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重大责任事故罪既遂标准怎么确定?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重大责任事故罪既遂标准怎么确定?
  
  一、重大责任事故既遂违反规定的情形
  
  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是以管理制度的客观存在为前提的。一般而言这种管理规定应当包括三种情况:一是国家颁布的各类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二是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上级管理机关制定的反映安全生产客观规律并涉及工艺技术、生产操作、技术监督、劳动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程、规章、章程、条例、办法和制度及不同的单位按照各自的特点所作的有关规定;三是该类生产、作业过程中虽无明文规定但却反映了生产、科研、设计、施工中安全操作的客观规律,已为人所公认的操作习惯和惯例等。
  
  《刑法修正案(六)》删除了原“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而仅表述为“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同时将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单列。这并不意味着“不服管理”的行为已经被排除在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行为之外。相反,所谓的不服管理,本身就是一种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行为,这种行为已经为违规行为所囊括,而不需要单独表述。学界对“不服管理”与“违章操作”之间关系的论述也大多明确了两者之间的涵盖关系。我们通常所说的“不服管理”无非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不服从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要求或者不服从单位领导有关安全方面的工作安排。而实际的生产、作业中,许多情况下,“不服管理”与“违反规章制度”无论是内容还是性质都是一致的。如:如擅自移动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标志、开关、信号,在禁火区生产时使用明火作业,又如值班时外出游玩、睡觉打盹、精神不集中等都难以单纯地评价其究竟是不服管理还是违反规章,但从企业操作的总体流程评判,凡是不遵守有关要求的行为都无疑是一种违规的行为,从这个意义上讲,《刑法修正案(六)》对“不服管理”的删除仅仅是对累述文字的取消,并未从实质上改变客观行为的表述。
  
  二、重大责任事故既遂的立案标准
  
  在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
  
  (1)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①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③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恶劣”:
  
  ①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的;
  
  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
  
  ③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
  
  


·认定构成故意伤害判刑多少年
      认定构成故意伤害判刑多少年 一、认定构成故意伤害判刑多少年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一)故意伤害罪的量...


·刑事责任的种类有哪些.与行政责任有什么不同
      通常情况下,犯罪行为成立,刑事责任便开始产生,行为人即应当承担刑事责任。那么,到底我国规定的刑事责任的种类有哪些?而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相比,又有哪些不同之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刑事责任的种类有哪些? 刑事责任,是依据国家刑事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


·判决撤销缓刑的事由有哪些情形?
      判决撤销缓刑的事由有哪些情形? (1)再犯新罪。这里的新罪,是相对于已判之罪而言的,它既包括故意犯罪也包括过失犯罪,既包括同种之罪也包括异种之罪。只要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间再犯新罪,就应当依法撤销缓刑,对新罪和原判之罪实行数罪并罚。关于发现新罪的时间,刑法未作规定。如果在缓刑考验...


·涉嫌犯罪警察拘留人最多能拘留多长时间
      涉嫌犯罪警察拘留人最多能拘留多长时间?刑事拘留的时间最长是37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


·滥伐林木罪立案起点是什么
      为了保证水土资源不流失,加大我国森林的覆盖面积,我国对林木的砍伐是进行了较为严格的管控的。但实践中,还是有人受利益驱使而滥伐林木,构成滥伐林木罪。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滥伐林木罪立案起点是怎样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滥伐林木罪立案起点是怎样的 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还在看守所么
      一、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还在看守所么? 1、犯罪嫌疑人在批捕以后到判决之前都在看守所羁押,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依...


·最新的包庇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最新的包庇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最新的包庇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1、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


·撤销缓刑决定书是谁决定?
      法制化的不断增高,法律体现在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保障人们群众的合法权益,我们知道处罚法律纪要被制裁,缓刑是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刑罚制度,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一定的条件,否则就要宣告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那撤销缓刑决定书是谁决定?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撤销缓刑决定...


·拘役可以减刑吗,被判缓刑还可以减刑吗
      我们发现罪犯在服刑期间其实是可以被减刑的,当然,这需要满足规定的减刑条件才行。而实践中,由于拘役的刑期过段,因而很多人都认为被判拘役的罪犯是不能被减刑的。那究竟拘役可以减刑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拘役可以减刑吗 拘役,是剥夺犯罪分子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


·人民检察院不予批捕还会判刑吗
      一、人民检察院不予批捕还会判刑吗? 1、检察院不予批捕后还可能会起诉追究刑事责任的。 2、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逮捕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不是追究刑事责任的必备条件,不能因为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就不追究刑事责任而释放被告人。 3、公安司法机关可以从两方面考虑解决问题:其一,如果认为...


·怎么界定职务侵占罪未遂
      随着生活压力的不断增加,在现实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而触犯刑法中的职务侵占罪。但是对于职务侵占罪是既遂与职务侵占未遂的认定许多人分不清楚,下面我们给您详细介绍职务侵占罪未遂怎样认定。一、职务侵占罪未遂的认定犯罪行为的既遂或未遂方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