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毁约公司合同如何来进行处理?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毁约公司合同如何来进行处理?
  
  一、毁约公司合同如何来进行处理?
  
  毁约公司合同需要由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由违约的一方支付给对方的一定金额的货币。
  
  根据合同的种类及违约形式不同,承担违约责任的大、小也应适情况而定,与《民法典》相配套的各行政法规对此应做出明确规定。违约金既具有赔偿性又具有惩罚性。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对违约金作了详细的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公司支付违约金要注意什么?
  
  1、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后,如果对方坚持继续履行合同,应继续履行,如果确定已无能力履行,则应赔偿对方损失;
  
  2、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应按"财务管理规定"的经费项目中开支,不得计入成本,接受违约金的一方,应首先将此款用于弥补企业因对方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3、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能用自行扣压对方货物及款项的办法来充抵违约或赔偿金。违约责任不能单方确定,要经双方确定,或由仲裁机构及人民法院确定。
  
  对于借款合同纠纷中债务人逾期违约金给付数额的计算方法,各地法院作法不尽相同。有的计算到起诉之日,有的计算到判决确定之日,有的计算到判决生效后十日,有的判决到实际给付之日。各种作法都能说出一定的道理。我们认为,应区别不同情况,做出不同的计算。这里应该注意的是,出借人虽然大多是银行,但也属企业性质,是独立的法人,都有自己独立的人格,有自己处分的权利。与此同时,出于各种不同的考虑,法院在判决时除应交待清楚出借人的权利外,应该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和诉讼请求,依法作出判决,判决结果即不应超出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对其不合法的请求也不应予以支持。
  
  1、仅要求本金而放弃违约金和逾期利息请求的,只判决本金;
  
  2、双方对逾期违约金和逾期利息有约定的,当事人对利息有明确请求数额,且不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可按其请求数额判决;
  
  3、如债权人仅请求借款方返还本金并按约定或国家规定收利息的,计算至起诉日的可按其请求判决;
  
  4、贷款方请求返还本金及全部应付利息的,应判决至判决确定之日后十日。因判决的确定是个变数,可能因不上诉和上诉而不同。
  
  5、判决确定后十日之前,当事人自动履行的,在其履行时自动扣除提前的日期的利息,不属于不按法院判决执行。
  
  6、在判决确定后应该履行而拒不履行的,可以判决加倍罚息。在强制执行时以此执行不属于判决不确定。
  
  7、对于双方约定的逾期违约金明显过高的,一方提出请求,法院可以依法予以适当调整。双方都未提出的,一般不应调整。
  
  二、违约金有哪些?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或法律所规定的,一方违约时应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量的货币。违约金可分为以下三种:
  
  1、法定违约金。从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来看,法定违约金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由法律、法规具体规定违约金的数额。
  
  (2)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违约金的固定比率。
  
  (3)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违约金的比率幅度,具体比率由当事人在此幅度内具体商定。
  
  2、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主要有两种情况:
  
  (1)法律、法规对违约金未作具体规定,完全允许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
  
  (2)法律、法规虽规定了违约金的数额、比率或幅度,但是又允许当事人自行协商,或规定当事人的约定优于法定的违约金。
  
  3、混合违约金。混合违约金是指法律规定了违约金的比率幅度,当事人在该幅度内商定具体比率或幅度的违约金。这种违约金是法定和约定相结合的违约金,也称混合违约金。
  
  在日常生活当中,不管是签订什么类型的合同,都必须要注明相关的违约金,因为只有著名的违约金,他们日后发生不履行合同或者是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情况才能够有所依据。当然了,即使没有约定的话也可以请求法院进行判决。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可以随意的填吗?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可以随意的填吗?不可以;一般情况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份公司是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


·公司法法人代表规定的职责有哪些
      公司法法人代表规定的职责有哪些? 由于公司在依法成立之后,需要与多方民事主体建立债权债务关系,为了更好的保护各方的权利,我国法律规定,公司在成立之后,需要按照公司法法人代表规定,选定法定代表人。为了保护公司法人的权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履行自己的职责,否则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


·上市公司收购程序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收购程序是怎样的?一、上市公司收购程序是怎样的? 1、收购双方协商收购事宜。 尽管收购协议的当事人是收购方以及目标公司的股东。但是通常情况下,收购方进行收购之前会与目标公司董事会提出收购意向,双方就收购事项进行磋商和谈判,最终就收购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些工...


·公司法人委托授权书应该怎么写 我国要求,各家企业在经营和发
      公司法人委托授权书应该怎么写 我国要求,各家企业在经营和发展的时候,需要有法人代表承担公司的一切法律责任。在实际操作过程当中,各家企业在推荐公司法人的时候,可能会通过委托授权的形式进行,将公司法人委托受理给其中一人。那么,公司法人委托授权书应该怎么写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 ...


·上市公司可以倒闭吗
      上市公司如果破产,先要进行破产清算。清算的资产一般要先支付清算费用、国家税收、员工工资等,然后才考虑股东的利益。一般破产的公司,都是资不抵债,也少有资产分给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


·办理分公司需要租赁合同吗?
      办理分公司需要租赁合同吗?需要,办理分公司需要提交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也就是租赁证明,如果不存在租赁关系的,则需要提供房产证明。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义务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义务有哪些? 随着社会的变迁,社会上几乎已经不存在无限责任类型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是普遍存在的,不管是何种类型的企业,股东可以享有分红的权利,同时也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具体来说,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义务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义务: 一、遵守...


·公司股东股份配比怎么配?
      公司股东股份配比怎么配?公司股东股份配比的方法是:两人股东时为70%:30%或80%:20%;三人股东时为70%:20%:10%或60%:30%:10%;四人以上股东时建议创始人至少要保住股权生命线中的一条线:如绝对控股线(67%)、相对控股线(51%)、一票否决权(34%)。按...


·哪些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不赔
      哪些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不赔 (一)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 不属于保险责任通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出险事故不属于保险条款中的“保险责任”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另一种是出险事故属于保险条款中的“责任免除”条款规定的免责范围,例如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如果被保险人发生车祸但被保险人系无照驾驶,...


·收购公司注意事项具体有哪些
      收购公司注意事项具体有哪些收购他人公司是为了让自己在市场竞争中变得更加强大,但是在收购时也往往会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问题与风险,因此在收购他人公司时一定要个格外的注意。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了收购公司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希望对您所有帮助。 一、资本、资产方面的风险 (一)注册资本问题 ...


·成立股份公司股东人数要求是多少
      成立股份公司股东人数要求是多少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没有限制,但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时的发起人人数是有限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八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根据中国《公司...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