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 交通逃逸的认定标准及处罚是什么?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一、 交通逃逸的认定标准及处罚是什么?
  
  (一)认定标准: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二)处罚:
  
  1、行为人处罚。一般交通肇事罪要死亡1人,或重伤三人以上,承担事故主要或全部责任的才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有逃逸情节,只要一人重伤就可以追究刑事责任。而且有逃逸情节的要加重处罚。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2、相关人员处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选择律师很困难?马上使用下方【刑事辩护律师查询系统】,获取资深律师信息、收费详情,放心选择,靠谱选择!
  
  二、交通肇事逃逸行为责任认定
  
  1、出于逃避法律责任,但履行救助义务。如行为人交通肇事将人撞倒后,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后逃离现场。120医护人员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这种情形下,行为人虽构成逃逸,但主观恶性不深。对于这种情形,认定责任时应该从宽。
  
  2、出于逃避救治伤者,逃逸后主动投案。法律之所以规定逃逸是加重情节,就是考虑对受害人生命的保护。逃逸造成的最严重后果就是,使伤者缺乏救助,导致伤势严重以致死亡。所以这种情形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
  
  3、既逃避法律责任又逃避救治伤者。行为人在主观上大多是两者的竞合。对于这种情况,显然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在量刑幅度内予以从重。如果其结果导致受害人的死亡,则是逃逸行为情节的再次加重,构成“因逃逸致人死亡”。
  
  对于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认定,应当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有关处罚的依据,还需要根据有关法律程序来进行认定,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交警部门,并依据实际的责任认定情况来进行办理。
  
  


·职工车祸误工证明怎么开?
      职工车祸误工证明怎么开? 一、职工车祸误工证明怎么开? 误工证明 兹证明——(身份证号码: )系我单位员工,担任 职务。月收入为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其因 ,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未上班工作。根据本单位规定,扣发其间工资总计为人民币 万 仟 ...


·退回侦查再次移交的案子的期限是多久?
      一、退回侦查再次移交的案子的期限是多久?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


·无锡运管处出租车误工费的标准是什么?
      无锡运管处出租车误工费的标准是什么?“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


·校车超载事件2023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校车超载事件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虽然我国在过去一段时间加大财政补贴力度,逐渐为各大学校添置了校车,以解决未成年人上下学的安全问题。但是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常常会出现超员超载等违法行为。因此就有这样的问题:校车超载事件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校车超载事件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对于校...


·交通肇事一死四伤如何处罚?
       一、交通肇事一死四伤如何处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


·房地产交易其实更多表现为一些商品房、办公楼的购买。由于这些属
      房地产交易其实更多表现为一些商品房、办公楼的购买。由于这些属于不动产,因此在实际购买的时候除了当事人要达成一致外,同时还需要办理过户手续,可能就会涉及到公证的问题。那通常哪些房地产交易需要公证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房地产交易需要公证 房地产公证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


·交通事故诉讼主体该怎么认定
      进行交通事故诉讼的,需要确定诉讼的主体,说的简单点其实也就是要确定交通事故诉讼中的原告方与被告方。那具体交通事故诉讼主体是怎么认定的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机动车辆的增多,当事人因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向法院起诉也逐...


·江苏交通事故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江苏交通事故赔偿是怎么规定的?江苏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应该根据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


·一、城管执法车喝酒算不算醉驾?
      一、城管执法车喝酒算不算醉驾? 城管执法车驾驶人员喝酒开车的情况下,也算醉驾行为,执法人员更应当加重判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期限是多长?
      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双方当事人对事故责任各执己见,产生纠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出具便十分重要。当然,责任认定书不总是反应事故真相,这时我们就需要对责任认定书进行复核,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期限是多长呢?网站我们为您解答。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定义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


·醉酒驾车在法律上是的判定是很严格的,酒驾的刑法比醉驾的刑法要
      醉酒驾车在法律上是的判定是很严格的,酒驾的刑法比醉驾的刑法要轻一点,但是我国是严禁喝酒开车的,一经发现就会吊销驾照以及罚款,如果严重的话,可能还有追究法律责任,那么醉驾一定要坐牢吗?我们整理了以下一些例外的情况给您看。 一、醉驾一定要坐牢吗? 不一定。醉驾会被以危险驾驶罪处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