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独生子女继承公证遗嘱房产需要公证吗?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独生子女继承公证遗嘱房产需要公证吗?独生子女继承房产最好办理公证,这样效力最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并且对于三种继承方式是一个递进关系,如果父母生前既未立遗嘱,也未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那在其过世后,父母的房产呢或者遗产是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虽然独生子女是父母唯一的子女,但是如果父母生前未立遗嘱,没将房产赠予子女,那么在其过世后,房产(遗产)等都有可能被父母兄弟姐妹参与分配,无法令子女全额继承,所以说,子女并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中的唯一选择,正是因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范围不局限于子女,才造成了独生子女无法全额继承父母房产的现象。很多人认为父母还健在就立遗嘱不是很吉利,但是如果父母想子女顺利继承房产,最保险的方式就是在生前立下公证遗嘱,因为公证遗嘱在五种法定遗嘱中效力最高。二、申请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如下材料: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4、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5、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6、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一般由区民政局和区档案馆出具)。7、证明。在哈尔滨公证处领取表格,填写被继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情况,到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单位盖章。8、继承人或被继承人的人事档案或人事档案复印件(通常为职工登记表或者是职工履历表),复印件由档案保管单位在每页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章,档案内容应包括被继承人的全部法定继承人情况。如确无人事档案,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包括被继承人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籍底卡,由派出所盖章证明。9、证人一名(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要求:无亲属关系)。10、如果有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形式遗嘱的,提供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遗嘱;11、具体准备的详细公证材料以公证员确定为准。注意:全部法定继承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否则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父母生前最好要进行公正立嘱,这样才能有效的保证今后遗产的分配,如果没有立嘱那么父母的亲属可能也可以参与遗产的分割,在遗产的分配上面可能不会如父母的愿望。在公证遗嘱之前我们需要办理相关程序,准备好身份证,还要准备无亲属关系的见证人。
  
  
  


·城市拆迁后的安置房很多,随着人们经济条件的改善,安置房闲置得
      城市拆迁后的安置房很多,随着人们经济条件的改善,安置房闲置得也越来越多,许多人也想把自己的安置房卖出,以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但是安置房与所购的商品房又有所不同,主要体现在注意事项上面,那到底买卖安置房注意事项都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安置房,安置房可以买卖吗...


·房屋等遗产继承的条件是什么?
      一、房屋等遗产继承的条件是什么?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 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


·婚前买房有贷款离婚房子归谁?
      我国的离婚人数在逐年增加,主要的原因是人们的生活水平在不断的增加,同时人们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的增强,这样的背景下很多人不会将就来生活,因此对于很多人来说离婚并不是一件很稀有的事情,那婚前买房有贷款离婚房子归谁?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婚前买房有贷款离婚房子归谁?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


·房屋拆迁补偿诉讼时效是多久,从何算起?
      房屋拆迁补偿诉讼时效是多久,从何算起?房屋拆迁诉讼时效起算时间如何确定? 对于在房屋拆迁安置案中的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如何确定的问题,编辑认为,应根据房屋拆迁安置的三种不同的安置方式来具体确定。 一、以移地安置方式发生的房屋拆迁安置纠纷案的诉讼时效期间从何时开始计算? 编辑认为...


·房产拍卖是指拍卖公司受银行、司法机关等单位或社会个人的委托,
      房产拍卖是指拍卖公司受银行、司法机关等单位或社会个人的委托,向社会公告房地产出售信息,通过竞拍人竞拍的方式使房地产所有权发生转移。在进行房产排名的时候也有一定的流程,那到底房产拍卖的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拍卖的流程 (一)拍卖前,查...


·一、是否遗嘱房产不能赠予单方?
      一、是否遗嘱房产不能赠予单方? 遗嘱房产是可以赠予单方的。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当事人完全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愿,指定任何一人来继承他的遗产,哪怕没有血缘关系,这是当事人的权利。 1、遗嘱,并不需要公证;但公证后的遗嘱,更有证明力。 老年人立遗嘱有两个要求:一是当时...


·为商品房购买者提供按揭贷款,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资金紧张的状况
      为商品房购买者提供按揭贷款,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资金紧张的状况,使老百姓购买商品房成为可能,也为房地产开发商提供了融资手段。但是按揭贷款购房并非是一条通往幸福生活的康庄大道,那么按揭购房是否有法律风险?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按揭购房是否有法律风险 按揭制度对...


·为什么他项权证能优先购房人?
      我们都知道在按揭房子的时候都会要求办一个他项权证来作为底押凭证,如果到时候不还款的话,银行就有理由处治该房子,那是不是办理了他项权证就可以优先购买呢,那就来了解一下为什么他项权证能优先购房人?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为什么他项权证能优先购房人? 司法机关可以优先处置有抵押登...


·沈阳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是怎样的
      沈阳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是怎样的 沈阳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房产税的征收范围: 1、城市市区和郊区中设有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的地区; 2、县城; 3、建制镇(镇人民...


·开发商延期一个月交房怎么赔偿损失?
      1、双方协商   买房者可以和开发商约定一方违约时,将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另外,如果房屋买卖合同中未做约定的,双方可以在发生违约情况时,就损失赔偿进行约定。   而且,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低的,...


·网签备案房产能否被强制执行?
      网签备案房产能否被强制执行?网签备案房产能被强制执行,只要是债务人的合法财产都是可以向法院申请保全的,房屋如果已经出售给了债务人已经做备案登记,那是可以申请的,但是如果是债务已经出售给了其他人而且做了备案登记,房款已经付清,那法院就不能扣押了,也就是说不能申请财产保全了。对于民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