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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合同怎么签 居间合同签订程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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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间合同怎么签 居间合同签订程序有哪些
  
  一、居间合同怎么签 居间合同签订程序有哪些
  
  《居间合同》的签订一般按照以下四步的顺序:
  
  1、中介在买卖双方之间协商,并就合同主要 条款口头达成一致;
  
  2、中介持《居间合同》让买家签署并收取买家支付的意向金,中介出具中介公司盖章的意向金收据;
  
  3、中介在持买家签署好的《居间合同》交由卖家签署。(则须让卖家再签署一份《定金保管确认书》。如果《居间合同》中没有卖家委托中介保管定金的条款,则将买家所交的意向金交给卖家,让卖家出具《定金收据》)
  
  4、中介再持卖家出具的《定金收据》交给买家,买家将中介出具的意向金收据还给中介。
  
  二、签订立居间合同应当注意以下的问题:
  
  1、委托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所委托居间从事的活动内容,包括种类、范围和要达到的要求,给付酬金的数额、方式和时间。
  
  2、居间人应当如实向委托人说明自己能够做到什么程度、需要什么条件完成委托人的委托事项。
  
  3、合同中应当订明违约责任条款。居间人不尽职守而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委托人的损失。居间人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的机会负有保密的义务。
  
  4、居间合同的主体具有特殊性。法律和法规应当对居间人的资格作出限制,要求居间人具有相应的知识、能力和从业条件,并规定国家机关、领导干部等有特殊职权的人不得作为居间人从事居间交易。
  
  三、相关的法条参考: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第九百六十四条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综上所述,关于居间合同怎么签,我们建议您在与居间人签订居间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明违约责任以及合同解除条件,将各条各款事项约定清楚,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同时也要将劳务报酬事项约定明确以免因劳务报酬问题引发纠纷,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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