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音乐版权侵权赔偿标准的计算有哪些方式?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音乐版权侵权赔偿标准的计算有哪些方式?
  
  一、音乐版权侵权赔偿标准的计算有哪些方式?
  
  方法一,以音乐著作权人的具体损失计算赔偿金额。因侵权对权利人造成的损失从不同角度可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实际损失和预期损失等。直接损失是指因侵权行为所直接造成的权利人的损失,包括权利人现有财产的减少和可得利益的丧失。为调查和制止侵权以及进行诉讼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律师费、公证费、材料印制费、交通食宿费、审计费等均属于间接损失,也应该赔偿。
  
  方法二,以侵权人的违法所得计算,主要是指因侵权获得的利润,通常计算利润时是采用产品的销售利润为准。
  
  方法三,以正常许可费为参考计算。正常许可费是指权利人在发现他人有对其作品的侵权行为以前曾将该作品善意有偿许可他人使用时所收取的费用或者某一类作品一般情况下许可他人使用所应当收取的费用。
  
  方法四,以法定的赔偿金额计算。定额赔偿是指在权利人损失和侵权人获利均不能确定或者在权利人直接请求适用的情况下,依据与侵权行为相关的一些因素在一定幅度内酌情确定案件的赔偿的方法。定额赔偿的幅度我国规定是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二、哪些情况算音乐片权的侵权?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
  
  (6)使用他人作品,未按规定支付报酬的。
  
  (7)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其表演的。
  
  (8)未经法人或委托人的同意,作者擅自将自己创作的职务作品与委托作品发表的。
  
  (9)未经其他合法继承人的同意,擅自处理共同继承的著作权的。
  
  (10)未经作者同意修改作品的。
  
  (11)剽窃、抄袭他人作品的。
  
  (12)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作品的。
  
  (13)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14)未经表演者许可,对其表演制作录音录像出版的。
  
  (15)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16)未经广播电台、电视台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的。
  
  (17)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18)进口或发行侵犯著作权作品的复制品及为侵犯著作权作品的复制提供条件的。
  
  对于我们所关注的侵犯音乐作品著作权机械表演权和机械复制权的侵权行为,则主要表现为未经过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作品或者放映其作品的行为。
  
  综合上面所说的,音乐版权就是属于拥有作品的人才会得到的权利,只要一旦被他人进行侵犯必定就要承担侵权的赔偿,而对于赔偿的方式就要看实际的情况才能进行处理,但对于版权拥有者在申请赔偿的时候就需要有合法的证据来确定才能支撑自己的观点。
  
  
  


·别人抢注了我的35类商标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别人抢注了我的35类商标要承担刑事责任吗?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肯定是不合法的,但是一般不会被判刑的。《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


·协会商标侵权的行政处罚标准是什么
      协会商标侵权的行政处罚标准是什么?协会商标侵权的行政处罚标准是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


·恶意抢注商标已被批准通过的怎么办?
       一、恶意抢注商标已被批准通过的怎么办? 在商业领域而言,商标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经国家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


·知识产权专利保护措施的主体是哪些
      知识产权专利保护措施的主体是哪些根据合同法第三百三十九条 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知识产权是指人类智力劳动产生的...


·商标许可合同备案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商标许可合同备案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商标许可合同备案虽然不是强制要求的,但是根据过去商标许可合同在履行的时候遇到的一些纠纷,现在人们已经习惯于主动到商标局的许可合同进行备案了,毕竟不备案的话以后发生了商标纠纷可能造成的麻烦更多。关于商标许可合同备案的相关规定,我们将通过下面的这篇...


·专利权利人的权利有哪些
      专利权利人的权利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人享有下列权利:1、独占权。独占权又称之为“专有权”。《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


·商标许可有哪些常见方式
      商标许可有哪些常见方式注册商标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权人将自己的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的行为。商标使用许可的形式主要有三种:(1)一般使用许可。即许可人授权被许可人在一定期限、地域内,在指定的商品上使用其注册商标;与此同时,许可人还可以许可第三人使用该注册商标。(2)排他使用许可。即许...


·著作人身权是专属性权利,是不可以继承的。
      著作人身权是专属性权利,是不可以继承的。 我国《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包括公民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一般而言,继承人对著作权的继承,主要是继承作者死亡后剩余的有效期间的著作财产权。在作者死亡至著作权有效期届满这段时间内,继承人可以享有原作者的著作财产权。因此,我...


·法律规定商标续展可以提前吗?
      法律规定商标续展可以提前吗?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十年前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


·签约艺人的著作权使用权归谁所有?
      签约艺人的著作权使用权归谁所有?《民法典》第300-303 条是关于管理和分割共有的不动产、动产的规定,《著作权法修改草案》中涉及共有的只有一条,即第13 条:(一)“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


·假冒专利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假冒专利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实践中,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在达到情节严重的时候,就会构成刑事犯罪,即假冒专利罪,此时就要依法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那究竟假冒专利刑事责任具体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假冒专利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违反专利法规,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