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遗产继承何时开始继承?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遗产继承何时开始继承?“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1、这里的死亡是指被继承人的生理死亡和在法律上的拟制死亡。生理死亡就是指被继承人自然死亡,因病死亡或者因意外事故死亡等。法律上拟制死亡是指公民符合法定条件:(1)下落不明满四年;(2)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更进一步明确了继承开始的时间:3、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死亡的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4、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人,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5、继承的时间是一个具有相当敏感性的法律问题,这个时间被《继承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保护了被继承人、继承人的合法继承权,也减少了因继承权问题引发的民事纠纷。二、根据《继承法》的规定,1、“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根据这一规定,确定继承开始的时间,应以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为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死亡分为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1)自然死亡时间的确定。确定公民自然死亡的依据是:①被继承人呼吸停止,心脏停止跳动的时间;②医院的死亡证书中记载的死亡时间;③户籍管理登记手册中记载的死亡时间。(2)公民宣告死亡时间的确定。宣告公民死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①公民下落不明须达到法定的期间。在一般情况下,公民须下落不明满四年才有权提出宣告死亡申请;但若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就可以提出宣告死亡申请;若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不受上述期间的限制。在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须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并满4年后才能提出宣告死亡申请。②只有经利害关系人提出宣告死亡申请,人民法院才能依法作出死亡宣告。利害关系人有: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其他有利害关系的。③须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3)人民法院受理宣告死亡的案件后,须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间为1年,但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公告期间为3个月。公告期满,人民法院可根据案件事实作出宣告死亡的判决或者驳回申请的判决。被宣告人死亡的,宣告判决之日为其死亡的日期。综上所述,宣告公民死亡应当具备下落不明满四年,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两年,死亡宣告申请只有经利害关系人提出,人民法院才能依法作出死亡宣告,死亡宣告须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意外事故下落不明,能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公告期间为3个月。
  
  
  


·遗产分配的要求有哪些,遗产分配有什么条件
      在我国,遗产分配暂时没有要求方面的规定,但却有一些原则需要继承人们遵循。那到底遗产分配的原则包括哪些内容呢?而遗产继承的顺序又是什么呢?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相关内容,供您学习参考。 一、遗产继承的原则是怎样的 遗产分配原则是指依法继承人之间在分割遗产时应遵循的准则。按《民法典》...


·继承人证明由谁来开?
      我们知道关于被继承人财产的分配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如果被继承人立有遗嘱,财产按遗嘱进行分配,另一种就是被继承人没有遗嘱,这个时候一般是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财产分配的。但第二种情况继承财产是需要继承人提供继承人证明的,那么继承人证明由谁来开呢?继承人需要哪些证据才能进行继承呢?下...


·继承权
      继承权,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符合条件的人可以继承其财产,这是对公民私有财产的保护,保障公民的私有财产可以依照自己的意志或者公序良俗在家族范围或者自己的意志范围内传承。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被继承人的配偶、孩子、父亲、母亲、兄弟姐妹、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以及被继承人指定的任...


·继承效力由高到低规定是什么?
      继承效力由高到低规定是什么?继承效力由高到低依次应当是遗赠扶养协议,遗赠,遗嘱,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一般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规定遗产继承人的基础下由法律直接规定其继承顺序、分配原则。法定继承并不是所有有血缘关系的人都可以是法定继承人的,法定继承还分级,一级继承人没有或放弃继承权才能第...


·作品的发表权能不能继承
      作品的发表权能不能继承?不可以,著作权中的发表权是属于被继承人人身权利之一,著作权中发表权不可以被继承的。可以被继承的遗产是:(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


·代位继承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代位继承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一、代位继承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民法典》第1128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只有一个,即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


·京牌继承规定是怎样的?
      京牌继承规定是怎样的?规定京牌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来处理,若是没有那么京牌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牌照继承不受限制,可以由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限购城市,继承车辆可以不参加摇号直接拿牌。继承...


·继承权分配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继承权分配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一、继承权分配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


·遗产给孙子属于遗嘱还是遗赠?
      遗产给孙子属于遗嘱还是遗赠?遗产给孙子属于遗赠行为1、根据继承法之规定,孙子女、外孙子女并不是法定继承人,所以这种情形应属遗赠。那么孙子在受遗赠后的法定期间内要接受遗赠,这样才能合法得到该遗产。2、《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的内容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一、两个儿子其中一个去世如何继承财产?
      一、两个儿子其中一个去世如何继承财产? 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如果没有就可以按法律继承的方式来进行处理,对于死者有子女的就可以利用代位继承的方式来进行获得。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


·亲兄弟的遗产由谁来继承 一、亲兄弟的遗产由谁来继承?
      亲兄弟的遗产由谁来继承 一、亲兄弟的遗产由谁来继承? 亲兄弟的遗产由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没有遗嘱的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把法定继承人分为两个顺序加以规定: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同时,民法典把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