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注册地址出租协议范本?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公司注册地址出租协议范本?
  
  公司法明确规定,注册公司是需要提供一个办公场所的地址的。对于刚毕业的创业者来说,都没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地方,所以需要对外租赁一个办公场所,租赁时需要签订一份合同,保障双方的利益。那么下面我们整理了一份公司注册地址出租协议范本供您参考。
  
  公司注册地址出租协议范本
  
  公司注册地址出租协议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就注册地址出租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房屋(场所)坐落在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 出租地址法定用途: 。
  
  第二条 出租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年租金为 元人民币 (大写),租金的支付期限及方式: (乙方按签订日期前30天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直接汇入甲方帐户,帐号: )。
  
  第四条 押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须向甲方支付 元人民币 (大写)作为押金。
  
  第五条 转租: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转租注册所用物业地址。
  
  第六条 乙方不得在本物业地址从事任何非法行为,如发生任何违法行为,后果由乙方独自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 提前终止合同。 出租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调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
  
  第八条 合同期满,承租方应当提前30天迁走注册所用物业地址,押金应在租赁期限到期时由甲方一次性归还乙方(不计利息)。 出租期限届满前,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45天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在合同期满前30天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果续租,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出租方(盖章、签字): ? ? 承租方(盖章、签字):
  
  地址: ? ? ? ? ? ? ?地址:
  
  联系电话: ? ? ? ? ?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清晰的合同条款可以有效的避免日后不必要的合同纠纷, 所以在合同中一定要确定条款中有所要遵守的协议和所要承担的后果,注明出租地址的法定用途和出租期限。不同的注册地点会影响公司的经营范围和所能享受的政策优惠,所以在选定公司注册地址出租时一定要谨慎,签订合同时更要谨慎,避免注册地址问题导致公司无法经营。
  
  


·在我国土地使用证能不能代办
      在我国土地使用证能不能代办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公民对土地拥有使用权并无占有权。土地属于国有资源。我们在使用土地时,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只有到相关部门办理了土地使用证,我们才有权对土地进行改建或进行其他用途。很多人对土地使用证的办理并不是很清楚,或者因为其他原因自己不能亲自去办...


·北京建委没有土地使用手续是违建吗?
      北京建委没有土地使用手续是违建吗?一、违法建筑包括 1、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 2、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 3、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 4、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特区内城市化的居民委员会或股份合作公...


·韶关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韶关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在目前全国上下,征用土地在全国各地都是是常见的一种现在化发展的现象,但是为了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在他们原本的生活水平不降低的情况下国家征用土地并且做出补偿,所以所有相关的当事人最关注的就是征用土地后怎么补偿?那么,征用韶关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土地征用...


·达州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是什么?
      达州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是什么? 我们国家现在是高速发展的一个阶段,国家对于高速公路的建设非常上心。现在我们国家的高速公路可以说是越来越普及,近几年高速公路的修建征用的土地也不在少数,那么我们有没有关心一个问题,那就是达州高速公路征地补偿的标准是什么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安徽残疾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安徽残疾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最近一段时期,安徽省加快了城镇建设步伐,很多农村土地被政府征用,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对于被征地农民,政府财政会拿出一笔钱作为补偿,具体金额由当地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制定。有时候被征地家庭中有残疾人,那么安徽残疾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跟...


·土地使用证与实际不符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与实际不符怎么办?土地使用证与实际不符应该及时到当地的土地资源部门进行情况说明,申请对于土地的重新审核并重新发放土地使用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农村土地使用权纠纷前置程序有哪些?
      农村土地使用权纠纷前置程序有哪些?土地使用权纠纷是关于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问题的纠纷,包括农田权属、山林权属、水域权属等。一般来说,土地所有权纠纷要按照相关法律和程序解决,而纠纷调节的程序也要视双方主体而定。那么农村土地使用权纠纷前置程序有哪些呢?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农村土地...


·土地使用权费用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费用是什么?土地使用者因使用土地而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的费用,是土地使用者获得用地应付出的代价。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无论新征用土地,还是利用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原使用的土地,都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外资企业在领取土地证书时,也应向其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土地使用费。二、缴纳方...


·南宁市征地补偿
      南宁市征地补偿在我国,政府在许多的地方开始征地进行征地拆迁。这么做的目的其实是为了让我给更快的步入现代化,但是很多时候征地都不愉快,不能成功,其实原因大都基于征地的补偿给的不恰当,那么南宁,南宁市征地补偿2017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解答。一、南宁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拥有土地使用权有仓储的应如何缴税?
      拥有土地使用权有仓储的应如何缴税?随着政府对大宗商品和物流的支持,仓储用地越来越多,大多数的企业愿意获得土地的使用权来作为仓储用地,那么拥有土地使用权有仓储的当事人应如何缴纳相应税率是随之而来的一个问题,接下来律师将对此问题进行解答,请您耐心阅读。 一、什么是仓储用地? 仓储用地...


·土地承包权流转和转让的区别是什么
      土地承包权流转和转让的区别是什么土地承包权流转和转让的区别是什么 土地流转,是对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不涉及所有权的转移,土地仍归村集体所有。流转面积一般较大,按法律规定,流转的农用地也只能用于农业开发,不能改做他用,每年向土地所有者缴纳租金或一次性付清多少年的租金。 土地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