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给抚养费可以终止探望吗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对于没有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来讲,可以拥有一定的探视权,那么要是其不给抚养费可以终止探望吗?这是很多人心中疑问。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并告诉你可以中止探望权的情形有哪些。
  一、不给抚养费可以终止探望吗
  这是两个问题,他们之间没有任何关系,抚养费是支付给孩子使用的费用,照顾孩子的一方可以自己放弃,也就是和孩子住的一方的权利。支付是另一方的义务。对于探视权的主题是不和孩子生活的一方的权利,和孩子生活的一方没有权利剥夺,否则诉讼在没有特殊的情况,一般是败诉。也就是为了孩子的成长,必须给探视权的。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中止探望权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具体的“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主要是指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下列情形:1、患有严重精神病或尚未治愈的烈性传染性疾病的;2、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子女的;3、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
  三、子女探望权与抚养费的支付能否相互制约
  在中国目前的环境条件下,出现了大量的你不给孩子抚养费,我就不协助你行使探望权,反之,你不协助我行使探望权我就以拒绝支付抚养费来对抗这样相互制约的现象。笔者接待的咨询者当中,很多人也会提及抚养费的支付与子女探望权之间是否具有制约关系。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子女抚养费的支付与协助对方行使探望权均属于法定(包括判决与调解)或约定之义务,并不存在相互制约的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相关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但基于实际情况考虑,笔者建议当事人最好是按月支付孩子抚养费(即使在有条件一次性支付的情况下),这样既符合法律的规定,又有利于子女探望权的行使。通过上文的分析,我们知道即使一方不支付抚养费,也是不能终止其对子女的探望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抚养费的支付与探望权的形式并不存在制约关系,换言之两者是没有关系的,不存在不支付抚养费就终止探望的情况。
  
  
  


·追加抚养费需要什么证据
      当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者其他方式离婚后,关于孩子也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比如,未拿到抚养权的一方要支付给孩子每月的抚养费,或多或少都由夫妻双方视情况共同商定,当然,这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当发生意料之外的突发事件,急需用钱时,孩子有权要求追加抚养费,那么法律认可的追加抚养费需要什么证据呢...


·什么情况算是遗弃家庭成员,什么是遗弃罪?
      遗弃罪能够很好的保障人们在生活中遇到特殊困境时不会遭到人性遗弃的影响,能够很好的规范人们的道德底线,但对很多人来说对于遗弃行为和遗弃罪是有一定区别的,我们要学会如何去区分遗弃罪和遗弃行为。那生活中什么情况算是遗弃家庭成员?什么情况算是遗弃罪呢? 一、什么是遗弃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间...


·起诉离婚阶段有哪些要注意的问题
      在涉及到起诉离婚的时候,一般离婚夫妻之间肯定就离婚的一些事项产生了争议,因而无法协议离婚也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而在起诉离婚阶段,对于当事人而言也是有需要注意的问题。那到底起诉离婚阶段有哪些要注意的问题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起诉离婚阶段有哪些要注意的问题 ...


·商家哪些行为是欺诈行为
      商家哪些行为是欺诈行为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和第六条规定,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主要有:1、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或者服务;2、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者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3、以...


·女方怀孕期间离婚财产如何分?
      女方怀孕期间离婚财产如何分?   离婚时对财产分割一般是针对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的计算当然是从领取结婚证书之日起计算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无特殊约定为共同财产。分割时一人一半,同时照顾女方。   有时会涉及到对于彩礼的分割,男方给的彩礼,一般在实践上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精神吗?
      在我国,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冤假错案也会在所难免的发生,国家赔偿正是国家赔偿冤假错案中的受害人所作的补偿。国家补偿是国家机关的人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冤枉了受害人,致使受害人的权利收到了侵害,此时受害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那么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精神吗?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我国的年轻人对于结婚的问题越来越鲁莽和轻率
      我国的年轻人对于结婚的问题越来越鲁莽和轻率,选择闪婚。在这种心理驱使下,婚后总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如果对于结婚登记程序有异议,要怎么办呢,有人会问,结婚登记能否行政复议?本站我们为您解答。结婚登记能否行政复议?虽然,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起诉离婚被告找律师会不会和原告律师有联系
       起诉离婚被告找律师会不会和原告律师有联系 起诉离婚,被告找律师一般是不会和原告律师有联系的。 一、这些离婚情况您不需要请律师: 1、结果明确可预料,不要找律师 有些离婚案子争议标的额也许很大,但法律关系很简单,判决的结果一眼就可以看出来。 比如,一方婚前买的...


·一、离婚时将财产约定给儿女可以吗?
      一、离婚时将财产约定给儿女可以吗?夫妻离婚的时候共同约定把一些东西比如房产过户到孩子名下,这是可以的,属于父母双方对子女的赠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


·夫妻自愿离婚协议书有效吗
      正常的婚姻关系,不管是结婚或者离婚都必须要有重要的凭证才可以。结婚的时候,双方必须办理结婚证,同样的,如果感情破裂需要离婚的话,也必须要在民政局办理离婚证。而且结婚离婚这都是两个人的事情,有的时候,夫妻通过协议离婚的这种方式签订离婚协议书以后,有些人也比较担心夫妻自愿离婚协议书有...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多少钱?
      一般情况下,我们在离婚时会选择协议离婚,它的特点是双方可以就子女的抚养问题和财产进行协商解决。而诉讼离婚则免去了不必要的纠纷,可以更公正的对财产进行判决。那么,我们针对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多少钱?总结了以下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