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姻调查取证的分类都?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婚姻调查取证的分类都有哪些
  
  一、婚姻调查取证的分类都有哪些
  
  《调查行业婚姻调查项目分类规范标准》中将婚姻调查项目分为五类:
  
  (一)婚前背景调查:婚前调查主要包括婚前行操和婚前财产两个调查项目。
  
  (二)配偶行为调查:当事人想要知道配偶的日常行为或者想了解配偶是不是有外遇行为,此时可以委托私家侦探调查公司实施配偶行为调查。配偶行为调查也可以称为夫妻忠诚调查。
  
  (三)外遇查找调查:当事人发现配偶有明显的外遇倾向,想要了解第三者的身份背景等相关信息所委托的调查项目。
  
  (四)外遇查证调查:当事人确定配偶有明确的外遇对象,可以委托私家侦探调查公司收集配偶婚外情证据。
  
  (五)离婚综合调查:出于离婚的目的,委托私家侦探一次性作出全程调查,是配偶行踪、外遇查找、外遇证据、财产证据等相关项目的合并调查。
  
  二、婚姻调查如何进行调查取证
  
  (一)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的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1、看分居时间,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2、看婚前是否对精神病有所隐瞒。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3、看是否有犯罪行为。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4、看有无禁止性结婚的疾病。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二)能够证明对方有过错的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1、重婚、与他人同居的证明。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离婚证据。
  
  2、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明。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明。提交居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三)离婚过程子女抚养方面的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1、抚养费的证明,提交双方的收入证明。
  
  2、抚养权的归属证明。根据孩子的年龄和具体情况,提交有利于争取抚养权的而相关证据。
  
  (四)离婚过程中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证据的收集技巧
  
  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存款、公司股份、股票、车子、债权、住房公积金等。如果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证据,更应该掌握收集证据的技巧,技巧分类如下:
  
  1、双方有财产约定,提交协议书;
  
  2、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提交银行帐号;
  
  3、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
  
  4、有机动车,提交车辆行驶证;
  
  5、有房产,提交房产证、购房合同、交款发票;
  
  6、在公司拥有股权,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
  
  7、有债权债务的,借据、相关的佐证证据。
  
  离婚案件中,民间调查机构通常可以提供两个方面的服务。提供婚外情证据收集调查服务,民间调查机构以当事人的代理人身份,为当事人收集配偶的婚外情证据。提供财产证据收集调查服务,民间调查机构可以为当事人收集调查自己配偶名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相关证据。
  
  


·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责任中不承保的产品有哪些?
      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责任中不承保的产品有哪些? 家庭财产保险是保障普通家庭权益的一项险种,是为了弥补未来不可预期的灾害或者损失而提前投保的做法。而家庭保险主要包括了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导致的财产物品损失,但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家庭财产都可列入保险标的中来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责任,接下来我...


·国家赔偿法赔偿金额标准是怎样的?
      一、国家赔偿法赔偿金额标准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


·本来结婚后有了孩子
      本来结婚后有了孩子,一家人幸福的生活是非常的让别人羡慕的一件事,但是如果离婚后,这一切都变了,不在幸福,别人也不再羡慕,那关于孩子又会怎么样?离婚后怎样算是抚养权变更?双方在离婚后任何的时间内,孩子的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地,没有时间限制。 离婚后怎样算是抚养权变更 根据我国相关...


·一、申请离婚损害赔偿情形?
      一、申请离婚损害赔偿情形有哪些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一方出于过错侵犯了对方因配偶关系而产生之权利并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在离婚时,过错方对无过错方所受的损害应给予相应的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


·孩子不满一岁离婚抚养权归谁
      孩子不满一岁离婚抚养权归谁 一、孩子不满一岁离婚抚养权归谁 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主要考虑孩子跟谁生活在一起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的原则(经济条件、孩子年龄等等)孩子2周岁以下,原则判决给母亲抚养。特殊情况若女方有法律规定的传染病,为了孩子的健康着想,判给男方抚养。 《婚姻法》没有两...


·诉讼离婚怎么撤诉 离婚撤诉要注意什么
      在离婚案件中,由于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不同,那么此时可以享有的权利也是不一样的。其中在法院尚未对离婚案件作出判决之前,允许原告撤诉,那现实中诉讼离婚怎么撤诉才好呢?关于这一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诉讼离婚怎么撤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法有几种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法有几种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采用如下方法:(1)实物分割。即财物可以分割的情况下,在不影响其财产的使用和用途的前提下,对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的财产。(2)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变卖或者拍卖,夫妻...


·一、无非婚生子女证明到哪里去办理?
      一、无非婚生子女证明到哪里去办理?法律没有规定无非婚生子女证明在哪里办理,建议咨询户籍管理部门。非婚生子女,“婚生子女”的对称,俗称私生子女。是指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有些国家的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不能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其地位远远低于婚生子女,其人身权利和财产...


·一、离婚案件增加财产分割申请书会被受理吗?
      一、离婚案件增加财产分割申请书会被受理吗?离婚案件增加财产分割申请书有可能会被受理,根据《民诉法司法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本案原告增加诉讼...


·女方怀孕了夫妻是否可以离婚
      女方怀孕了夫妻是否可以离婚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这是根据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对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的妇女特殊保护,是对男方提出离婚的一项限制的规定。但是...


·军官证登记结婚证是无效婚姻吗?
      军官证登记结婚证是无效婚姻吗? 一、军官证登记结婚证是无效婚姻吗? 军官证登记结婚证并不一定是无效的婚姻,我国婚姻采取的是登记支付,不能仅凭借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就去判断婚关系是否无效。婚姻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婚姻无效的情形具体如下: (一)婚姻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婚姻登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