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七级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七级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总的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待遇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因为每个省市发展不一样,所以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二、申请工伤待遇赔偿期限工伤认定也好,工伤等级鉴定也好,归根结底是要进行工伤待遇赔偿,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落实,不受侵害。对于申请工伤待遇赔偿从期限上来看可以分两种。一种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这里需要注意的期限与工伤认定一样,即用人单位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用人单位在依法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因此,需提醒参保的用人单位切莫小视工伤认定30日的期限。另一种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因种种原因不能及时支付工伤待遇劳动争议而引起的纠纷,其申请仲裁的期限期间为一年,该仲裁期限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三、申请工伤认定期限当职工发生事故受到伤害后,作为用人单位也好,受伤职工也好,除了积极治疗外,首先要把握好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这是受伤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保障的前提。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申报工伤的手续。如果超过期限,就很难认定了。对于申请工伤的期限,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一般用人单位都是会给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社会保险里面包含着工伤,只要交满一年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工伤可以自己申请鉴定,也可以用人单位申请鉴定。用人单位没有给购买工伤保险的,那么所有的费用都得用人单位进行支付。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刚开始看到这两个词的时候,并没有觉得这两者的意思有什么不一样,觉得其想表达的意思是一样的,其实不然,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概念是完全不同的,这两种关系都是一方给予报酬,另外一方提供劳动力,所以很多人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是很容易被人混淆的,所以接下来就跟大家讲解一下...


·不续签工厂合同到期赔偿吗?
       工厂合同到期赔偿吗,依据劳动合同法,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年限,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满6个月不满一年按照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按照半年计算,劳动者拒绝与单位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不支付赔偿。 一、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的...


·劳动合同签订意向表具有法律效应吗?
      劳动合同签订意向表具有法律效应吗?劳动合同签订意向表具有法律效应,是双方当事人具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意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二、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哪...


·一、订立劳动合同的员工在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订立劳动合同的员工在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不可以的,试用期辞职需要提前三天递交辞职报告,做好交接手续。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内需要提前三天辞职,超过试用期的提前三十天递交书面辞职信。职工如果不提前递交辞职信就离职,企业可以认定其是擅自离职,只能按旷工处理,扣除旷工工资。但是劳动者...


·一、停止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
      一、停止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有哪些《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医疗的;(四)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二、工伤保险责任谁来承担?随着社会的发展,劳动关系形态日益复杂,经常出现与职...


·企业员工和劳动关系的具体情形是什么?
      在员工与所在企业签署劳动合同的那刻起,员工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就确立了。可是,这种关系需要双方在各个环节共同维护,以实现双方利益的最大化。那么,企业员工和劳动关系的维护要点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关系包括:劳动关系的订立、履行、变更...


·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即主动辞职。劳动者有自由择业的权利,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后,是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不过,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呢?若你不清楚,就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劳动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


·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建议都有哪些
      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建议都有哪些 一、存在的问题及现状 1、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不完善。从整体工作开展情况来看,政府信息公开供给与公众信息获取需求之间,仍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1)一些部门尚未建立起政府信息发布机制,或者已经建立起的,又缺乏具有操作性细化规定,...


·退休人员工资怎么样算
      退休人员工资即养老金。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个人累计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注: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


·苏州工业厂房征收价格标准是什么?
      苏州工业厂房征收价格标准是什么? 厂房这种建筑物,在一般的情况下您都是知道占地面积非常的大的,而且一般都是在城市周边人烟稀少的地方的,但是现在因为苏州现在经济飞速的发展,那么修建新的建筑物土地就会不够用就连厂房也会面临拆迁了,当然就算拆迁还是有苏州工业厂房征收价格标准规定的。 ...


·上海市嘉定区工伤认定是怎样的?
      去做工伤鉴定需要知道相关的许多东西,比如去当地的哪个机构,在哪里,需要带什么东西,期限,条件,具体流程,收费情况等等相关情况,那么在上海嘉定区进行工伤认定需要知道的具体情况是怎样的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上海市嘉定区工伤认定的相关内容吧! 一、上海嘉定区工伤鉴定办事指南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