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于购房违约金怎么赔偿计算的?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对于购房违约金怎么赔偿计算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一方反悔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违约金,合同有约定,按合同约定赔偿,但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二、在哪种情形下卖方的行为可能构成违约?1、契约即法。双方就房屋交易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卖方收取定金后,无法定或约定理由拒绝继续履行,不仅有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且同时仍需继续履行。2、在买方逾期支付购房款情况下,卖方并不当然享有解除合同权利,合同亦不当然自动解除,卖方未依法履行通知或催告义务情况下,将房屋另售他人,可能会被认定“一房二卖”、根本违约,而承担相应责任。3、二手房交易双方约定就房屋买卖合同进行公证的,双方应先核实是否符合公证办理的条件,如未取得房产权属证明的房屋,虽可进行合法交易,但却可能无法办理公证,在此情况下如何履行,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反悔,都有可能构成违约。4、卖方为赋予自己不受限制的自由解约权利,约定“赔偿同等已付购房款后可解约”,在收受购房款并为交付已数年,但始终未过户情况下,诉请依约解除,可能不会被支持。综合上面所说的,购房违约金一般是存在因签订了合同而一方没有履行合同的条款所要给予赔偿金,对于赔偿金的计算是会按照双方所约定违约的方式来进行处理,其目的性就是为了保障到受害方的合法权益,所以,合同违约必然就会付出相应的代价。
  
  
  


·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是什么?范本是怎样的?
      在现在这样一种迷惑力很强的时代,很多人经常选择中介进行的一些事务中,往往会签订一份居间合同,但是在缺乏相应知识的情况下,在处理中往往会出现一些不必要的矛盾。接下来我们将为读者们简单介绍下居间合同以及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的一篇范文。为您解答。 一、居间合同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


·老人去世房产继承有时间限制吗?
      老人去世房产继承有时间限制吗?老人去世房产继承没有期限的,但是最好尽快办理。依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


·两限房可以买卖吗?
      两限房可以买卖吗 限价房购房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未满5年的,不得出售,确需出售的政府折旧后回购。满5年的,购房人应按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限价房价格之差的35%上交土地收益金,上交后可以转让。 二、两限房怎么过户 (一)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


·不可抵押的房产有哪些,哪些房屋不能抵押
      有些房地产由于其本身的特性,决定了它不能被用来作抵押。对于这些法律不允许抵押的房地产,当事人最好是不要随意抵押,否则不但起不来抵押的效果,还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那么,不可抵押的房产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不可抵押的房产有哪些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


·购买二手房的看房技巧有哪些
      由于二手房很多都是由之前的所有人居住使用过的,因此要是打算购买这样的二手房,在实际看房的过程中,需要掌握的技巧就与看商品房的技巧不同了。那究竟购买二手房的看房技巧有哪些呢?进行二手房交易,肯定是要纳税的。那此时二手房交易要缴纳哪些税种?本文马上为您一一解答这两个问题。 一、购买二...


·租赁期内房东加租金怎么办
      租赁期内房东加租金怎么办 一、租赁期内房东加租金怎么办 租赁期间房东是否有权单方提高租金呢?租客遇到房东单方提高租金时如何应对呢? 在租赁期间,房东需要提高租金必须经过租客的同意,否则构成违约。如果租客不接受的话,租客可以要求以原来租金价格继续履行合同。若房东因租客不接受提高租...


·处理婚前房产要注意什么问题
       处理婚前房产其实也就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就婚前房产进行分割。由于房产的价值比较大,因此很多人在分割的时候都想尽量的多分得一些。那么在处理婚前房产的时候要注意什么问题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处理婚前房产要注意什么问题 如果是男女双方共同出资买房,最好在购房合同上...


·南京房产赠与合同登记办理流程有哪些?
      南京房产赠与合同登记办理流程有哪些?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 南京房屋赠与办理流程: 一、申请登记程序: 签定赠与合同→配图(二楼29-32号测绘窗口)→申请登记(二楼12号受理窗口领号,15-21...


·期房的买卖合同有什么内容
      在实践中,很多人都愿意购买预售商品房,也就是期房,因为大多数人都认为卖房子的话还是新的比旧的好。在一般情况下,买期房是要签订期房买卖合同的。那么,期房的买卖合同有什么内容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解读。 一、期房的买卖合同有什么内容 1、合同应标明所购商品房的应用面积。...


·一、拍卖房屋买卖不破租赁例外情况包括哪些?
      一、拍卖房屋买卖不破租赁例外情况包括哪些?拍卖房屋买卖不破租赁例外情况包括租赁关系成立在抵押权等物权设立之后,具体的限制如下,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2、在不动产抵押权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最高人...


·虽然最近期房受到购房者的追捧,但购买期房后又想转让的购房者也
      虽然最近期房受到购房者的追捧,但购买期房后又想转让的购房者也不在少数。由于期房的转让是购房合同的转让,而不是房屋的转让,因此期房转让的方式与普通商品房有很大的不同。那么,期房转让的方式有几种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期房转让的方式有几种 1、认购合同转让 这是投资购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