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种不属于工伤事故2023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哪种不属于工伤事故2023
  
  一、哪种不属于工伤事故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以下情形不属于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一般情况下,以下几种情况都属于工伤范围: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
  
  4.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5.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的规定。
  
  7.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8.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9.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 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主要是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申请工伤认定的资料的过程。申请工伤认定,一般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和诊断证明,实践操作过程中,部分地区要求必须提交证人证言,张士谦律师认为是违法的,具体见《申请工伤认定不必提交证人证言》一文。
  
  申请工伤认定后,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当受理,向用人单位送达举证通知书,进行调查,并在60天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可以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对依据《职业病防治法》作出职业病诊断或鉴定的,可以不经过调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
  
  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后60日内向人民政府或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复议,或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需要注意,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是发生工伤后,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可以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情况特殊的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现实生活中,建设工程施工之前或期间,建设单位为了维护自己的经
      现实生活中,建设工程施工之前或期间,建设单位为了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往往会与施工单位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一定数目的金钱,即工程质量保证金来约束施工单位。那么,作为保证金的一种的工程质量保证金退还时间又是什么呢?一、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是多少?工程质量保证金又称...


·工程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标准是什么?
       工程质量管理是对工程一项重要管理内容,它是对工程安全问题其决定性作用的一项检测性内容,那么工程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标准是什么?对于工程质量管理我国是采取企业自行监督和政府监督结合来做,具体内容下面就由本站我们来为您解答。 工程质量管理是指为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运用一整套质量管理...


·石家庄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不管是在工地上也好还是在办公室也好,只要是在上班时间受伤或者是职业病都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但是很多城市根据其发展水平的不同,其工伤鉴定标准不一样,自然赔偿费用也是不同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就来看看石家庄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十级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 医疗费、一次性...


·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计算基数及索赔时效
      一、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规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


·年底员工合同未到期被辞退的规定是什么?
      年底员工合同未到期被辞退的规定是什么?年底员工合同未到期被辞退的规定是需要根据双方当事人所约定的违约赔偿金来进行,一定损害方面的具体赔偿费用的支付,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协商情况确定赔偿,是解决双方纠纷最节省时间精力的,因此,如果劳动者跟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有约定的赔偿就按照约定的...


·砌体工程的质量要求是什么?
      砌体工程的质量要求是什么虽说随着工程技术的进步砖砌体建筑已经减少了许多,但是在当前工程建设中还有有很多都会涉及到砖砌体,而且砖砌体的工程建筑是有许多要求的,其中砌体工程的质量要求是需要得到我们重视的,不管是施工方还是检验放都需要对砌体工程的质量要求有一定的了解,那具体来说砌体工程...


·怎么对法定假加班工资计算?
      怎么对法定假加班工资计算?在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都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给员工放假,当然此时如果情况特殊的话,也是可以安排员工指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不过安排了加班同时要支付加班工资才行,实践中该怎么对法定假加班工资计算呢?现在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怎么对法定假加班工资计算《劳动法...


·员工签订工资协商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我们知道,员工入职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同样,在协商工资变更时还需要签订工资协商合同。那么,员工签订工资协商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包含该问题答案的一份材料,不清楚的朋友可以稍作了解。 员工签订工资协商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直接签订试用期合...


·劳动关系调解员在进行调解的时候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在当今这个社会,在许多的工作中,都会发生一些劳动争议,这个时候一般都会先进行协商调解,在我国,存在着这样一种职业,也就是劳动关系调解员,他们会运用专业的知识化解纠纷,进行协商。那么,劳动关系调解员在进行调解的时候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充...


·劳动关系成立的四个条件有哪些
      如果你通过某种劳动来获取相应的报酬,那么你们之前存在一定的劳动关系,并且要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现在社会有部分公司不予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使在发生劳动纠纷关系的时候很难维护劳动责的权利,而劳动关系成立是大概需要四个条件的,现在我们来整理一下劳动关系成立的四个条件有哪些。劳动关系成...


·工作违规受工伤认定是如何规定的?
      随着国家关于劳动法的普法宣传工作不断深入铺开,职工个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有了明显提升,对于发生工伤事故时再也不是不知所措了,而是知道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如果工伤事故是由于自己在工作中违规操作造成的,那么还能不能申请工伤赔偿,工作违规受工伤认定是怎样规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