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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复陷害罪与诬告陷害罪的区别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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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知道什么是诬告陷害罪吗?此罪与刑法中规定的另一个犯罪,报复陷害罪是有很多地方存在相似之处的。但他们之间也有一些区别。那到底报复陷害罪与诬告陷害罪的区别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什么是诬告陷害罪?
  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诬告陷害罪与报复陷害罪的区别是什么?
  诬告陷害罪与报复陷害罪都表现为陷害他人,主要区别是:
  1、客体要件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后者侵犯的是公民的民主权利。
  2、对象不同:前者的对象是一切公民;后者的对象是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与举报人。
  3、主体不同:前者是一般主体;后者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行为表现不同:前者表现为捏造犯罪事实,作虚假告发;后者表现为滥用职权、假公济私,进行报复陷害。
  5、目的不同:前者是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后者是一般报复的目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了报复陷害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利用职权、捏造犯罪事实,并向有关机关告发的,完全符合诬告陷害罪的特征,应定诬告陷害罪,不定报复陷害罪。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行为人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则不构成诬告陷害罪。
  三、报复陷害罪与打击报复证人罪的区别
  
  (一)犯罪客体不同。打击报复证人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公民依法作证的民主权利。证人,是案件得到合法、公证处理的关键性因素之一,有些案件特别是刑事案件,证人的作用尤为重要。
  (二)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打击报复证人罪的客观表现为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既可以是行为人利用手中职权,假公济私,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也可以是行为人没有利用职权而对证人采用恐吓、行凶、伤害等手段进行报复。打击报复证人罪侵害的对象只能是依法作证的证人。
  (三)主观方面不同。两罪的主观特征都表现为直接故意,但行为人具体的故意内容不同。(四)两者的主体要件不同。打击报复证人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构成本罪,行为人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的公民;而报复陷害罪的主体则为特殊主体,即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通过我们在上文中的介绍,相信您此时都能区分清楚诬告陷害罪与报复陷害罪了吧,他们之间的不同之处主要存在于五个方面,包括客体要件、对象、主体、行为表现以及目的。详细的内容,您不妨从上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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