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人撤销权法律规定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债权人撤销权法律规定对于债权人撤销权可能有些人不是特别了解,其实,债权人撤销权也是债权的保全方式之一。下面,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一些债权人撤销权法律规定方面的知识,来帮助您了解债权人撤销权。
   一、什么是债权人撤销权
  债权人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当债务人所为的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债权人撤销权是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减少而致债权不能实现的现象出现。因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是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间的行为,从而使债务人与第三人间已成立的法律关系被破坏,当然地涉及第三人。因此,债权人的撤销权也为债的关系对第三人效力的表现之一。
   二、债权人撤销权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十四条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七十五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八条 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一年”、第七十五条和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五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该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
  第二十五条 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放弃债权或转让财产的行为,人民法院应当就债权人主张的部分进行审理,依法撤销的,该行为自始无效。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债权人以同一债务人为被告,就同一标的提起撤销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
  第二十六条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八条 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的债权或者放弃债权担保,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第十九条 对于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明显不合理的低价”,人民法院应当以交易当地一般经营者的判断,并参考交易当时交易地的物价部门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结合其他相关因素综合考虑予以确认。
  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七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对转让价格高于当地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高价。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参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予以撤销。
  通过上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债权人撤销权法律规定方面的知识,现在您对债权人撤销权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都有所了解了吧。如果您还想更进一步的了解权人撤销权,可以来网站咨询,网站专业律师会给您更加专业的回答。
  
  
  


·个人在银行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个人在银行贷款需要什么条件银行贷款的门槛比较高,审核也严谨很多,必须要具备以下贷款基本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合法身份;2、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具备相应的还款能力;3、个人征信良好,在央行征信系统没有不良记录。另外,银行贷款分为个人信用贷款、房屋抵押...


·当事人打借条要注意什么事项
      当事人打借条要注意什么事项 一、打借条要注意什么事项 打借条要注意以下事项: 1、内容要相对完善。 欠条要写清欠款的数额币种、或者物品的数量以及名称、品质、规格或者型号等基本自然属性,拖欠的原因,返还的日期,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还要写清债权人、债务人的准确名称或者姓名,最后...


·单位注销债权债务承接人如何承担责任?
      单位注销债权债务承接人如何承担责任? 单位注销债权债务承接人如何承担责任? 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 可以查工商档案,档案中应该有该单位债...


·如何区分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
      如何区分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虽然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在主观上都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在客观上均是利用职务之便;主观上两者都是出于直接故意。但是,它们有很大的区别。那我们该如何区分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呢?具体来说,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别有哪些?请看以下内容吧。一、如何区分贪污罪与挪用...


·借款期限未到可以向法院起诉吗?
      借款期限未到可以向法院起诉吗?一般在借款到期的时候,债务人不能足额还款的话,那么债权人此时才会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进行追债。那现实中,要是借款期限未到,不过发现债务人此时就无还债能力的话,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诉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借款期限未到可以向法院起诉吗根据法律规定,...


·债务纠纷应去哪里起诉
      债务纠纷应去哪里起诉 一、债务纠纷应去哪里起诉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公司债法律服务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公司债法律服务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一、公司债法律服务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及《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重庆市律师服务...


·一、根据行政法规定醉驾的罚款由谁付?
      一、根据行政法规定醉驾的罚款由谁付?根据行政法规定醉驾的罚款由醉酒驾驶的当事人来进行支付,在我国关于醉驾的罚款由造事者支付。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


·遇到不欠钱不还的老赖怎么办?
      遇到不欠钱不还的老赖怎么办?遇到不欠钱不还的老赖可以一纸诉状将老赖告上法院。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 申请支付令是...


·欠债不还多久过诉讼时效
      欠债不还多久过诉讼时效一、欠债不还诉讼时效1、如果有借款合同或者借据,还要看是不是在上面写明了还款日期。写明了还款日期的,从期满的次日起算两年,这个期间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前诉讼;2、如果没有写,或者写了但没有写明(比如写的是等手头宽裕了就马上还等等),那么它的诉讼时效为从借...


·我国刑法对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我国刑法对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我国刑法对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根据《刑法》第四百零四条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