告宣判的时间和地点,传唤当事人并通知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判决宣告后,应当立即送达判决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节自诉案件第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