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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国家赔偿的五个要求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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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国家赔偿的五个要求是什么?
  
  一、申请国家赔偿的五个要求是什么?
  
  (1)赔偿请求人应当是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到损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及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到损害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2)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是因自身或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机关及其职能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两个以上机关共同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两个以上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3)有具体的赔偿请求和受害的事实根据。
  
  (4)被侵权事项已经依法确认(即已经侵权机关或其上级机关确定该行为违法,或已被撤销)。
  
  (5)已经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或已经过复议程序。
  
  (6)属于法定的国家赔偿范围和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
  
  (7)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
  
  赔偿请求人应当递交赔偿申请书一式四份,赔偿申请书应当写明受害人的基本情况、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申请的时间。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口头提出申请的,应当记入笔录,并填写《口头申请赔偿登记表》一式四份,由赔偿请求人签名、盖章。
  
  二、国家赔偿申请书怎么写
  
  国家赔偿申请书
  
  (向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国家赔偿用)
  
  赔偿请求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赔偿义务机关:……(写明名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职务)。
  
  复议机关:……(写明名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职务)。
  
  ×××(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因……(申请国家赔偿的案由),申请×××(赔偿义务机关名称)……(申请国家赔偿的具体要求)。
  
  ……(事实与理由:主要是认为赔偿义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权造成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损害的事实和根据;已经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国家赔偿、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认为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作出决定错误的理由,或者逾期不作出决定的事实和证据;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应当获得国家赔偿的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在现实生活当中,如果公民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人身方面的利益受到国家的侵犯,或者是国家工作人员的侵犯,那么完全可以依据《国家赔偿法》要求国家来进行赔偿,但是需要当事人自己提出申请,而且要有具体的赔偿义务的机关和事实理由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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