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赠与合同必须公证吗?赠与合同公证的效力是怎样的?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赠与合同必须公证吗?赠与合同公证的效力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
  ①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即赠与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即可成立。
  ②是吸收了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
  ③无偿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二、赠与合同必须公证吗
  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从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在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享有随时撤销权,也就是说签订赠与合同后,动产尚未交付,不动产尚未登记过户的,赠与人就可以随时反悔,不履行赠与的义务,但是,赠与合同经过公证以后,赠与人的随时撤销权就灭失了,经过公证以后,在赠与人不想履行赠与义务的时候,受赠人可以要求赠与人交付财产。
  所以,赠与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即可成立,经过公证以后赠与合同的效力主要体现在尚未交付时使赠与行为效力增强。在财产权利交付之后,即动产已经交付,不动产已经过户,赠与合同是否公证对赠与合同的效力影响不大。所以公证是为赠与合同效力多一层保障,但并不是必须的程序。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赠与合同必须公证吗的的相关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买卖合同到期没还钱该怎么处理?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总会与对方发生买卖的行为,那么为了进一步保障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就一定会签订买卖合同,那么如果出现买卖合同到期没还钱该怎么处理呢,因为这一行为已经违反了合同的规定,如果协议无法一致,卖方当事人是可以向买方当事人提起诉讼,并根据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责任。 一、法律...


·合同法定金罚则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合同法定金罚则的基本内容有哪些?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合同法》将废止。在合同中约定定金十分常见,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会约定一定数额的定金,它的作用是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如果支付定金一方未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权不返还定金。这就是民法典的定...


·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有哪些指的是在不可抗拒力的作用下,合法的解除合同。那么这些影响因素具体有哪些呢?现在这些不可抗力的因素下 一、根据《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


·物流运输合同签订流程中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物流运输合同签订流程中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近几年,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网商群体和规模不断扩大,网络买卖交易数量持续上升,随之而来的就是对物流运输的需求更加旺盛,在货物的运送过程中,交接的时间、地点,途中损耗的解决等事项都需要事先约定,那么,物流运输合同签订流程中有哪些要注意的...


·合同诈骗罪司法解释数额划分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诈骗罪司法解释数额划分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数额巨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数额特别巨大”,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30万...


·合同撤销权纠纷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合同撤销权纠纷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一、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为准。 2、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3、民事诉讼法第24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未到期辞职要给违约金吗
      合同未到期辞职要给违约金吗一、合同未到期辞职要给违约金吗 绝大多数情况下,劳动者是不需要承担违约金的,但在某些情况下,劳动者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和用人单位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现在的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两种情形下可以约定违约金,除此之外是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在合同未...


·国际贸易代理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国际贸易代理合同有哪些内容
      国际贸易代理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国际贸易代理合同有哪些内容 国际贸易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合作共赢,共求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双方就传统贸易,服务贸易(以下简称产品)代理问题达成一致,进一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合作期限等具体事项,特依法签订本代理合同。 1、甲乙双...


·在我国怀孕合同到期辞退怎么赔偿?
      虽然说还是有很多人都认为家庭生活当中最重要的经济压力都是由男性来承担的,但是有很多女性就是因为怀孕所以才丢掉了当前的工作,因为公司宁愿支付辞退孕妇的赔偿金,也不愿意在合同到期以后跟怀孕的女职工继续续签。那么,在我国怀孕合同到期辞退怎么赔偿? 一、在我国怀孕合同到期辞退怎么赔偿? ...


·赠与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吗
      赠与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吗?一、赠与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吗? 赠与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它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一般要通过签订赠与合同或口头约定等形式来完成。 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


·买卖合同民事判决书应注意什么
      买卖合同民事判决书应注意什么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了纠纷,首先应按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加以解决。既不应采取消极拖延的办法,也不应采取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的办法自行行使法律处分权,因为这两种做法都无助于问题的解决。按照法律规定,应该首先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协商解决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