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敲诈勒索罪服刑后可以申诉吗?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敲诈勒索罪服刑后可以申诉吗?
  
  一、敲诈勒索罪服刑后可以申诉吗?
  
  1、敲诈勒索罪服刑后可以申诉,申诉的意思是的意思是不承认犯有罪行,不服从法院判决,认为自己有冤情。申诉期间,申诉人仍旧在监狱服刑。如果已经经过上诉,则可以申诉,申诉期间不会改变服刑地点,如果人民法院裁定重审此案,则被告人可能会被转至看守所。申诉是不影响原判决的执行的,也就是说,申诉可以,但不能释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二条 申诉的提出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五十三条 因申诉而重新审判的情形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和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第二百七十五条 监狱和其他执行机关在刑罚执行中,如果认为判决有错误或者罪犯提出申诉,应当转请人民检察院或者原判人民法院处理。
  
  二、当事人的申诉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人民检察院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2、当事人如果不服人民法院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决定向人民检察院申诉的,需要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2)当事人有具体的申诉理由和请求。
  
  3、对于下列申诉,人民检察院不予受理的:
  
  (1)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
  
  (2)判决解除婚姻关系或者收养关系;
  
  (3)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已经裁定再审;
  
  (4)当事人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终止审查或者不抗诉的决定不服,再次提出申诉;
  
  (5)不属于人民检察院主管的其它情形。
  
  4、当事人申诉的,由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统一受理。当事人应向控告申诉部门提交申诉书、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裁判文书以及能够证明申诉主张的其它证据材料。
  
  5、当事人应当认真制作申诉书。申诉书一般情况下应该是打印件,确实没有条件提交打印件的,也可以提交手写件。申诉书应当写清楚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不服裁判文书的文书号、申诉请求、案件的事实情况和申诉的理由,在结尾处签名或盖章,并写上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方便案件承办人及时联系。
  
  6、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统一受理申诉案后,移交本单位的民行部门办理。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除必要的材料复印费外,不收取任何费用。
  
  7、当事人应当积极提供证据,配合人民检察院民行部门的干警收集、调查相关的证据材料。如果伪造、毁灭证据或者对证人、鉴定人等报复行为,将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当事人举证及向人民检察院申请调查收集证据
  
  8、申诉人在接到人民检察院送达的“立案决定书”之后的15天内,必须提交证据材料。已经提交的,还可以补充其它材料。被申诉人在接到“立案决定书”之后的15天内,必须提出书面的申辩意见和相关的证据材料。
  
  9、如果当事人超过上述期限不提交证据材料,又没有正当理由,致使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充分的,当事人就可能要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人民检察院对于超过上述期限提交的证据材料,可以不审查。
  
  10、当事人在上述的期限里提交证据材料确实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延期,经人民检察院准许,可以延长适当的期限。经延长期限,提交证据材料还是有困难的,可以再次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检察院决定。
  
  1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可以书面申请人民检察院出面调查收集证据材料:
  
  (1)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收集到的证据,向人民法院提供了证据线索,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而不调查收集的;
  
  (2)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相互矛盾,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清楚而没有进行调查的;
  
  (3)有证据表明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时有贪污受贿、舞弊或者枉法裁判的违法行为的;
  
  (4)人民法院判决该案所依据的主要证据可能是伪证的;
  
  12、当事人书面申请人民检察院出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写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要调查的理由、内容和目的。
  
  13、当事人如果需要人民检察院出面调查收集证据材料的,应当在接到“立案决定书”的15天内提出,是否准许由人民检察院决定。
  
  法院在审理敲诈勒索案件之后,若是确定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确实已经满足了敲诈勒索的构成要件,那么会结合实际的案情,并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之后量刑,若是实施敲诈勒索行为的犯罪嫌疑人不服从此判决,那么可以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请求,若是已经处于服役期间,那么也可以提出申诉请求。
  
  


·刑事申请抗诉书再审是什么
      刑事申请抗诉书再审是什么 抗诉的程序 (一)抗诉的提出 抗诉的提出是指哪一级别的人民检察院对哪一级别的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哪一级别的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


·诈骗罪多少钱可以立案 诈骗犯罪如何判刑
      诈骗行为其实只有在达到了一定的数额标准之后,那么才会被认定为犯罪,否则的话仅仅属于违法行为,即使会给予行为人处罚,那也是治安管理方面的,而不是刑事处罚。那根据法律的规定一般诈骗罪多少钱可以立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具体了解一下这个问题吧。一、诈骗罪多少钱可以立案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


·网络金融诈骗怎么判刑?
      人们在享受互联网带来的便利的日常生活中的同时,也遭受着需要承担自己的财物时刻有可能遭受到诈骗的风险,这是由于若某民事主体实施了诈骗行为,将不仅导致他人的财务被骗,还会破坏色会经济秩序,根据司法规定,网络金融诈骗怎么判刑? 一、网络金融诈骗罪怎么量刑 网络金融诈骗属于诈骗罪的一种,...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抗诉书是由哪个单位出具的?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抗诉书是由哪个单位出具的?由检察机关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被害人等的申请或检察机关的提起,对由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进行合并审理的诉讼活动。附带民事诉讼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都可以提起。如刑事案件已审结,则应单独...


·侵犯知识产权罪最高几年?
      侵犯知识产权罪最高几年?侵犯知识产权罪是指在没有经过知识产权人的同意的情况下非法的占有和利用其的知识产权得到了该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它侵犯了国家对知识产权的管理秩序也同样让知识产权所有人损失了该有的各种权益从而产生犯罪的行为。那么侵犯知识产权罪最高几年的处罚呢?我们为您来详...


·检察院批捕了说明罪名就是那个吗?
      一、检察院批捕了说明罪名就是那个吗? 也不一定说明罪名就是那个; 负责逮捕的是公安机关,他们同时负责案件的侦查工作;而负责起诉的是检察院,他们负责对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确定案情、证据、罪名之后,向法院起诉。所以,确定罪名的是检察院,当然法院如果觉得起诉罪名不恰当的话,还可...


·私分罚没财物罪既遂法院一般怎么判刑
      私分罚没财物罪既遂法院一般怎么判刑《刑法》第396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


·徐州市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徐州属于江苏省比较出名的一个地级市,而要是在这个地区犯寻衅滋事罪的话,一般也是根据江苏省关于此罪的具体量刑规定来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那么徐州市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构成寻衅滋事犯罪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一...


·犯罪与终止的规定是什么?
      犯罪与终止的规定是什么?犯罪与终止的规定是犯罪终止指的是犯罪玩具的完结。犯罪过程当中的终止和犯罪中止的不同:1、两者法律效力不同:中止只是暂时终结了本次程序,并不是对案件的终结,相反,终止后,当事人申请执行权利的消灭。2、结果不同:中止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终...


·负完全刑事责任的年龄是多大?
      负完全刑事责任的年龄是多大?1、已满 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2、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14周岁—16周岁的...


·未经股东同意处置资产犯罪吗
      未经股东同意处置资产犯罪吗?未经股东同意处置资产一般情况下不构成犯罪的,但这种做法涉嫌程序违法,股东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对资产的处置方案。不过,将公司资产占为己有的话就可能涉嫌构成职务犯罪。《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设立公司并出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