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违约金上限多少 ?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合同违约金上限多少
  
  ?一、合同违约金上限多少
  
  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及《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民法典规定了对于违约损失的可预见性原则,即在预见性之外的损失,违约金过分高于的情况下,违约方可不予赔偿,这可以保护一方在认知能力或者偿付能力上的弱势。对于何谓可预见性以及预见的程度,需要法官依据正常人的合理判断进行自由裁量。
  
  二、合同违约怎么处理
  
  1、自救手段
  
  依民法典规定,对于预期违约,守约方享有合同解除权,可单方解除合同,并可请求对方赔偿损失。此规定比较适合明示毁约。但对于默示毁约而言,因难以掌握对方违约的确切证据,故守约方不宜解除合同,但可参照民法典规定,中止履行合同,以避免扩大自己的经济损失。
  
  2、司法救济
  
  依民法典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对方可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此种措施,对于明示毁约易于操作;但对于默示毁约,守约方须掌握对方预期违约的确切的证据后方可诉诸法律,否则,将因证据不足反而于己不利。
  
  3、等待履行
  
  当一方预期违约,可坚持合同的效力,要求或等待对方到期履行合同,以静观对方的态度是否有所变化,然后决定是否采取相应措施。对于明示毁约,守约方应明确要求对方撤回毁约的意思表示,而不能一味地坐等对方履行,以免扩大损失。对于默示毁约,守约方一时无确切证据证实对方毁约,可等待对方到期是否履行;若对方到期不履行,可依实际违约中的不履行情形追究其违约责任,或者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经营权转让合同范本怎样写?
      经营权转让合同范本怎样写? 现如今经济发展愈发繁荣,经营权的变更较之以往也活跃了不少。而我们知道在经营权转让过程中,转让价格成了转让合同能否达成的关键因素。所以对于合同的签订一定要特别关注。以下是我们为您精心准备的经营权转让合同范本。欢迎参考阅读! 经营权转让合同范本 甲方...


·合同撤销权的合同相对人的撤销权是什么?
      合同撤销权的合同相对人的撤销权是什么?一、合同相对人的撤销权 1、相对人有撤销合同的权利。这里的撤销权,是指合同的相对人在法定代理人未追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合同之前,撤销自己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作的意思表示。 2、在此类合同中,仅有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权,而没有相对人的撤销...


·运输属于实践合同么,实践合同与承诺合同有什么区别?
      运输属于实践合同么,实践合同与承诺合同有什么区别? 一、运输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不同的看法: 一种观点认为:“运输合同一般为诺成合同,但以托运单、提单代替书面运输合同的,因承运人往往需要收取货物并核查后才能签发提单或在托运单上盖章,故这类合同应为实践合同”。 另一种观点认...


·无效合同已被履行怎么办
      无效合同已被履行怎么办 一、哪些情形下合同无效 1、当事人无合法资格而无效 如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订立的合同,未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的合同;未获得追认的无权代理合同;没有法人资格却以法人名义订立的合同等。 2、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并因此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


·合同履约管理制度
      合同履约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公司为了规范合同履行,对合同进行有效地管理,明确各个负责方的职责所在,一般都会制定相关的合同履约管理制度,那么合同履约管理制度有哪些要求呢?的我们在下文就为您提供一份关于合同履行管理制度的范本,方便您更为方便的认识合同履约管理的具体的制度要求。 合...


·保证合同可以单独存在吗
      保证合同可以单独存在吗现在很多当事人在签订债权债务合同的时候,都存在一个从合同的情况,在主合同发生纠纷的时候,从合同也会跟着出现纠纷,那么保证合同可以单独存在吗?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保证合同可以单独存在吗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亦无效,尤其是独立担保,即...


·定金合同生效的六大条件是什么
      定金合同生效的六大条件是什么1、定金合同成立。定金合同成立是定金合同生效的前提,也是其必备要件之一。定金合同自定金交付时生效。2、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任何合同的生效都要以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要件。定金合同的生效需要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


·合同中无权处分有什么构成要件
      实践中有些人在保管他人财产将他人财产出卖,或者是夫妻一方未经过另一方的同意而擅自出卖夫妻共同财产,这些都属于无权处分行为。那么合同中无权处分有什么构成要件?一方擅自出卖无权处分的财产,其所订立的无权处分合同是否有效?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展开介绍,希望能够为您答疑解惑。 一...


·一、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是什么?
      一、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是什么?出租人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承租人本合同月租金的两倍作为违约金。如承租人要求出租人继续履行合同的, 出租人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对方支付月租金0.5%的滞纳金。出租人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


·承揽合同质量诉讼时效是多久?
      承揽合同质量诉讼时效是多久?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为3年,几类特殊的争议,如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其他法律规定了特别时效的,依照其规定,如海...


·一、出租人能否提前解除租赁合同?
      一、出租人能否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主要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单方行使解除权,解除租赁合同:1、《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