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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生产专用窃照器材罪既遂量刑标准细分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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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刑法》第283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是指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行为。该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间谍专用器材的行为。“专用间谍器材”是指进行间谍活动特殊需要的下列器材:暗藏式窃听、窃照器材;空发式收发报机、一次性密码本、密写工具;用于获取情报的电子监听、截收器材。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扰乱了国家对间谍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非法间谍专用器材流入社会,严重侵犯公民个人隐私、侵害商业秘密同时将会给国家安全利益造成损失,尤其是秘密联络、截密电子设备等流入社会将给社会秩序和国家全利益构成严重的威胁。根据本条的规定,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国家予以特别管理的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等专用器材是用来秘密侦听、拍摄侦查对象的言语、行动的工具,其余如空发式收发报机、密码本、密写工具、电子监听、截收器材等是用来进行秘密联络、破译密码、截密的工具。包括:(1)暗藏式窃听、窃照器材;(2)突发式收发报机、一次性密码本、密写工具;(3)用于获取情报的电子监听、截收器材;(4)其他专用间谍器材。本罪侵犯的客体是间谍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间谍专用器材是国家安全机关用来进行秘密侦察、联络的工具。这些工具是国家安全机关进行技术侦察,履行安全保卫工作不可缺少的手段,但是这些手段使用不当则会侵犯公民隐私、企业的商业秘密等。另外,秘密联络、截密等器材直接关乎国家安全利益生产非法的窃照器材首先会对公民的隐私权造成非常严重的伤害,其次会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的隐患。所以我国针对于窃照器材都管控措施十分严格,一旦使用、生产非法途径的窃照器材,涉及到国家安全问题都将会受到严重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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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首属于法定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一般在诉讼过程中需要经过专门的认定之后,那最后判刑的时候法官才会考虑进去。而实践中关于自首的量刑情节,我国也是进行了规定的。那究竟 刑法中自首法定量刑情节有哪些呢?下面,请跟随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知识吧。 一、 刑法中自首的量刑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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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诈骗犯罪当中有一种叫做集资诈骗罪。这样的犯罪对社会的危害是很大的,因此我国对其的处罚也是比较严厉的。而在定罪处罚之前,需要了解清楚集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不能将一般的集资诈骗行为视为犯罪。 一、集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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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夺罪是自诉案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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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羁押可以折抵缓刑刑期吗
      被羁押可以折抵缓刑刑期吗《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羁押日期是否可以折抵徒刑缓刑日期问题的复函》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1月9日〔63〕法研字第55号函已收阅。关于被判处徒刑缓刑的罪犯在判决前的羁押日期是否可以折抵缓刑日期的问题,我院1956年9月26日法研字第9664号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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