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有哪些?其一,行纪合同必须是有偿的,委托人要向行纪人支付报酬;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其二,行纪合同的主体具有限定性。在我国,行纪合同的委托人可以为公民或法人,但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信托业务的法人,未经法定手续批准经营信托业务的法人或公民不得经营信托业务,不能成为行纪合同中的行纪人。而委托合同的适用范围十分广泛,各类民事主体之间均可建立委托合同关系,对委托人、受托人没有什么特殊的要求。其三,行纪合同中的行纪人是以自己的名义办理行纪事务,委托人不直接与第三人发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可以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委托事务,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办理委托事务。在前一种情况下,委托人直接与第三人之间产生权利义务关系。二、行纪合同的特征有哪些?1、行纪合同是双务有偿的诺成合同。行纪合同自当事人达成协议时成立,行纪人为委托人处理事务均收取报酬,委托人和行纪人在合同中均负有义务,故行纪合同为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2、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行纪人在与第三人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中,是直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的,并不需要说明自己是受人之托,第三人也无需知道委托人是谁、信用如何。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行纪人自己承担,并不对委托人产生法律效力。这一特征使其与代理相区别,代理人与第三人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的,其直接后果亦归被代理人承受。3、行纪人是为委托人的利益办理事务。所谓为了委托人的利益,又可称为“为了委托人的计算”,是指由行纪人的行为所产生的经济上的利益或者损失均归属于委托人,而与行纪人自身无涉。4、行纪人受托出售或者购入的物品归委托人所有。无论是委托人交给行纪人的出售物品,或者是行纪人为委托人购入的物品,其所有权均归属于委托人,风险责任也由委托人负担。5、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定性。在我国,行纪合同的委托人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无太多限制。但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行纪业务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法律往往对行纪人的资格、业务范围有严格的限制并对其业务活动实施专门的监督和管理。6、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行纪合同属于提供劳务类合同,由行纪人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但其所提供的劳务具有特定性,各国基本都规定为物品的买进或卖出,且限于动产范围之内,不动产贸易不属于行纪范畴。行纪合同的主体非常的特殊,办理信托业务的话才有可能接触得到行纪合同,可日常生活中签委托合同的事情非常多,比如委托别人去办房产证的,或者委托律师打官司的,都需要签委托合同。
  
  
  


·什么是合同风险?
      什么是合同风险?合同风险管理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哪些? 在企业的发展经营中,合同的签订与管理是一个重要环节,合同出现问题可能会导致企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所以企业应制定合同风险管理制度来保障合同的有效和安全,那么什么是合同风险?合同风险管理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哪些?我们为您找到如下...


·如何认定合同已经履行了,标准是怎样的
      如何认定合同已经履行了,标准是怎样的 一、合同履行是当事人的履约行为。 由于合同的类型不同,履行的表现形式也不尽一致。但任何合同的履行,都必须有当事人的履约行为,这是合同债权得以实现的一般条件,也是债权与所有权在实现方式上的基本区别。合同的履行通常表现为义务人的作为,由于合同大...


·合同到期不续签合法的吗
      合同到期不续签合法的吗 一、合同到期本人不续签是不合法的 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合同到期后,劳动者必须续签劳动合同,因此合同到期本人不续签是合法的。 二、合同到期不续签有没有补偿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


·我国关于双务合同后履行抗辩权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关于双务合同后履行抗辩权的规定是什么?在当今这个社会,您再现实生活中所签订的合同通常来说都是双务合同,也就是说双方当事人都是有义务的,我国法律上有一个后履行抗辩权的概念,那么,我国关于双务合同后履行抗辩权的规定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我国关于双务合同后履行抗辩权...


·合同要约是什么意思 要约生效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少不了要约和承诺,这些对合同的订立都是有很大影响的。但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可能并不清楚合同要约是什么意思,而承诺又是什么。作为合同中的要约,要生效必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要约生效的条件又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合同要约是什么意思 合同要约是一方当...


·货物运输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货物运输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当司机或者承运公司要为托运人运货或者运输其他东西的时候,托运人与承运人双方订立会订立一个货物运输合同,那么这个货物运输合同是什么呢?签订这个合同的法律效力有哪些呢?接下来看律的师我们为您准备的资料。 一、货物运输合同是什么? 货运合同指承运人...


·国际贸易佣金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国际贸易佣金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国际贸易佣金合同,一个并不陌生的词汇,因为随着社会的进步,国际贸易就变得越来越频繁,所以关于国际贸易佣金合同这个词您并不陌生,但是有很多人只是知道国际贸易佣金合同,而关于国际贸易佣金合同怎么写,很多人都不知道,下面会针对这样一些问题进行介绍,请您往...


·网站代理合同的模板该怎么写?
      网站代理合同的模板该怎么写? 网站代理合同是指一方同意另一方作为该网站的代理商并且可以使用、开发此网站,就一些基本条件所签订的合同。双方应该履行合同上的权利和义务。那么下面,我们教教您,网站代理合同的模板该怎么写才能发挥法律效力? 网站代理合同的模板 合同编号: 甲方: ...


·合同履行的抗辩权包括哪些?
      合同履行的抗辩权包括哪些?在实践中,许多行为都会涉及到合同的签订。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也会有各种各样的法律风险。为了使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的利益可以得到保护,法律规定了合同履行的抗辩权,那合同履行的抗辩权包括哪些?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您...


·未约定合同期限的处理仅约定试用期未约定合同期的
      未约定合同期限的处理仅约定试用期未约定合同期的,有的地方性法规已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确定办法。如《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13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尚未有明确法规规定的,可依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3条及...


·承担违约金可以解除合同么,违约金的标准是多少
      承担违约金可以解除合同么,违约金的标准是多少 一、关于合同解除 合同解除有协商解除和单方解除两种。其中单方解除必须有个前提,就是要求解除合同的一方要有约定的或法定的解除权。其中,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致使合同无法实现的,双方都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二、是否可以支付违约金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