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案件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离婚案件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一、离婚案件管辖法院的确定
  
  1、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由于我国的离婚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各地法院在级别管辖上也有一定的要求。比如北京法院,一般的离婚案件由基层即个区县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夫妻双方有争议的财产超过了5000万元,一审就需要在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当然绝大多数案件的离婚管辖法院,一审都是在各地的基层人民法院里审理的。
  
  二、军人离婚案件的管辖是怎样
  
  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华侨离婚案件的管辖是怎样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财产上诉费用是多少?
      近年我国离婚率有所上涨,而离婚时双方对财产分配产生纠纷的例子也并不少见,如果双方对财产的分配不能达到一致,可以由其中一方向法院提出上诉,要求法院对双方的财产作出合理的分割。那离婚财产上诉费用是多少?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 一、离婚财产上诉费用是多少? 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


·哪些属于夫妻一方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
      哪些属于夫妻一方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根据《婚姻法解...


·非婚生子女保护制度是怎么规定的?
      非婚生子女保护制度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私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权益,私生子女同样有遗产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


·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证据有哪些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做出处理,而通常情况下抚养权归其中一方,但日后也是可以进行抚养权变更的,只不过需要有利的证据支持。那到底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证据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证据有哪些 (一)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婚姻登记机关...


·父母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怎么确定离婚后
      父母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怎么确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子女抚...


·提出离婚一方的抚养费应该怎么计算?
      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如果子女还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是限制性民事行为能力人,夫妻双方是依然还是必须要抚养的,关于抚养费问题,在婚姻法当中是有明确的规定的,那么关于提出离婚一方的抚养费是多少呢,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 1、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2、可...


·一、可以认定结婚生子重婚罪吗?
      一、可以认定结婚生子重婚罪吗?对于婚内出轨,并且与他人生下了孩子的情况,并不一定会认定为重婚行为。重婚罪是属于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司法实践中,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


·一,当事人离婚如何统计财产
      一,当事人离婚如何统计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


·当事人没有结婚证老婆跑了小孩抚养费每月多少钱?
      当事人没有结婚证老婆跑了小孩抚养费每月多少钱 离婚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


·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
      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 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


·证明家庭暴力证据有哪些
      证明家庭暴力证据有哪些一旦遭受家庭暴力,作为受害者应当尽早的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在发生家庭暴力的时候,是收集证据的最佳时机。如果时间过长,没有及时保存相关证据,就可能导致证据的灭失,这对于事后的权益的保护和救济都很不利。从自己的工作当中可以总结出如下的几点供大家参考:第一、证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