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产权到期续费是一年一续吗?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房屋产权到期续费是一年一续吗?产权到期可以自动续期,但续期的费用并没有明确规定,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是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金来延续使用年限的,但是就住宅70年产权到期自动续期和40年产权到期按法律规定办理暂无明确细则,要缴纳多少费用,怎么缴纳都没有明确规定。《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以后,如果土地使用者继续使用土地,可以在期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以外,其它续期申请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出让金。二、续期的办理程序1、 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房屋外,其它的房屋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需要强制拆掉的除外。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应当至迟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对于房屋产权到期后的续期和相关费用情况,需要明确的是,由于到期的只涉及到土地使用年限的情况,而对于房屋的产权是永久属于个人的,所以后期如果涉及到重新开发利用,政府是需要按照拆迁补偿来处理。
  
  
  


·购房协议书注意事项
      在房价高涨的今天,买房已经逐渐成为家庭的一件大事。有人认为签订了购房协议书房子就是自己的了,殊不知购房协议书中也可能存在“陷阱”。下面,我们结合购房时的实际情况,精心为您整理了签订购房协议书注意事项。 一、签订购房协议书注意事项 1、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 五证,一个...


·老人没有立遗嘱农村老家房子谁继承
      老人没有立遗嘱农村老家房子谁继承 在老人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农村的房子可以由老人的配偶、子女和老人的父母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都有权利继承农村老家的房子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


·农村自建房拆迁人口核算可以吗?
      一、农村自建房拆迁人口核算可以吗?根据不同地区的政策有不同的核算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其中,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


·安置房不管是在发放还是日常购买过程当中,必须有着严格的购买流
      安置房不管是在发放还是日常购买过程当中,必须有着严格的购买流程和选房流程,否则的话,在安置房购买过程当中,就会造成一定程序上的混乱。其实对我国公民来说也是如此,即使您购买的是安置房,但是对于房子的性质和其他方面毕竟都是有所要求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安置房选房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房屋租赁合同怎么签?需要注意什么?
      房屋租凭合同是房屋的出租非常重要的合同,是双方交易的一种书面凭证,对于房屋租凭合同怎么签以及需要注意什么都是很多人现在非常疑惑的问题,如果没有按照一定过的流程进行可能会导致签署无效,我们针对这个问题为您简单的说明一下相关知识。 房屋租赁合同怎么签: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


·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
      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产权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产怎样分配? 1、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且付清全部房款的 如果一方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有出资,自己也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的话。那么,另一方的权益是得不到法院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一方真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


·一、重庆房屋质量鉴定的项目有哪些?
      一、重庆房屋质量鉴定的项目有哪些? 1、房屋完损状况检测 2、房屋安全检测 3、房屋损坏趋势检测 4、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改变检测 5、房屋抗震能力检测 6、房屋质量综合检测 7、房屋其他类型检测 8、建筑工程司法鉴定 9、一房一验(住宅套内检测) 10、建筑节...


·借名买房合同有效么?
      随着房产的不断增值,有些各种原因自己无法购房的人,为了能够购房,真是挖空了心思,甚至想出了借他人的名义买房的办法。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借名买房合同有效吗?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借名买房合同有效吗 借名买房的变通方式实际上存在很大风险。房地产作为不动...


·可以退购买的期房吗 是否可以退期房
      在期房合同合法有效的情形下,买卖合同双方应如期适格地履行合同义务,在退房的消费者中,有很大一部分买受人提出退房的原因是:房价下跌过快过多,时隔几天,前后房价有几万甚至几十万的价差,心理承受不了。那么,在法律上,购房者可以退购买的期房吗?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吧。 一、可...


·给租房押金要注意哪些事项
      通常租房时,一般出租方都会要求承租方交一定的押金,即租房押金,这么做一方面是为了保证租房者一定会租赁该房屋,另一方面是为了约束租房者在入住房屋期间不对房屋做出任何破坏行为。那么给租房押金要注意哪些事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给租房押金要注意哪些事项 交租房押金的注...


·一、共同共有加名字离婚房产怎样分配?
      一、共同共有加名字离婚房产怎样分配?如果有女方名字,女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从协议,没有协议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贡献等因素。另外,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男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