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过失犯罪种类有哪些情况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过失犯罪种类有哪些情况1、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应当预见的前提是能够预见:需要考虑行为人的知能水平、行为本身的危险程度以及行为时的客观环境。应当预见的内容是法定的危害结果,即构成要件意义上的实害结果,而非任何结果。2、过于自信的过失。又被称为有认识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行为人在已经预见危害结果的同时还实施该行为,是因为行为人凭借一定的主客观条件,相信自己能够避免结果的发生,但所凭借的主客观条件并非真实可靠:过高估计自己的主观能力、不当地估计了现实存在的客观条件对避免危害结果的作用或者误以为结果发生的可能性很小,因而可以避免结果发生。这是过于自信的过失的认识因素。轻信能够避免又表明行为人既不希望也不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这便是过于自信过失的意志因素(不能认为“轻信能够避免”是过于自信过失的意志因素)。二、过失犯罪的认定要注意什么第一,过失犯的客观构成要件。过失犯存在实行行为,但其定型比故意犯的实行行为缓和。例如,村长甲号召农民冒雨抢救粮食,农民乙在抢救粮食过程中被雷打死。即使甲对结果具有预见可能性,但因为缺乏过失犯的实行行为,不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第二,过失向故意的转化:行为人的过失行为导致对某种法益产生危险,但故意不消除危险,希望或者放任结果发生地,直接认定为故意犯罪。例如甲不慎将烟头扔在仓库里,具有发生火灾的危险,甲能够及时消除危险,但想通过造成火灾陷害仓库保管员,故意不消除危险,导致火灾发生。这便由一般过失转化为犯罪故意,应认定为放火罪而不是失火罪。过失行为虽然已经造成了基本结果(成立基本的过失犯),但在能够有效防止加重结果发生的情况下(既有履行义务的能力,又有回避结果的可能性),行为人具有防止加重结果发生的义务却故意不防止的,对加重结果成立故意犯罪。过失犯罪以发生法定的危害结果为法定要件,行为人的主观意识和主观意志因素与客观上的义务违反行为即使存在,但如果没有实际发生危害后果,即使具备犯罪基本特征的“违法性”、“可责性”,但是因为缺乏犯罪最本质特征的“社会危害性”,仍不构成过失犯罪,因为过失犯是一种结果犯,无危害结果则不构成犯罪。
  
  
  


·老公判了12年能减刑吗
      正常判刑12年的最多可以减刑一半的时间。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


·符合犯罪构成的要件有哪些?
      在法律条文中,最常见到的一句话就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此可见,对于构成犯罪这一要项,是犯罪罪名成立、认定犯罪人犯罪事实、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基本前提,那么,怎样才是构成犯罪,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或者达到怎样的标准,符合犯罪构成的要件有哪些呢? 1、犯罪构成三要素说 ...


·抢劫未遂罪量刑标准如何规定
      抢劫未遂罪量刑标准如何规定 一、抢劫未遂罪量刑标准如何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一般判几年?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一般判几年? 一、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一般判几年?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一般会被判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的量刑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


·数个有期徒刑采用什么原则
      《刑法》中的数罪并罚原则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限制加重原则限制加重是《刑法》中数罪并罚的基本原则。根据《刑法》规定,当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为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时候,采取限制加重原则合并处罚。限制加重原则中的限制,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总和刑期的限制,在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的时候...


·犯罪嫌疑人翻供该怎么办?
      当刑事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在掌握确凿证据的时候可以将犯罪嫌疑人移交给检察院,由其发起公诉。法院在庭审过程中,经常会遇到犯罪嫌疑人当庭翻供的情况,对于之前的口供,犯嫌嫌疑人不承认,并且推翻。这给法院审理案件带来了难度,那么犯罪嫌疑人当庭翻供该怎么办?下面我们围绕这个问题展开了有关论...


·诈骗罪量刑幅度是什么 如何认定诈骗罪
      诈骗罪是我国刑法中比较常见的一个罪名,法律中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就构成诈骗罪。 那么,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诈骗罪?如果构成诈骗罪,就要量刑。我国相关法律中对诈骗罪量刑幅度又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聚众赌博拘留多少天
      聚众赌博在我国达到了一定标准之后,将会被认定为赌博犯罪,此时就会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而在对案件立案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就有可能对嫌疑人采取拘留措施。那根据法律规定,一般聚众赌博拘留多少天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一、聚众赌博拘留多少天《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个人泄露信息罪新规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个人泄露信息罪新规的处罚是怎么样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刑事申诉委托协议怎么写?刑事申诉委托协议内容有哪些?
      当原案当事人或其近亲属对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做出的相关判决不服时,原案当事人或其近亲属可以进行刑事申诉。由于刑事申诉过程比较复杂,同时申诉结果跟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有关,所以很多当事人会选择委托专业的律师来为其进行刑事申诉,那么这就涉及到刑事申诉委托协议怎么写,内容是什么等问题。律师...


·哪些情况下犯罪会判死刑
      哪些情况下犯罪会判死刑这一问题实际上是关于死刑的适用问题。我国目前还不能废除死刑,但是我国一贯坚持少杀的方针,确保死刑只适用于罪大恶极非杀不可的犯罪分子。接下来,我们为您详细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哪些情况下犯罪会判死刑 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是最严厉的一种刑罚。又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