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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才会认定为无效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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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样才会认定为无效婚姻
  
  ?结婚在很多人看来,无非就是男女双方摆婚宴之后,男女双方就成为夫妻了。这些看似约定俗成的现象背后往往存在着许多无效婚姻,一旦因婚姻效力问题发生纠纷会涉及到各方面,此时需要解决问题就要看婚姻是否属于法定的婚姻。
  
  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违法婚姻,也就是法律不予承认和保护的婚姻。
  
  如何认定无效婚姻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2、重婚的;
  
  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当事人为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4、当事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作为无效婚姻的当事人,如果在得知自己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的话,该如何是好,一般来说,无效婚姻是可以撤销的。无效的婚姻从一开始就不具有法律效力,提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时间不受限制,当事人可以在取得结婚登记后的任何时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八条的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比如:结婚时双方或一方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时已经达到法定婚龄的;或者婚前患有禁止结婚的疾病,结婚后治愈的等情形。
  
  对于无效婚姻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死亡的,法律对生存一方和双方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时间也有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一年内,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如果因无效婚姻产生纠纷不能解决,建议可以找个婚姻无效专业的律师咨询求助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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