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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劳动争议官司技巧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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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劳动争议官司技巧有哪些我们在查看很多劳动争议的案例时发现由于许多劳动者对劳动法律法规知识缺乏全面的了解,又没有诉讼经验,往往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下面是法律我们整理的一些关于打劳动争议官司技巧的资料,为能更好的提供给劳动者维护权益使用。
  一、慎重提出仲裁请求。
  对于由于得罪上级领导,而被领导为难,以至于被辞职的情况,先不要求公司支付代通知金、补偿金和失业金,而是请求撤消公司对其作出的辞退决定。这样,除非公司有充分证据证明你不胜任工作,否则,公司还得赔偿你在打官司这段时间内的工资损失,此外,如果遇到公司大幅降低工资属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则是无效行为,可请求按原工资支付。公司拖欠工资,还可请求其支付拖欠工资25%的补偿金。
  二、同时申请多种赔偿。
  公民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在许多情况下有多种可供选择的法律救助途径,公民可以依法选择自己认为合理的救助途径,从中追求利益最大化。事实上,人身损害赔偿固然要比工伤赔偿争取到更大的利益,但却并未实现利益最大化。因为人身损害赔偿权和工伤赔偿权是分别由民法和工伤立法所确定的,只要两种权利的要件都已具备,且不构成责任竞合,权利人完全可以同时行使这两种权利。换句话说,在遇到工作中受到重大伤害时,可以同时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赔偿。另外,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同时申请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三、注意时效,简化程序。
  因为根据《劳动争议仲裁法》43条的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者选择直接到法院起诉,这样避免了继续无限期的等待,也击败了公司采取仲裁后起诉法院的拖的战术,免去仲裁程序,节约大量时间和精力。另外,由于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诸多司法解释对劳动仲裁委并没有强制的适用效力,因此在法院审理劳动者可以有更多的机会适用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作为维护自身权益的依据。以上是我们针对打劳动争议官司技巧给出的一些方案,劳动者应该更多的去收集有关于劳动争议官司的资料,了解有关劳动争议的相关法律,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利益,如果您在劳动争议方面遇到法律问题,请咨询我们网站的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帮助您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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