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共同债权的处理是怎样的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离婚共同债权的处理是怎样的离婚诉讼中夫妻针对共同债权的争议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双方争夺债权。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信用度高,债权容易实现:或者债权数额大,甚至超出其他共同财产的总价值或有潜在的增值因素。二是双方均推让债权而争夺其他共同财产。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的信用度差或无履行能力;或者有可能实现却因成本太高,有的甚至需要通过诉讼程序追偿;还有的当事人碍于情面,不愿追偿第三人债权而争夺共同财产。针对这些具体情况法院根据个案的不同总有不同的处理方法。比如,如果债权人跟夫妻一方有亲属或者其他关系的,一般判决由有亲属关系的夫妻一方享有债权并支付对方补偿,这样方便于债权的行使。另外,在有“欠条”、“借条”等书面证据的情况下同样出于方便行使的考虑,债权一般也判决债权归借条上的名义债权人享有,当然,上述情况均不可一概而论,法院应当本着便利、效率的原则酌情裁判。一般而言,因为夫要共同债权因为可能涉及第三人,而民事判决本身具有既判力、执行力、确定力,法院在处理夫妻与他人之间的债权时往往十分谨慎。如果草率地判决债权的归属,可能使得作为债务人的第三人失去了对债权抗辩的机会。如果债权人、债务人之间因为债权本身发生争议,同样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终局解决,而在离婚的诉讼中解决这样的争议显然是不当的。因此,在司法实践中的离婚诉讼,判决分割的往往是能够得到债务人本人认可的债权,对于债权本身有争议的情况,往往告知当事人另诉解决,不会在离婚诉讼中直接处理与案外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二、夫妻共同债权的法律特征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夫妻共同债权一般具有三项法律特征:一是债权形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结婚前或离婚后形成的债权均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二是债权须合法。以损害国家、集体或社会公共利益而形成的债权,不构成合法的夫妻共同债权;三是债权以夫妻共同财产为基础,以《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五种夫妻个人财产为基础的债权不构成夫妻共同债权,如一方向第三方出借的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依法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四是债权债务关系由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对外缔结。结合审判实践看,夫妻共同债权大致有这样几种表现形式:一是夫妻双方共同对外缔结;二是夫妻双方同意由一方对外缔结;三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不知情,事后知晓并默认;四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知情后明确表示反对的;五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时才知情的;六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后才知情的。因为夫妻离婚时双方对共同债权债务的约定并不必然为第三方所知晓,在债务人并不知道债权人夫妻离婚或债权分割约定的情况下,债务人向任何一方履行义务,债权均告消灭,另一方如有异议,可依据离婚时财产分割协议或裁判文书,起诉要求对方返还不应享有的债权标的物。
  
  
  


·离婚的时候怎样分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的时候怎样分夫妻共同债务 1、首先要界定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


·虚假理由借钱用于赌博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虚假理由借钱用于赌博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虚假理由借钱用于赌博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虚假理由借钱用于赌博的法律规定是需要按照刑事方面的赌博犯罪来进行处理。具体的处理的方式应当是实际按照犯罪构成要件来进行确定的,比如说主观上存在着赌博的目的,而且客观行为当中也确实存在着赌博的行...


·欠钱2023不还该怎么办
      欠钱不还该怎么办当然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互相协商解决。如果债务人不配合处理,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起诉之前将债务人信息核实了(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会发传票给到债务人,诉讼中,法院也会优先调...


·欠条与借条有哪些区别,怎么区分欠条和借条
      欠条与借条有哪些区别,怎么区分欠条和借条 一、欠条与借条有什么区别 1、含义及其相应法律关系不同: 借条一般反映为法律上的借款合同关系,借条则是借款合同的凭证;而欠条则是往往是当事人之间的一个结算,是一种比较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 2、产生的原因不同: 借条一般是基于借款...


·做生意拖欠货款怎么办
      做生意拖欠货款怎么办 一、做生意拖欠货款怎么办? 要保留好相关供货的证据(如合同、对帐单、收货单、传真件、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身份证号码等),及时找律师帮当事人先发律师函,表明己方立场,要求对方及时支付货款,若对方不理,可以起诉解决。 若发现对方有财产,可以及时...


·次债务人向债权人直接履行清偿义务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次债务人向债权人直接履行清偿义务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在日常经济活动中,我们常常会遇到这种情况,比如甲借钱给乙,乙借钱给丙,而丙作为次债务人,可以把欠乙的钱直接还给甲,您对于这里的次债务人不是很熟悉,那么次债务人向债权人直接履行清偿义务可以吗?又有什么具体规定,接下来我们为您做个简单...


·公司法定代表人借款是公司借款吗?
      很多人都会认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从事的一些行为都是代表公司的。那么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借款是公司借款吗?如果法定代表人有公司的公章,在借款的时候,盖了公司的公章,那么就是认为是为公司借款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借款是公司借款吗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借款,是否能够认定为公司借款,取决于所借款项...


·挪用公款罪的量刑标准有哪些?
      挪用公款罪的量刑标准有哪些?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


·民间借款利息该怎么进行约定
      民间借款利息该怎么进行约定一、民间借款利息该怎么进行约定 民间借款利息的法律规定较为原则,至今为止已明确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利息的有:《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


·欠款催收函能否发生诉讼时效中断?
      欠款催收函能否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欠款催收函可以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我国诉讼时效制度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债务公司在工商部门的注册登记地址具有公示效力,债权人向该地址邮寄债权催收...


·私人正规借条怎么写包含哪些内容?
      我们都知道了,借条是在维护借款人之间的,一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那么这个时候有人就会问了私人正规借条怎么写包含哪些内容?其实在写私人的这条的时候,尤其应该注意要包含借款的条数以及借款期限,还有借款人的姓名。具体的我们看下文。 1、借款种类 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