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家庭内部财产协议具有司法效力吗?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家庭内部财产协议具有司法效力吗?家庭内部财产协议具有司法效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达成的协议有效,应当遵守。家庭成员之间对财产约定等达成的协议,是对自己权利的处分,具有法律效力,但涉及人身关系等强制性规定的除外。二、财产分割协议三种无用约定(1)财产归子女很多伴侣在作财产约定时,会考虑日后子女的抚育问题,会约定某一部分的财产归子女所有。但在实际的生活中,虽然做了此类财产约定,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也即从法律上来看,赠与没有履行。当然,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实践中,此类无效约定屡见不鲜,争议较多,当然均以无效认定而告终。(2)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没有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最终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3)谁提离婚谁无财产“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往往会成为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以使任何一方都打消离婚的念头,一心一意地经营好婚姻。实际上,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三、财产分割协议三类效力限制(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抚育子女是父母的一项天职,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在实务中遇到不少要求代为拟订婚内财产协议时要求不愿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此类约定的效力,不能说完全无效。但是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经济上陷于困顿,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育费用时,另一方显然有共同承担的义务。(2)对第三者的债务由一方承担婚姻生活中形成的债务,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在婚内财产协议中,可以约定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由其本人承担。但是,这类各自债务各自承担的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否则,债权人可要求夫妻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对夫妻间扶助义务免除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不等于不承担家庭生活开支。对于家庭生活的开支,有些是无法预见的,若协议上没有约定,显然应由双方共同承担。更需注意的是,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因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时,另一方应积极地承担。家庭财产分割纠纷发生之后,各纠纷当事人若是能够协商出一个处理该争议的方案,并拟定、签署协议,那么该协议经签署后一般就会有效。对于已经有了生效的和解协议,此后任意一方依旧有争议的,若没有合理的理由,即使起诉,权益也不会得到保护。
  
  
  


·刚如果一对夫妻
      刚如果一对夫妻,因为我是原因而导致的离婚,那么随之而来的,可能会涉及到了财产分割,如果离婚房产可以不分吗?其实根据相关的说法为知道,如果离婚之后,其实双方的婚房是可以不用分割的。那么具体的内容,我们来通过下面的文章来了解一下。 如果夫妻双方离婚,房产可以不用选择分割。 因为房...


·起诉离婚原告撤诉算一次吗?
      起诉离婚原告撤诉算一次吗? 应当理解为已经起诉过一次。 从法律后果来看,应该算第二次。因为法律规定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的处理,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


·一、重婚罪公安机关可以立案吗?
      一、重婚罪公安机关可以立案吗? 重婚罪公安机关是可以立案的,根据法律规定,重婚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所以,重婚案件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


·配偶可因军人重婚而离婚吗?
          我国现行《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该条文构是我国军婚民事保护法律制度的核心,其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nbs...


·丈夫和别人同居可离婚吗?
      如果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与他人同居,则已经违反了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如果夫妻中一方不愿意离婚或者对夫妻财产、子女等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


·这些离婚情况您不需要请律师:
      这些离婚情况您不需要请律师: 1、结果明确可预料,不要找律师 有些离婚案子争议标的额也许很大,但法律关系很简单,判决的结果一眼就可以看出来。 比如,一方婚前买的房子,全额付款,办理完产权证后与另一方结婚。婚后感情不和,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要求分割房产。像这种案件,您只需花几...


·楼上漏水,楼下被淹,怎么维权?
      1. 2011年6月5日7时许,古浪县男子王庆贤发现,自己承租该县供电公司办公楼一楼的浩瀚艺术书画室外间走廊及里间字画储存室地面均有积水,店内名贵字画受损,遂向古浪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报警,并电话告知二楼承租者高银奎。 2. 此后,王庆贤一纸诉状将古浪县供电公司和高银奎告上法庭...


·夫妻一方患病分割财产怎么分配
      夫妻一方患病分割财产怎么分配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


·隐离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隐离婚是近年来的新型词汇,其主体主要是“三高人群”,即文化程度高、收入水平高、工作职位高,法律中并没有对隐离婚作出相关的法律规定,所以我们在本文中将对隐离婚进行具体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隐离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隐离婚”一词是“隐婚”衍生反义词,不少父母为了保护孩子,不想...


·没有办理收养登记,离婚时如何处理收养子女的抚养权
      1、收养是根据法定的条件和程序领养他人子女为自己子女的民事法律行为。收养行为是一种设定和变更民事权利、义务的重要法律行为,它涉及对未成年人的抚养教育、对老年人的赡养扶助以及财产继承等一系列民事法律关系。收养这一法律行为的目的在于使没有父母子女关系的人们之间产生拟制的法律上的父母子...


·离婚时女方可以提出什么赔偿在夫妻双方同意行政离婚的情形下
      离婚时女方可以提出什么赔偿在夫妻双方同意行政离婚的情形下,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已达成协议,法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必进行干预;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不能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1、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