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需要提前通知吗,应该怎么做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事实劳动关系后必须要做的一件事,而签订劳动合同也是保护劳动者的一种必要方式,但劳动合同续签的问题一直是许多劳动者心中的困惑,比如: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需要提前通知吗?应该怎么做呢?那么,将在下文中进行详细描述,请您往下阅读。一、劳动合同怎么签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指出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需要提前通知吗,应该怎么做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若劳动者与公司继续建立劳动关系,则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公司超过一年未续签仍然继续建立劳动关系则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若一年内未续签合同还可主张双倍工资赔偿。因此,劳动者若还需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合同到期公司部续签合同可按照上述做法维权,若不需要继续建立劳动关系则视为离职。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需要提前通知吗?由此可以看出这个问题也有多种方法可以解决,只要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按照劳动者的需求向公司主张权利即可解决是否要通知公司续签合同的问题,同时也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上述内容就是我们为您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验资证明在哪里开,公司注册验资证明的内容是什么?
      验资证明在哪里开,公司注册验资证明的内容是什么? 所谓验资证明,简单来说就是验资机构出具的一种书面证明报告。主要的目的就是证明所检验的对象是否符合相应的规定,以此来保护直接关系人的利益。当我们有此需要的时候,就需要到相关部门开具验资证明。那么,验资证明在哪里开,公司注册验资证明...


·收购公司流程是什么
      收购公司流程是什么公司之间的竞争肯定会出现很多差异,有的公司逐渐壮大,而有的是会被收购。那么,收购其他公司有利于收购方的壮大,当然,收购公司需要一定的流程,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收购公司流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收购公司流程是什么 1、收购方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章程是公司存续期...


·公司法优先受让权股份转让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优先受让权股份转让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优先受让权的意思是,按照合同条款和法规,在可能获得某物品的双方条件相同时,拥有优先受让权的一方可以获得该物品。相关的事件有各类合同转让租赁、财产和股份的转让等等。其中股份转让是公司将股份转让给他人的行为。公司法优先受让权股权转让相关规...


·最高院企业改制民事纠纷的规定是怎样的
      最高院企业改制民事纠纷的规定是怎样的? 由于企业在存续期间,与多方民事主体建立了债权债务关系,故而企业在改制过程中难免会与这些主体发生民事纠纷,为了使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有法可依,最高院根据我国实际制定了适宜于我国实际的最高院企业改制民事纠纷的规定,具体该如何理解此类法律...


·申请设立股份公司要什么文件
      申请设立股份公司要什么文件 一、申请设立股份公司要什么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其的验资证明; (五)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


·公司注册后注销流程
      公司注册后注销流程注册公司时各类情况会经常发生,有时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我们在公司注册后想要注销掉,公司注销也要遵从法律规定来办理,准备注销需要用的文件等等,我们要先了解公司注册后注销的流程。 一、公司注册后注销流程 1、国税办理注销 (1)先去领一张注销申请表格,同时联系公司的税...


·分公司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分公司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没有法律效力,根据《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


·小的基金公司会倒闭吗
      小的基金公司会倒闭吗从理论上来说,基金公司真的有会倒闭的可能。但是我们那些耳熟能详的基金公司都是有着很大的背景的。有很大的经济实力。基本上倒闭的可能性非常的小。但是没有这些经济后盾的小的基金公司会倒闭吗? 一、小的基金公司会倒闭吗 中国证监会规定,基金公司和基金经理只管交易操作,...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投资转让方式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投资转让方式有哪些?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投资转让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方式通常有两种: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 由于有限责任公司兼具资合与人合性,其人合性的特点决定了对股东对外转让出资应进行限制,这是保障公司股东的稳定性和公司健康运行所不可缺少的,因此不同形...


·合伙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是怎样的?
      合伙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是怎样的?一、合伙企业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条规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款规定"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由...


·公司法人章是不是私人章?
      公司法人章是不是私人章?每一家正常经营的公司都会需要用到多种印章,从大类上看,包括行政公章、业务专用章、个人名章、印戳等,每一种印章的权限等级、使用范围、刻制形状和尺寸要求、登记备案规定等都各不相同,在具体实际中,如果印章使用出现错误,不仅可能影响相关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甚至还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