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南京市劳动仲裁程序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南京市劳动仲裁程序
  
  南京市劳动仲裁程序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2、用人单位、劳动者及与该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密切关系的第三人,为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
  
  申请劳动仲裁的一方为申诉人,另一方为被诉人。
  
  3、申诉人应当自劳动者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仲裁委提出书面申请。
  
  4、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
  
  (2)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 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3)能够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
  
  (4)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诉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如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交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地等情况);如被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5、仲裁委自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并送达当事人。
  
  决定受理的案件,自接到通知后三日内到仲裁委领取《案件受理通知书》,办理受理手续。决定不予受理的案件,仲裁委向申请人送达《不予受理通知书》。
  
  6、经仲裁委批准决定受理的案件,当事人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举证,超过举证期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仲裁法》第十三条仲裁委员会应当从公道正派的人员中聘任仲裁员。
  
  仲裁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
  
  (二)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
  
  (三)曾任审判员满八年的;
  
  (四)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
  
  (五)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
  
  仲裁委员会按照不同专业设仲裁员名册。
  
  看了上面我们给您介绍的南京市劳动仲裁程序的相关内容,您看出区别了么?其实大的区别是没有多少的,一样的都是自己要符合仲裁的规定然后就是准备好材料和证据提交,在法院收到后也许是决定受理的时间南京要有所不同一些,希望能帮助到您。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签单休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签单休吗? 这个情况是不能简单写入合同的,否则,就是不合法的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部分,无效。最好是这样约定:因工作需要,甲方(用工方)提供每周一天的轮休,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的工资总额度包括单休的工资补偿。 二、劳工合同生效的时间: 《劳动合...


·什么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什么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建筑工程在施工前,会向有关部门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这是为了加强建筑活动的管理,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而建筑法明确的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来确定如何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那么什么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详细请阅读下文...


·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怎么签订
      非全日制用工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小时工,他们是以小时为单位计算工作报酬的,相对来讲工作时间可能不固定,也比较分散。但对于非全日制用工来讲,该签订的劳动合同也是要签订的。那究竟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怎么签订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怎么签订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


·试用期辞退员工需多长时间告知?
      试用期辞退员工需多长时间告知?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只有在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或者约定保密协议两种情况下可约定违约金。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


·工地高空坠物死亡的赔偿方是谁?
      工地高空坠物死亡的赔偿方是谁?若正在施工的单位出现高空坠物事件,应由施工单位和建筑单位负责。若建筑物已经施工完成,为所有人所拥有,高空坠物事件发生后但找不到明确的侵权人的,则采取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和管理人(即物业公司),承担法定责任。对于高空坠物...


·工伤死亡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工伤死亡是一种后果极为严重的事故性伤害,不仅给企业生产带来重大损失,而且常常遗留许多社会问题。实践中,需要先对工伤死亡作出认定之后,才能进行相应的赔偿。那到底工伤死亡认定的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工伤死亡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工作时间死亡一般属于工伤死亡,但...


·怎样计算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用人单位要是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那么在某些情况下是需要对员工做出相应的赔偿。那究竟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是如何计算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按照以下情况处理: (1)非过失性辞退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


·单位雇佣童工违法吗,使用童工是否违法
      对于一些私人企业老板来讲,本身公司的制度还不够完善,招人这一块也没有专人进行管理。而为了控制人工成本,就会选择在一些简单的岗位上雇佣童工。那么公司雇佣童工违法吗?接下来,我们为您做具体解答。 一、公司雇佣童工违法吗 “童工规定:公司不应使用或支持使用符合上述定义的童工。如果发...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现如今,大多数的工作单位会根据该工作单位当前的具体情况进行人事调整,进行裁员。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是能够获得该工作单位的经济补偿的。那么,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让我们为您具体介绍一下。 一、劳动法劳动合同赔偿金标准 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多久?
      我们在一些企业或者是一些个人,通过职务之便涉及到一些受贿的行为会被视为违法的行为。比如说一些单位涉及到一些对公等业务,受贿业务单位的一些回扣或者是直接的钱款,造成的一种损失。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多久?这个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情节严重的会被判处五年以上的刑法。今天我们带您了解一下...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范本是怎样的?
      如果我们想尽快的办理好离职手续,需要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证明书对于我们来说非常重要,在去新单位工作的时候需要用到,证明我们已经解除了原劳动关系。现在我们结合一篇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范本,来给您讲讲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的相关知识。 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范本通常是怎样的?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