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拖欠工资打官司需要哪些证据?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公司拖欠工资打官司需要哪些证据?
  
  一、公司拖欠工资打官司需要的证据
  
  对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在维权前应注意要收集的证据主要有:
  
  1、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2、能证明拖欠工资的证据。
  
  具体包括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或有公司负责人的录音录像等,如果能设法取得单位直接出具的结欠工资证明则最好。
  
  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一般能证明劳动关系及提出相应主张即可,具体的工资构成、拖欠事实、拖欠金额一般由用人单位举证。
  
  二、公司拖欠工资打官司的流程
  
  1、起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9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1天)
  
  2、立案。《民事诉讼法》第112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7天)
  
  3、答辩。《民事诉讼法》第113条第1款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5天+15天)
  
  4、开庭。《民事诉讼法》第123条“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申请回避的时间是3天。(3天+1天)
  
  5、诉讼中止。《民事诉讼法》第150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诉讼中止的时间视情况而定。”(时间待定)
  
  6、调解。当庭调解与开庭同一天。
  
  7、判决。当庭判决与开庭同一天。
  
  8、上诉。《民事诉讼法》 第164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时间为15天(15天)
  
  9、提交答辩状。《民事诉讼法》166条第2款“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第167条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可以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副本送达给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做回应的将不影响法院的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5天+15天)
  
  10案件审结。 第176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180天)
  
  


·装饰工程质保书内容包括哪些?
      装饰工程质保书内容包括哪些? 如今装修房子的可不少,却很少有人懂得这其中的门路,就比如装饰工程质保书这个东西就有很多人不太明白。其实装修时也有许多要遵守的 规定。就有许多人想问装饰工程质保书内容包括哪些?那么,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结...


·眼睛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从其字面上来理解就是工作伤害,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如果因其职业活动给自己的身体造成了损害,劳动者就可以工伤的名义向用人单位或保险公司索要赔偿。伤残等级的鉴定结果事关工伤人员最后所能获得的赔偿,故而您对于各类工伤伤残的鉴定标准要有大体了解。那么眼睛工伤伤残鉴定标准2017是怎样的...


·非全日制合同的用工风险有什么
      非全日制合同的用工风险有什么 一、非全日制合同的用工风险有什么 1、存在被认定为全日制用工的法律风险 在实际操作中,非全日制用工很容易被认定为全日制用工,就像上述的案例一样,因工作时间超过了法定时限,就容易被认定为全日制用工。 一旦被认定为全日制用工,就存在未订立书面劳动...


·劳动关系什么时候建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十条规定
      劳动关系什么时候建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根据以上规定,即使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只要用人单位对该劳动者存在用工行为,则双方之间就建立劳动关系...


·一、因病终止劳动关系协议应该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一、因病终止劳动关系协议应该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因病终止劳动关系协议应该包括的内容有甲乙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联系电话现居住地址;然后明确解除劳动关系及工薪福利等具体时间;在然后需要交接的工作内容明细;最后甲乙双方当事人亲自签字盖章就可以了,然后合同立即生效。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


·工伤险有什么用
      工伤险有什么用 1、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险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是国家对职工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职工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工伤保险的实施是人类文明和社会发展的标志和成果。2、实行工伤保险保障了工伤职工医疗以及其基本生活、伤残抚恤和遗属抚恤,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职...


·工程质量事故划分的根据及等级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划分的根据及等级是什么? 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到人员较多,机械设备数量大,如果施工单位缺乏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有可能引发质量问题,乃至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目前我国对工程质量事故分为四级,对应的应急措施也不同。那么工程质量事故划分的根据及等级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的这...


·安排加班不算工资怎么办
      安排加班不算工资怎么办没有得到加班费的劳动者,要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当然劳动者也可以选择仲裁,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


·工程质量评定办法在我国是怎样规定?
      工程质量评定办法在我国是怎样规定?最近一段时间,各个省份的政府都在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这是因为各地频繁出现质量不过关的工程。当然,我国也有工程质量评定方法,那么工程质量评定办法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方法...


·国家弱电工程施工合同法是怎样的
      国家弱电工程施工合同法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弱电施工合同 弱电施工合同主要包含了以下几个方面, 1、包含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详细信息,如单位名称,地址,电话传真,邮编等。 2、包含了施工项目的具体名称,工程的简要概况。 3、明确了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第四,对于工程的进度安...


·用人单位能否依据“末位淘汰制”调岗调薪四
      用人单位推行的竞争性考核选拔能够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且调岗合理,劳动者主张违法调岗,不予支持——吴某诉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用人单位实行的竞争上岗引发的劳动争议应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区分对待,对于程序规范、结果公正的竞争上岗应予以支持,但对于用人单位以竞争上岗方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