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事故重新鉴定申请书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医疗事故重新鉴定申请书
  
  ?
  
  国家对医疗不断的扶持,但近几年医疗事故频频发生。在进行索赔之前必不可少的一个流程就是去进行医疗事故鉴定。那么医疗事故重新鉴定申请书怎么写呢?我们将为您推荐一份关于该申请书的范本,请看下面。
  
  医疗事故再次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男,1942年8月出生,汉族,身份证号620402420×××××,住××丙单元702室,联系电话0931-×××。
  
  被申请人:×××人民医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0931-×××
  
  申请事项:申请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作再次技术鉴定
  
  申请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医疗纠纷一案,经兰州市医学会于2007年×月×日作出兰州医鉴[2007]××号《兰州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下称鉴定书),结论为不构成医疗事故。申请人不服兰州市医学会的鉴定结论,理由如下:
  
  一、被申请人的医疗行为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1)××人民医院及其医务人员未将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违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法定告知义务。
  
  (2)在双侧甲状腺次全切除手术结束后,监护室医务人员违反××医生24小时后拔除插管的医嘱,在手术结束仅45分钟就拔除气管插管,导致患者呼吸困难、病危,被行气管切开手术。
  
  (3)在申请人出院后,申请人提出复印其住院资料,被申请人拒不提供气管切开手术资料的复印。
  
  (4)在过程中,被申请人不配合兰州医学会的调查,未提供全部病历资料(例如未提供气管切开手术的手术记录及病程记录),导致不能重现医疗过程,同时也使医疗鉴定缺失重要的基础,严重影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科学性、完整性和公正性。试问:医方没有提供气管切开手术的任何资料,兰州医学会作出“诊断明确,手术方案正确”的分析意见,是臆想还是揣测?
  
  二、鉴定书存在明显不当或错误之处
  
  1、“分析意见”模糊不清、成因不清。
  
  鉴定书认为,“术后气管切开与肿瘤长期压迫气管造成气管软化、塌陷有关;造成切口长期不愈,与巨大肿瘤切除后留下残腔、局部感染有关。左声带麻痹、声音嘶哑与喉返神经损伤有关”。与被申请人气管被切开、切口长期不愈、左声带麻痹、声音嘶哑有关的因素还有哪些?与被申请人的医疗行为有没有关?只是简单一句 “与某某有关”判断不明,作为一个专门医疗事故鉴定机构下这样简单的结论,不符合起码的医学科学常识。
  
  2、“分析意见”自相矛盾。
  
  (1)术前,医方的诊断结论中仅有“气管受压右移”,并没有“肿瘤长期压迫气管造成气管软化、塌陷”这一内容。既然被申请人的“诊断明确”,为什么病历上没有“肿瘤长期压迫气管造成气管软化、塌陷”的内容?鉴定书认为术后气管切开与肿瘤长期压迫气管造成气管软化、塌陷有关的依据又是什么?监护室医务人员违反××医生的医嘱拔除气管插管导致患者窒息是申请人被行气管切开手术的真正原因。
  
  (2)申请人于9月8日出院,9月9日发现气管切口处流液,随即多次诊疗,切口长期不愈。“分析意见”认为是“局部感染”所致切口长期不愈,那么试问:出院第二天就发现切口处流液,难道这个“局部感染”是一夜之间形成?被申请人在申请人住院期间怎么没有诊查出并治愈局部感染呢?手术区域留有碎骨是造成患者切口长期不愈、流脓出血的真正原因。
  
  (3) “分析意见”认为申请人“左声带麻痹、声音嘶哑与喉返神经损伤有关”, 在双侧甲状腺次全切除术中,手术记录没有记载申请人的喉返神经受到损伤,那么申请人的喉返神经是如何受到损伤的?气管塌陷、喉返神经损伤不是甲状腺肿瘤切除手术的并发症,相反,在该类手术中导致喉返神经损伤的,都是医生的解剖没有学好。
  
