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怀孕产检可以请产检假吗,工资怎么算,产假工资怎么算?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怀孕产检可以请产检假吗,工资怎么算,产假工资怎么算?
  
  产检假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在2012年4月14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新劳动法》中规定:
  
  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
  
  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
  
  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假期。
  
  怀孕9个月以上,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按照以上的产检假天数如果不够怎么办?可以多请产检假吗?
  
  因为每个孕妇的情况也不一样,有的孕妇身体条件差些,医生可能会建议产检的频率高些,这样的话按照上面的说法可能假期不够用,而且国家并没有统一规定产检假的次数,所以只要是正常必要的产检都是列入到劳动时间内的,不能按病假、事假、产假、旷工等来算。
  
  产假的工资又该如何计算呢?
  
  怀孕期间女职工享有保胎假、产前假、产假、哺乳假。
  
  保胎假,需要医生开证明,按照病假开工资。
  
  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产假,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
  
  哺乳假,六个半月按工资八成发,如过需要延长哺乳假,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到退休年龄解除劳动合同有赔偿吗?
      到退休年龄解除劳动合同有赔偿吗 到退休年龄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存在赔偿的,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如合同到期,属于正常的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无需赔偿如合同没有到期,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的话,根据劳动法是需要赔偿的,一般为工作不满6个月的,赔偿半个月工资。 1.如合同到期,属于正常的...


·两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最长多久
      两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最长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有文件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有文件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文件的。但是需要履行一定的程序,比如说事先通知工会。 二、程序 (一)事先通知工会《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在可以裁员的4种情形下,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意见后...


·建筑工程承包需缴哪些税?
      建筑工程承包需缴哪些税?现在很多建筑工程都是被承包出去,这样一来是比较方便,二来也能够找到更专业的人物建设,而且工程承包对承包者是有一定要求的,承包者需要具有施工资质,然后再通过与工程项目的项目法人或者是业主签订承包合同,最后再负责承建工程项目的过程,不过建筑工程承包也是需要交税...


·一、宿迁工伤待遇主要有哪些?
      一、宿迁工伤待遇主要有哪些?(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


·解除劳动合同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密切的利益关系,利益关系存在的同时也同时存在矛盾,一方面是用人单位获得劳动力,另一方面是劳动者从中获取报酬,如何使这种利益关系规范化呢,这就要提到劳动合同了那么劳动合同是如何签订的,解除劳动合同具体流程是怎样的,现在就由我们来告诉您。 一、协商解除 协...


·老工伤认定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职员在受伤后,若用人单位不愿意主动承担赔偿责任的,职员可以在限定期限内下当地的鉴定机构,或者是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做工伤认定的申请,有些职员在受伤后处于各种缘由,没有及时提出进行工伤认定的申请,故而构成了老工伤,你是否知道老工伤认定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一、老工伤认定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在对工伤进行赔偿时,常常会订立相关的赔偿协议。这与当事人的利
      在对工伤进行赔偿时,常常会订立相关的赔偿协议。这与当事人的利益戚戚相关,因此在签订相关协议的时候,就不能大意。那么签订工伤事故赔偿协议书应注意什么问题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赔偿项目是否明确 工伤赔偿的项目繁杂,所以在赔偿协议中对一次性伤残赔偿补助金、一次...


·国家对于一项建筑工程完工的检验工作非常重要,因为它有可能联系
      国家对于一项建筑工程完工的检验工作非常重要,因为它有可能联系到众多平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制定了相关的验收标准进行统一验收,如果验收质量不合格的情况将不会允许被投入使用,那么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怎样的呢?通过我们收集的以下资料为您解答。 一、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怎样的? ...


·放弃工伤认定申请书如何书写?
      在人们的劳动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都可能会出现工伤事故,对于发生的工伤事故,用人单位需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与遭遇工伤的人员协商一致通过其他途径进行赔偿就可以要求员工写放弃工伤认定申请书,以此避免员工获得双重赔偿。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放弃工伤认...


·员工辞职的步骤是怎样的
      员工辞职多数都是因为个人原因而辞职的,而在这种情况下就不能向单位主张补偿金。虽然我国法律中对辞职的步骤没有做出明确要求,但公司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也是制定了相应的辞职步骤的。那到底员工辞职的步骤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员工辞职的步骤是怎样的 第一步写辞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