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果是无固定工作监护人职务怎么填?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如果是无固定工作监护人职务怎么填?
  
  一、职务填写
  
  没有工作,那么填“无工作单位”是正确的。无单位就不写,无单位当然无职务。
  
  有工作的人不一定有单位。
  
  按国家统计局最权威的指标解释规定:“单位是指能以自己的名义拥有资产、发生负债、从事经济活动并与其他实体进行交易的经济实体。”
  
  单位又分为:政府单位、事业单位、企业单位三类。
  
  企业单位又分:国有、民营、私营、股份制、外资、合资等。
  
  所有单位的共同特征和必备条件:工商登记,通过工商登记获得法人资格,事业单位要获取事业法人资格,政府单位就不用说了,国家批的。这也是指标解释中“经济实体”的重要特征。
  
  综上所述,概括起来,除政府单位外,在没有工商登记并获得法人资格的地方工作,就不算有工作单位。
  
  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监护人必须承担以下职责:
  
  1、供吃、穿、住、医疗等条件以保障未成年人得以生存和身体的健康;
  
  2、采取有效措施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
  
  3、对未成年人的思想、行为进行正确的教育、引导和管理,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4、保证未成年人接受学校科学、文化等知识教育;
  
  5、照顾未成年人的生活;
  
  6、管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
  
  7、代理未成年人进行与其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8、代理未成年人进行诉讼;
  
  9、保证未成年人不得早婚;
  
  10、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11、保障未成年人与监护人共同居住;
  
  12、公安机关汇报和请求帮助;
  
  13、代为赔偿;
  
  14、监护人不得允许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做童工。
  
  三、相关法律规定:
  
  1、《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2、我国《民事通则》第18条第1款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违背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3、《民通意见》第10条规定::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4、《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
  
  5、《未成年人保护法》第8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信息,在上文中也回答了如果是无固定工作监护人职务怎么填的问题,在我国不仅是未成年人,一些患有精神疾病的患者也是需要有监护人进行保护的,如果监护人没有承担起应尽的义务,也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撤销和更改监护人的申请。
  
  


·单位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吗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特别提示:用人单位须对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提供证明。二、因违 纪违章解除: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特别提示:用人单位须证明规章制度以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的司法解释 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就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解释: 第一条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


·一、劳动合同开除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开除补偿标准是什么 1、如果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 2、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则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3、如果有关赔偿事宜无法与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在被辞退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 4、法律依...


·未成年劳动保护有哪些规定
      现在有很多未成年劳动者去找工作,则年龄在几岁被称为未成年工呢?它是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劳动者。而我们国家也对未成年人的劳动保护有特殊的规定。下文我们将详细介绍有哪些规定。 未成年工,是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


·当大家去公司应聘时,老板就会让大家填一张合同,合同里面包含了
      当您去公司应聘时,老板就会让您填一张合同,合同里面包含了公司会不会为您缴纳五险一金,这个时候就会有很多人在为五险一金包含什么而困惑,那么什么是五险一金,五险一金缴存比例是多少?接下来就让律师为您讲解。 一、养老保险 1、城镇职工:单位缴费20%,个人缴费8%; 2、原综保本...


·一、公司签劳动合同不给职工怎么办?
      一、公司签劳动合同不给职工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和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


·照明亮化工程承包范围有哪些
      照明亮化工程承包范围有哪些 电的发明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方便,延长了人们的工作时间和娱乐要求等等,是一项里程碑的发明。在现代生活中照明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了,城市的亮化不仅能够让城市更美好,而且也是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的佐证。在下文中,我们将针对照明亮化工程承包范围的问题,为...


·上海特殊劳动关系的特征
      上海特殊劳动关系的特征一、特殊劳动关系的特征 特殊劳动关系的主要特征为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较完整地接受了使用单位的管理支配,但或因劳动者主体不符合现行劳动法律规定的构成条件,或因劳动者在使用单位从事劳动的同时与另一用人单位存有各种形态的劳动合同关系。 二、用人单位使用那些劳动者构成...


·一、劳动合同签完了公司没有给我们怎么办?
      一、劳动合同签完了公司没有给我们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如果发生纠纷以后,用人单位有出示劳动合同的义务,不出示的...


·一、工伤待遇的诉讼时效为多久?
      一、工伤待遇的诉讼时效为多久? 工伤赔偿诉讼时效一般是一年 (一)、工伤赔偿要掌握三个重要时效 1、时效一:申请工伤认定时效 当职工发生事故受到伤害后,作为用人单λ也好,受伤职工也好,除了积极治疗外,首先要把握好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这是受伤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保障的前提。这就...


·公司裁员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公司裁员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