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房租签了五年提前解除合同可以吗?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一、房租签了五年提前解除合同可以吗?房租签了五年是可以提前解除合同的,从遵守契约精神的角度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如果有特殊情况不再承租的,先看合同对提前解除的条件有无约定,是否符合解除条件,解除后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可以与房东协商解除合同,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金。二、怎么样提前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第一百二十八条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解除合同的法律性质是什么?所谓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作为合同体系的一项法律制度,合同解除具有以下法律性质:1、合同解除适用于有效成立的合同。合同只有在有效成立后、履行完毕前才发生合同解除的效力。可撤销合同及无效合同因属于效力瑕疵或欠缺的合同,不受合同解除制度调整。2、合同解除必须具备一定条件。为避免当事人滥用合同解除制度,从而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和社会经济生活的稳定性,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必须具备法定条件或约定条件,禁止当事人任意解除合同。所谓法定解除,是指由法律规定在一定条件下解除合同的行为。例如,《合同法》第94条规定的5种情形。所谓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当出现解除合同的条件时,合同解除。当然,当事人不必在订立合同时就约定解除合同,也可以事后经协商一致解除合同。3、合同解除必须有解除行为。我国法律没有采纳当然解除主义,即具备合同解除条件,就可以解除合同。因此,当事人要解除合同,必须有解除行为。合同解除分为两.种:第一种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第二种是享有法定或约定解除权的一方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合同解除方必须具有法定或约定解除权,没有解除权的解除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合同的签订是需要由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的,对于房租合同的解除情况,是需要首先由双方当事人根据实际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可以对违约金进行认定,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则需要起诉到法院进行处理。
  
  
  


·房屋买卖合同管辖权的规定是什么?
      房屋买卖合同管辖权的规定是什么? 实务中,对于“不动产纠纷”范围的理解,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认为凡涉及不动产的纠纷,包括物权纠纷、合同纠纷以及侵权纠纷等,都属于不动产纠纷。二是认为仅指不动产物权纠纷,不包括不动产债权纠纷。对于与不动产有牵连关系的如房屋中介纠纷、购房款纠纷等,不属...


·限价商品房买卖政策有哪些内容
      限价商品房买卖政策有哪些内容现在房地产业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把目光放在买房上,所以现在各个地方的房价都在不断升涨。但是有一部分低收入的人群负担不起高额的房价,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就有了限价房,那么什么是限价房?限价房可以买卖吗?限价商品房买卖政策有哪些?下面的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


·买房子办理手续的第一步:看房验明房子的产权所属是关键
      买房子办理手续的第一步:看房验明房子的产权所属是关键 买房子一定要看土地以及房屋产权的关系是否明晰明确,有没有遗留的纠纷问题,防止一房两卖;审定好房屋产权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还需要注意房屋产权证上的业主姓名是否与售房者的姓名相符,有没有办理房屋抵押或者共有人等;要搞清楚所购...


·哪些属于夫妻的共同房产
      房产在夫妻共同财产中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哪些属于夫妻的共同房产在以前的法律规定中是比较模糊单一的,以致在离婚的时候会经常出现夫妻双方为了房产扯皮的情形,现在新的民法典有了较为严格的规定,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内容吧。 一、哪些属于夫妻的共同房产 所谓夫妻共同房产,是指夫妻双方在...


·关于商品房买卖的法律有哪些?
       房屋买卖问题已经成为当下中国社会上最为关注的问题,在房屋买卖的过程当中,由于制度的不完整性或是政策上的错误,有时候会发生欺诈,倒卖,非法买卖等行为。那么关于商品房买卖的法律有哪些呢?关于该问题在下文中给出了解答。 关于商品房买卖的法律有哪些? 、房屋买卖时,该房屋所占范围的...


·购买动迁房的风险有哪些
      购买动迁房的风险有哪些动迁房是对特定对象提供的房屋,这与商品房是有很大区别的一类房产。实践中,动迁房也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而一般只有在办理下来房产证后才能上市交易,进行买卖。那么您知道购买动迁房的风险有哪些吗?以下是具体介绍。与普通的商品房相比,拆迁安置房的交易风险大了许多。这主...


·实际上,国家对于安置房的政策并不像大家所想的那样。不是所有的
      实际上,国家对于安置房的政策并不像您所想的那样。不是所有的安置房都不允许被买卖,而且目前很多小区的安置房也都是在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之下,允许上市交易的。我们就拿成都安置房买卖政策是怎么规定的问题,来了解一下国家针对安置房买卖的相关政策。 一、成都安置房买卖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


·一、在上海买房新政策是什么?
      一、在上海买房新政策是什么? 本地户籍 一)单身: 1、单独名下有房,不可购买住房。 2、单独名下无房,和父母在2011年1月30日之前共有不超过2套(含2套),可买一套住房。 3、单独名下无房,和父母在2011年1月30日之前有超过3套(含3套),不可购买住房。 二...


·房屋不得出租的情形有哪些
      有的人认为只要自己有空闲的房屋,那么就可以出租给其他人。但其实,从我国法律的规定中可以知道,不是所有空置的房屋都能够出租的。那具体来说,房屋不得出租的情形有哪些呢?各位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房屋不得出租的情形有哪些 不得出租的房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怎样的房屋征收评估报告才是有效的?
      怎样的房屋征收评估报告才是有效的? 一、怎样的房屋征收评估报告才是有效的? 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评估方案要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依法作出的才有效。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离婚房子给未成年子女是否可行,需要怎么操作?
      很多夫妻离婚的时候,为了孩子以后的生活着想,都会把双方名下的房产过户到孩子名下,让孩子拥有对房屋的所有权。可是,很多人就会有疑问:离婚房子给未成年子女是否可行,需要怎么操作?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房子给未成年子女是否可行,需要怎么操作...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