  (4)鉴定中如实完整提供病历资料和记录是医院的义务,但被申请人没有提供气管切开手术的术前讨论资料、手术记录、病程记录被轻描淡写成“医方存在不足”。作为一个三级甲等医院可以在做完一个手术后不留下任何记录?如果是这样,那被申请人诊疗行为的合法性、是否遵守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将令人质疑。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就是被申请人隐匿了气管切开手术的病历资料。否则,再没有合适的解释理由。
  
  3、鉴定书缺少以下主要内容,既不严谨、也不科学。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31条规定,《兰州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缺失下列主要内容:
  
  (一)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未履行告知义务,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导致申请人受到身体损害。兰州医学会的鉴定存在明显不当或错误,不严谨,也不科学。所以,申请甘肃省医学会组织该病例医疗过程中是否存在医疗过失,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和损害后果是否有因果关系予以再次鉴定。
  
  此致
  
  兰州××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以上的信息就是医疗事故重新鉴定申请书的相关内容。从上文可以看出,想要写好该申请书就必须认真研究其格式,文书类的申请书更加需要把申请事由填写清楚,被申请人方才会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是否同意。上述的申请书范本就是我们为您精心整理的,希望对您有帮助!
  
  


·医疗过错不构成损害医院免责的情形有哪些
      医疗过错不构成损害医院免责的情形有哪些?根据 侵权责任法 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有下列情况的实行过错推定 即如果医疗机构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就认定其有过错 第五十八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过错程序是怎样?
      随着社会老龄化的发展,同时现在越来越多黑心的老板为了赚钱,生产三无产品,大气污染严重,导致现在越来越多人有各种各样的病,医院的人堪比菜市场。医患关系也是近年来比较突出的一大问题,那么发生医疗事故,要启动司法鉴定程序应该是怎么样呢?我们今天就“医疗纠纷司法鉴定过错程序”进行相关介绍...


·医疗纠纷官司技巧包括哪些
      医疗纠纷官司技巧包括哪些医疗纠纷官司技巧 1 ?、医疗纠纷的证据搜集 患者一方要打赢官司,仍然要举出比较充分的证据。一般来说,下列证据是不可少的: ( ?1 ?)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 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如患者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还需法定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如配偶、...


·医疗纠纷处置案例的处罚和处理流程是什么?
      医疗纠纷处置案例的处罚和处理流程是什么? 处罚 第五十六条 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一)未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的; (二)没有正当理由...


·一定要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吗 婚前医学检查误诊怎么办
      婚前健康检查其实也就是未婚男女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前做的婚前体检,经过婚前健康检查才能知道各自的身体是否存在什么疾病,这对日后夫妻的生活是很有帮助的。那实践中办理结婚的男女一定要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吗?现在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一定要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吗 婚前不一定要婚前健...


·医疗责任保险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医疗责任保险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一、医疗责任保险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医疗责任保险是职业责任保险中最主要险种。它以医疗机构为投保人,只要一个医院投此保险,该医院的一切在职人员均在被保险之内。 1、医疗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 (1)因被保险人或其工作人员的医疗失误造成病人人身伤亡...


·不认定为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几种
      不认定为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几种 一、不认定为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几种 以下6种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 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危重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了不良后果的;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3、在现有医学科学条件下,发生无法预...


·工伤未报销的医疗费由谁承担
      工伤未报销的医疗费由谁承担 工伤未报销的医疗费由谁承担 1、工伤保险没有报销的医药费由用人单位承担的。 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


·医疗期未满劳动合同顺延吗?
      医疗期未满劳动合同顺延吗?劳动者患病,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的,劳动合同应该顺延到医疗期结束。医疗期结束后,劳动者仍然需要治疗请病假的,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医疗补助金为6到12个月本人工资。《劳...


·畜牧兽医行政处罚的时效期限是多久?
      畜牧兽医行政处罚的时效期限是多久 一、畜牧兽医行政处罚的时效期限是多久? 行政处罚的时效期限都是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九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


·法医类司法鉴定包括哪些?
      法医类司法鉴定是指运用法医类的理论和技术,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和评定。众所周知,司法鉴定这项技术在各种诉讼案件和的审理的过程中起着重大的作用,法医类司法鉴定是其中一种手段,那么,法医类司法鉴定包括哪些?下面整理一篇文章来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希望能对您提供有力...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