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涉外婚姻婚前财产公证的流程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涉外婚姻婚前财产公证的流程
  
  结婚是一件喜悦的事情,涉外婚姻是更是一件令人津津称道的喜事。但是在涉外结婚中,结婚前财产公证该如何进行?这个的问题令新人们感到十分困惑。下面为您介绍涉外婚姻婚前财产公证的流程。
  
  一、涉外结婚公证的流程
  
  对于来自国外的法律文件,不论是国外职能部门的证明文件,还是当事人自己的意见声明,需要在国内法院作为证据使用的,都需要办理公证、认证手续。在涉外法律事务中,公证与认证是结合在一起的。外国政府职能部门的公证是对法律文书的内容及合法性进行确认,外国外交部门的公证是对政府职能部门的印章或签名进行确认,而我国使领馆的认证则是对外交部门的印章或签名的有效性加以确认。只有经过以上几步确认之后的国外法律文书,国内法院才会作为证据使用。
  
  (一)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1、需要经过文书生成地的公证机关公证;
  
  2、到该国外交部门办理认证;
  
  3、送交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只有经过这三步确认的文书,才能在国内的法院使用。
  
  (二)当事人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当事人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其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证明。
  
  2、当事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夫妻双方照片。
  
  3、代理人代为申请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二、办理涉外结婚公证要注意什么?
  
  (一)如果结婚证书遗失的,应根据1986年3月15日民政部发布的《婚姻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根据当事人提交的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的《夫妻关系证明书》出具公证。
  
  (二)对于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的所谓事实婚姻当事人,要求申办有关结婚公证的,应先补办结婚登记手续,然后凭结婚证书出具公证书。
  
  (三)对于在我国第一部《婚姻法》公布施行前(即1950年5月1日以前)按当地风俗习惯结婚,且无结婚证的,经审查核实后,给予办理夫妻关系公证书。
  
  (四)对于解放前按当地风俗习惯结婚,写有民间结婚证书,且在结婚书上写明结婚时间、地点的,可以换发方式,为当事人出具结婚公证书。
  
  (五)对我国第一部婚姻法公布前结婚的,如当事人出国时间久远,又没有户籍等档案资料可查的,可以由两名以上的知情人出具声明书,声明了解他们的结婚情况,公证处再就此声明书加以证明声明人签名盖章属实。
  
  (六)双方均是我国自费留学生,在国外登记结婚,回国后,为了去第三国而申办结婚公证的,公证处可凭当事人提供的经原婚姻缔结地国外交部或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结婚公证书,为其出具夫妻关系公证书,但不能出具结婚公证书。
  
  三、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流程
  
  (一)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薄,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已婚也可补办)。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证明财产属性的证明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
  
  (二)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三)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四)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至此,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
  
  四、办理婚前财产公证要注意什么?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不是法律上规定的必须公证才生效的事项,它遵循的是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其具体程序是:协议双方当事人应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申请办理,填写公证申请表,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财产权利证明,婚前财产协议书(当事人没写协议的公证员可以应当事人的要求代为书写),其它证明材料。公证员在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中,除要认真审查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是否具备,意思是否表示真实、协议的内容是否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外,认为还要注意审查以下几个方面:
  
  (一)注意审查婚前财产协议中的内容,约定的财产要做到双方当事人无争议。但在财产的权属问题上,并不是都不存在争议。如笔者在办理这类公证中,就遇到有个别当事人,在结婚前就在一起共同生活了好几年,双方经济共同支配、购置财产(如汽车、房产、股票等),但财产权利凭证上却只写了一方当事人的姓名,表面看是一方的婚前财产,而实际上却是双方共有的。
  
  还有的个别的当事人,在准备结婚前,共同出资购房,购买家具、电器等物品,但财产权利凭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姓名,实际上在这样的财产的权属问题上已存在着问题。因此,公证员在办理此类公证时,一定要注意审查双方当事人在约定的财产权属上是否存在纠纷,协议中财产的归属,债权债务处理的内容上是否明确,要做到双方当事人无异议才能办理公证。
  
