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继承开始的时间怎样确定?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被继承人在去世之后,对于其生前所有的合法财产,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但这个继承也是有一个具体的开始时间,那么我国规定的继承开始的时间是怎样确定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继承开始的时间怎样确定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开始的时间因情形的不同,有不同的规定:
  1、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2、如果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并且不能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果几个死亡人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正确认定继承开始的时间,具有重要意义:
  (1)它是遗嘱和遗赠生效的时间。
  (2)它是确定被继承人遗产实际内容的时间。
  (3)它是分割遗产和放弃继承权效力应溯及到的时间。
  (4)它是法律上的期待继承权转化为现实继承权的时间。
  (5)它是确定继承人范围的时间。
  (6)它是20年最长权利保护期的起算时间,因继承发生的民事纠纷,从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继承开始的原因应该是被继承人死亡,所以,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该即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与继承相关的人。如果有继承人出于个人恩怨或侵吞遗产的目的故意不通知其他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可能会引发吊唁权之类的争议,不排除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可能。另外,在有继承权的各方未达成处理一致或未经法院判决前,相关持有遗产的人应该妥善保管遗产。其他继承人也应尽快了解遗产情况。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遗产应由一定的人加以保管,保管人可能是继承人,也可能是非继承人;保管遗产支出的费用应当从遗产中扣除或者由继承人支付;对于享有合法的继承权但无法参加继承的人,应保留其应继承的份额,并为其确定遗产保管人或保管单位。
  二、进行遗产分割的方式有哪些
  继承开始后,为避免争议,应尽快就相关遗产继承问题进行协商,无法自行协商的,可以找街道、村委会、其他亲属进行协调,也可以找律师进行咨询分析并听取相应建议。如协商一致,应尽快达成书面分割意见确认;形成一致后,动产可直接分割,不动产、存款等需要办理过户的财产,应及时办理继承公证后过户;如确实分歧较大,无法协商,建议尽快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判决。实践中,有些人协商不成也不起诉,就有可能造成时效超过,权利得不到保护,或者虽然没有超过时效,但相关遗产灭失或状态发生变化,给继承遗产造成认定难、分割难等障碍。
  关于继承开始的时间,我国规定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而此时是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这还要看实际的情况是怎样的。由于在遗产继承的过程中很容易产生纠纷,此时建议当事人最好还是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再进行处理。


·继承人放弃转继承怎么写?
      继承人放弃转继承怎么写? 一、继承人放弃转继承怎么写? 继承人放弃转继承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写明,一般需要写明放弃继承的时间、原因以及明确的表示等。我国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


·遗赠抚养协议遗嘱法定继承三者关系
      在我国,离婚已经是非常普遍的问题了,离婚就会牵扯到财产分割和抚养权的问题。当然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诉讼离婚需要经过法院上诉。在遗产继承中,当同时存在遗赠抚养协议、遗嘱和法定继承时,那么遗赠抚养协议遗嘱法定继承三者应该如何处理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法定继承是...


·一、遗产税如何征收比例是多少?
      一、遗产税如何征收比例是多少? 我国没有开始征收遗产税,继承遗产并不需要向国家交遗产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之规定,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的不征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


·子女和妻子是不是第一继承人,如何继承遗产
      公民死亡后,如果没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此时就按照法定方式来继承遗产。这个时候要区分第一继承人与第二继承人。那么子女和妻子是不是第一继承人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子女和妻子是不是第一继承人 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一顺序的人,包括配偶...


·父母生前没有遗嘱怎么分配遗产
      父母生前没有遗嘱怎么分配遗产 被继承人死亡后,没有遗留遗嘱的,根据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具体分配方式为: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


·法定继承人证明找谁开?
      法定继承人是指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的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者,法定继承人按继承顺序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想要依法获得被继承人的财产,继承人就需要提供法定继承人证明等材料。那么法定继承人证明找谁开呢?法定继承人顺序是怎样规定的?下面我们就来为您一一解答。 一、法定继承人证明找...


·一、在继承纠纷中起诉分割遗产谁是被告?
      一、在继承纠纷中起诉分割遗产谁是被告? 被起诉的其他继承人就是被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0条:“继承诉讼开始后,如继承人、受遗赠人中有既不愿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应追加为共同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再列为当事人...


·继承人可以放弃部分继承权吗
      可以放弃部分继承权吗我国现行继承法对此未做明确规定。一般认为,继承权具有不可分性,只能全部接受或者全部放弃,而不能附加任何条件,不允许部分接受或部分放弃继承。如果允许继承人部分放弃继承权,就会导致继承人只继承权利,而不承受义务。如果继承人只想得到部分遗产权利,而将应得的其他遗产权...


·继承案件管辖权异议可以在开庭时提出吗?
      继承案件管辖权异议可以在开庭时提出吗?继承案件管辖权异议是不可以在开庭时提出的,而是应该在提交答状期间提出,在开庭时提出的异议请求是不会被受理的。法律依据: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


·允许部分放弃继承权我国现行继承法对此未做明确规定。一般认为
      允许部分放弃继承权我国现行继承法对此未做明确规定。一般认为,继承权具有不可分性,只能全部接受或者全部放弃,而不能附加任何条件,不允许部分接受或部分放弃继承。如果允许继承人部分放弃继承权,就会导致继承人只继承权利,而不承受义务。如果继承人只想得到部分遗产权利,而将应得的其他遗产权利...


·根据法律规定立遗嘱的如何继承?
      根据法律规定立遗嘱的如何继承? 一、根据法律规定立遗嘱的如何继承? 根据法律规定立遗嘱的继承需要严格的按照遗嘱的内容执行,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