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共同财产合法转移方法有哪些?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夫妻共同财产合法转移方法有哪些?夫妻共同财产合法转移方法有,经夫妻双方协商一致之后,1、将财产赠送给自己的孩子、赠送给福利机构等;2、将财产投资于公司、企业经营;3、将财产用于购买房屋;4、将财产用于赡养夫妻双方的老人等。二、非法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1、隐藏夫妻共同财产所谓隐藏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将财产藏匿起来,不让他人发现,使另一方无法获知财产的所在从而无法控制。无论是夫妻共有的房屋,还是存款、股票、公司股权、有价证券,或者是古董等贵重物品,都有可能被隐藏。2、变卖夫妻共同财产变卖是指将财产折价卖给他人。这里的变卖,是真实的买卖,即受让人一般是善意第三人,对出售人与配偶存在离婚纠纷及未征得配偶同意变卖财产并不知情,且大部分情况下是以市场价购买。3、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毁损是指采用打碎、拆卸、涂抹等破坏性手段使物品失去原貌,失去或者部分失去原来具有的使用价值和价值。4、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伪造债务是指制造内容虚假的债务凭证,包括合同、欠条等,并将所涉共同财产据为己有。三、如何举证证明转移共同财产(一)针对夫妻共同存款的流向,可以向存款所在银行查询账户流水走向,若自己无法查询,则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法院向银行查询账户记录,并且需要求对方在法庭上说明存款的去向和用途,审核其转款的必要性和真实性。(二)如果出现一方私自出售(赠与)夫妻共同房产的情况,另一方可以依法主张合同无效(但第三人善意取得的除外)。根据法律规定,任何一方均不能擅自处分夫妻重大共同财产,如买受人知道该房产系夫妻共同财产还从单方处购买,则难以认定其属于善意取得。关于房屋买卖的信息,可以在房屋登记部门申请查询。(三)如果是以与他人串通伪造债务的方式转移共同财产的,在夫妻离婚时,由作为配偶一方的债务人举证证明,其所借债务是否基于夫妻双方合意或者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举证证明不能,配偶另一方则不承担债务偿还份额。如果配偶一方举证证明所借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该配偶一方则不承担偿还责任。由于法律规范,明确规定了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有相同的处置权,故此任何一方都是不得在对方并不知情的情形之下,就擅自将财产转移出去,否则一旦损害了对方的财产权益,不仅夫妻感情会受损,转移的一方还有可能需要承担支付赔偿金的责任。
  
  
  


·拍到老公到第三者家照片可以是重婚吗?
      拍到老公到第三者家照片可以是重婚吗?一般情况下不构成,婚外情的取证方式要注意,无论是当事人自己亲自取证,还是请其他人帮你取证,必须要注意的是,都不能侵犯个人权利,否则,法院将不会采信。光有照片只能是单纯的出轨做法,不构成重婚,但在离婚时能够作为证据争夺赔偿以及子女抚养权。在实践中...


·盐城滨海抚养费一般多少?
      双方的婚姻破裂必然导致离婚,如今离婚率也是居高不下,更有上升的趋势。而在离婚过程中将会出现诸多的问题纠纷,比如关于财产分割或者孩子抚养费的问题等,在婚姻法中对这些问题都有规定,保护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失,那盐城滨海抚养费一般多少?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子女抚养费的确定数额三大标准: ...


·外遇和别人有孩子算不算重婚
      外遇和别人有孩子算不算重婚 一、外遇和别人有孩子算不算重婚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与他人同居生子算不算是重婚,要依据同居对象是否结婚而定,如果已经结婚的,并且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就会构成重婚罪。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


·新婚姻法离家出走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民法典》离家出走方面是怎么规定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


·离婚财产诉讼审计费用是怎样规定的?
      离婚财产诉讼审计费用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3条规定,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


·离婚后男方失去抚养权崩溃怎么办?
      离婚后男方失去抚养权崩溃怎么办?婚后若是男方无法接受失去抚养权的事实那么可以采取相应的办法要回孩子的抚养权,一般来说,离婚后如果想要回子女抚养权的话,可以通过两种方式:1、要回孩子的抚养权的两种形式。要回孩子抚养权,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


·天津河北区民政局离婚登记办理材料有哪些?
      天津河北区民政局离婚登记办理材料有哪些? 一、天津河北区民政局离婚登记办理材料有哪些? 1、当事人持有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居民身份证或者常住户口簿丢失,当事人应当先...


·一、家庭暴力能提出离婚赔偿吗?
      一、家庭暴力能提出离婚赔偿吗? 家庭暴力能提出离婚赔偿,在因为家庭暴力起诉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赔偿之前因为家庭暴力的物质损害,因为家庭暴力精神痛苦,还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提出损害赔偿的必须与提起离婚诉讼一并提出,否则法院会不予受理。 二、家庭暴力如何取证? ...


·遇到离婚期间转移财产该怎么办?
      在当代生活中,随着人们婚姻观念的趋于理性,离婚已经不是很不齿的事。在婚姻出现问题时,人们都会用离婚的方法及以解决。为了避免过大的财产损失,所以,常常会出现婚前转移财产的现象。那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遇到离婚期间转移财产,该怎么办呢?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


·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该如何行使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很多人都能够想到要对抚养权和抚养费进行处理,但其实对于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而言,除了要支付抚养费外,同时也是享有探视权的。那通常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该如何行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该如何行使 子女探望权行使是指离婚后,间接扶养...


·解除婚姻关系的条件有哪些
      说到解除婚姻关系,相信您都清楚这其实就是指夫妻离婚。当然,在我国,不管夫妻最后是通过哪一种方式离婚的,都必须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才行。那到底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条件有哪些?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解除婚姻关系有哪些条件? 依据该法律原则,婚姻关系是依据当事人自愿建立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