  (二)对没有房屋产权凭证的婚前财产公证,要注意收集当事人购置财产时给付款项的证明材料。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当事人已实际占有、使用房屋,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未获得房屋的产权凭证;还有的当事人,购买了房屋,在房屋还未交付、产权凭证未获得前就准备结婚而申请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这里,我们已经为您讲解了涉外婚姻婚前财产公证的流程,以及财产公证的一些知识,涉外婚姻因为其特殊性,必然让很多新人对相关的问题有疑惑,你在这方面需要帮助的话,请您来电咨询的在线律师,我们的律师会为您提供专业的解答。
  
  


·夫妻想起诉离婚是去哪里提起诉讼
      起诉离婚也就是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我们知道协议离婚是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申请,而起诉离婚的话则需要确定管辖法院。那具体来说夫妻想起诉离婚是去哪里提起诉讼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夫妻想起诉离婚是去哪里提起诉讼 通常情况下...


·一、小三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
      一、小三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


·返还彩礼有没有比例要求彩礼返还都有比例
      返还彩礼有没有比例要求彩礼返还都有比例,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百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减少的数额一般确定为彩礼总额的10%至50%之间。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


·一方因赌博离婚财产怎么分?
      在夫妻双方离婚的原因中,感情破裂应该是最主要因素,其中有些情况是因为一方长期赌博,对家庭产生严重不良印象造成的。双方处理离婚事宜的时候,最关注的焦点无疑是儿女抚养权分配和财产分割上面。那么一方因赌博离婚财产怎么分?我们针对这个不少人关心的话题,在下文展开有关论述。一、一方过错导致...


·一、法院调解离婚费用是多少?
      一、法院调解离婚费用是多少? 按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法院以调解方式结案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法律依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未婚生子怎么争抚养权?
      结婚生子是每个夫妻要经历的事情,但是随着人们的性观念在逐渐的开放,人们对于爱情的追求是自由的,不仅出现很多同居现象,而且还有很多婚前性行为,这样的行为很可能导致女方怀孕,致使孩子的诞生,那未婚生子怎么争抚养权?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未婚生子怎么争抚养权? 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


·一、夫妻已分居财产分割怎么进行?
      一、夫妻已分居财产分割怎么进行? 在夫妻因感情破裂而分居,分居期间夫或妻一方的所得财产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以及一般理解,因为此时婚姻关系尚处于存续期间,如夫妻双方没有约定,则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时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


·两人结婚分居多久自动离婚
      两人结婚分居多久自动离婚 一、两人结婚分居多久自动离婚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只能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进行,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也就是说,离婚必须通过向民政局登记离婚或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方式进行。 有些夫妻常常认为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这是因为他们误解了《婚姻法》规定...


·小孩抚养权是谁户口就跟谁么?
      夫妻双方在闹离婚的时候,除了要对离婚财产进行分割外,有小孩的家庭,还要解决好小孩的抚养权归属这个问题。很多时候,小孩的户口是跟随父亲一方的,这时,男方主张以户口为依据要求拿到小孩的抚养权。那么小孩抚养权是谁户口就跟谁么?针对这个问题,我们谈谈自己的看法。一、小孩抚养权是谁户口就跟...


·遭遇“家庭暴力”怎么办
      要及时向有关机构反映,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是举报家庭暴力问题的重要途径。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一般认定家暴行为的证据主要有以下几类:一是公安机关的接警记录;二是受害者自拍受伤的伤情照片;三是医院的伤情报告;四是证人、证言;五是公安机关出具的告诫书。家暴受害者可收集这些证据...


·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时,出租方应该返还押金吗?
      1. 租赁押金是合同履约金的一种。合同履约金是指为合同的履行所提供的一种金钱保证,不是法定的债的担保方式,并在双方合同到期或者依法解除时才予以退还。 2. 之所以出租人要收取押金,是因为出租人把自己的房子和相关附属物品交给承租人使用,为确保承租人在使用过程中给租赁物造成的损害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