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投资公司破产清算要多久?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投资公司破产清算要多久?
  
  一、破产清算要多久
  
  这个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第十条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二、破产清算程序
  
  1、成立清算组。
  
  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
  
  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3、破产财产分配。
  
  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
  
  (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
  
  (2)破产案件诉讼费;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拖欠税款;
  
  (3)破产债权。
  
  4、清算终结。
  
  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破产清算还能出货吗
      破产清算还能出货吗 一、破产清算还能出货吗 (1)企业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破产企业应当自人民法院宣告破产裁定之日其停止出货等生产经营活动。但经清算组允许,破产企业可以在破产程序终结之前,以清算组的名义从事与清算工作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清算组应当将从事此种经营活动的情况报告人民...


·破产财产管辖移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破产财产管辖移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


·破产清算进度一般几年完成,破产清算流程是什么?
      破产清算进度一般几年完成,破产清算流程是什么?企业运营不善亏损且局势已经无法扭转的时候,大多数人都会选择申请破产对企业利益做最后的保全,申请破产后破产清算是非常重要的程序,而且破产清算涉及到方面非常广阔,所以我们需要对破产清算有一定的了解,那普通情况下破产清算进度一般几年能够完成...


·破产法关于企业破产重整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
      破产法关于企业破产重整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 一、破产法关于企业破产重整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 1、地域管辖: (1)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2、级别管辖 (1)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


·破产债权的申报条件及程序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   
人民法院在登记申报的债权时,应当记明债权人名称、住所、开户银行、申...


·个人申请破产能不用还债吗?
      个人申请破产能不用还债吗?在民间借贷领域,双方签署了借款合同后,经常会发生债务人无力还款,导致违约的情况。同企业一样,个人也可以申请破产,要求破产保护。一些债务人想通过破产来逃避债务,这会对债权人的权益产生损害。那么个人申请破产能不用还债吗?下面让我们听听我们的说法。 一、个人如...


·破产清算的损失有哪些?
      破产清算的损失有哪些? (一)破产清算的损失有哪些? 一、流动性损失 企业陷入财务危机后,企业各类利益持有人手中的金融凭证 (债券、银行债务、商业信用和股票等)面临两类损失: 一是因公司市价下跌遭受的面值损失; 二是金融工具流动性下降,导致的交易成本增加。 例如,债权人为了...


·破产法规定破产可由谁申请
      破产法规定破产可由谁申请企业在资不抵债时会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在准备好申请所需要的材料时可能会因为不知该由谁去申请而苦恼,破产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由不同的人来申请,下面由我们为您解答破产法规定破产可由谁申请。 一、破产法规定破产申请人 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


·担保公司的概念是什么?担保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
      担保公司的概念是什么?担保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担保公司的概念 个人或企业在向银行借款的时候,银行为了降低风险,不直接放款给个人,而是要求借款人找到第三方(担保公司或资质好的个人)为其做担保。担保公司会根据银行的要求,让借款人出具相关的资质证明进行审核,之后将审核好...


·公司被悄悄注销,未清偿的债务由清算组成员承担
      公司清算,股东未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作为公司股东之一,承担组成清算组、依法清算的义务。《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公司清算时,清算组应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


·破产清算程序时间有哪些
      破产清算程序时间有哪些 一、破产清算程序时间 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