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敲诈勒索罪服刑后可以申诉吗?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敲诈勒索罪服刑后可以申诉吗?
  
  一、敲诈勒索罪服刑后可以申诉吗?
  
  1、敲诈勒索罪服刑后可以申诉,申诉的意思是的意思是不承认犯有罪行,不服从法院判决,认为自己有冤情。申诉期间,申诉人仍旧在监狱服刑。如果已经经过上诉,则可以申诉,申诉期间不会改变服刑地点,如果人民法院裁定重审此案,则被告人可能会被转至看守所。申诉是不影响原判决的执行的,也就是说,申诉可以,但不能释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二条 申诉的提出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五十三条 因申诉而重新审判的情形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和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第二百七十五条 监狱和其他执行机关在刑罚执行中,如果认为判决有错误或者罪犯提出申诉,应当转请人民检察院或者原判人民法院处理。
  
  二、当事人的申诉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人民检察院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2、当事人如果不服人民法院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决定向人民检察院申诉的,需要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2)当事人有具体的申诉理由和请求。
  
  3、对于下列申诉,人民检察院不予受理的:
  
  (1)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
  
  (2)判决解除婚姻关系或者收养关系;
  
  (3)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已经裁定再审;
  
  (4)当事人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终止审查或者不抗诉的决定不服,再次提出申诉;
  
  (5)不属于人民检察院主管的其它情形。
  
  4、当事人申诉的,由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统一受理。当事人应向控告申诉部门提交申诉书、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裁判文书以及能够证明申诉主张的其它证据材料。
  
  5、当事人应当认真制作申诉书。申诉书一般情况下应该是打印件,确实没有条件提交打印件的,也可以提交手写件。申诉书应当写清楚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不服裁判文书的文书号、申诉请求、案件的事实情况和申诉的理由,在结尾处签名或盖章,并写上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方便案件承办人及时联系。
  
  6、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统一受理申诉案后,移交本单位的民行部门办理。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除必要的材料复印费外,不收取任何费用。
  
  7、当事人应当积极提供证据,配合人民检察院民行部门的干警收集、调查相关的证据材料。如果伪造、毁灭证据或者对证人、鉴定人等报复行为,将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当事人举证及向人民检察院申请调查收集证据
  
  8、申诉人在接到人民检察院送达的“立案决定书”之后的15天内,必须提交证据材料。已经提交的,还可以补充其它材料。被申诉人在接到“立案决定书”之后的15天内,必须提出书面的申辩意见和相关的证据材料。
  
  9、如果当事人超过上述期限不提交证据材料,又没有正当理由,致使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充分的,当事人就可能要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人民检察院对于超过上述期限提交的证据材料,可以不审查。
  
  10、当事人在上述的期限里提交证据材料确实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延期,经人民检察院准许,可以延长适当的期限。经延长期限,提交证据材料还是有困难的,可以再次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检察院决定。
  
  1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可以书面申请人民检察院出面调查收集证据材料:
  
  (1)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收集到的证据,向人民法院提供了证据线索,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而不调查收集的;
  
  (2)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相互矛盾,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清楚而没有进行调查的;
  
  (3)有证据表明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时有贪污受贿、舞弊或者枉法裁判的违法行为的;
  
  (4)人民法院判决该案所依据的主要证据可能是伪证的;
  
  12、当事人书面申请人民检察院出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写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要调查的理由、内容和目的。
  
  13、当事人如果需要人民检察院出面调查收集证据材料的,应当在接到“立案决定书”的15天内提出,是否准许由人民检察院决定。
  
  法院在审理敲诈勒索案件之后,若是确定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确实已经满足了敲诈勒索的构成要件,那么会结合实际的案情,并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之后量刑,若是实施敲诈勒索行为的犯罪嫌疑人不服从此判决,那么可以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请求,若是已经处于服役期间,那么也可以提出申诉请求。
  
  


·犯了倒卖武器装备罪怎么量刑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九条的规定,依照本条的规定,犯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出卖、转让大量武器装备的,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主要是指出卖、转让重要武器装备的,战时出卖、转让武...


·盗窃罪与信用卡诈骗罪的吸收犯区别是什么?
      如今社会压力在不断的增大,很多诈骗在我们身边时常发生,我们并不能很好的彻底制止被盗窃、被诈骗的发生,但是我们可以在生活中时刻谨慎来预防事故的发生,但是有时候我们对盗窃罪和信用卡诈骗罪混淆一谈,那盗窃罪与信用卡诈骗罪的吸收犯区别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概念上的区别 盗窃罪,...


·如何对单位犯罪处罚
      在确认构成单位犯罪的时候,就需要按照《刑法》中的规定进行处罚。而此时对单位犯罪处罚采取的是双罚制,与自然人犯罪的处罚不同。那究竟该如何对单位犯罪进行处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关于单位犯罪的处罚,在刑法理论上存在单罚制与双罚制之分。单罚制,又称为代罚制或者转嫁制,...


·成立故意伤害犯罪判几年
      成立故意伤害犯罪判几年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根据具体伤害情形,损害程度的不同,量刑标准也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1、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


·刑事案件立案的概念是什么
      刑事案件立案的概念是什么无论是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刑事诉讼,要相对案件进行管辖,那首先就是要立案。然而,不同的诉讼关于立案的规定不同。今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刑事诉讼立案的概念,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刑事案件立案的概念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中的立案,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


·新刑法受贿起刑三万吗以及其他新规定
      贪污受贿一直都是社会发展中的一个大问题,最近电视剧《人民的名义》的热播也说明了大众对此的关注度一直是居高不下的。随着新刑九的出台,不少人都了解到新刑法对于贪污受贿进行了调整。那么,新刑法受贿起刑三万吗?有什么其他的新规定吗?律师为您解答。 一、新刑法受贿起刑三万吗 新刑法司法...


·遗弃罪起诉需要什么证据?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之间、家庭成员之间有互相抚养的义务,如果不履行抚养义务,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救济,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会构成遗弃罪,受到刑法的处罚,但是什么情形下才算是构成了遗弃罪,遗弃罪起诉需要什么证据呢,我们今天来了解一下。 一、遗弃罪起诉需要什么证据? 遗弃罪属于自...


·关于死刑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我国的最高刑罚就是死刑。我国刑法当中保留着死刑,最主要还是针对一些犯罪情节特别重的,社会影响特别恶略的案件才执行死刑。其实,我国法院在执行死刑的时候,在行驶的的时候,是十分的严格的,对于我国最高院对死刑的判决也是严格执行的。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关于死刑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关...


·贩卖假烟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贩卖假烟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销售假烟根据具体数额确定承担的法律责任。当行为人故意制造、销售伪劣产品,销售金额达到法律规定的5万元以上时,即成立犯罪;销售金额不满5万元的制售伪劣产品的行为一般属违法行为,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1、行政处罚。依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单位集资诈骗罪数额为多少构成立案标准?
      集资诈骗属于金融诈骗的一种,按照法律规定,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是集资诈骗罪的主体。在最近几年查处的集资诈骗案中,单位组织进行集资诈骗的情况还是比较多见的,尤其是在重大集资诈骗案中。那么单位集资诈骗罪数额为多少构成立案标准?下面我们一起了解下这个法律知识。 一、诈骗罪的数额是怎么规...


·成立贩毒能不能判缓刑?
      贩毒能不能判缓刑贩毒罪是否缓刑要看其犯罪的情节。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