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未注册商标品牌如何维权?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未注册商标品牌如何维权?方法一,准备商标在先使用知名度、商标被恶意抢注的证明证据,在抢注商标的公告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递交证明。方法二,若商标已经注册完成,则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被抢注商标的无效宣告申请。方法三,走司法途径,依据《商标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就抢注行为向有关人民法院起诉。维权必须条件有三其一,被抢注的商标需有一定的知名度;其二,抢注商标采用了不正当的手段,而非符合常理的不知情情况下的注册;其三,需要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商标被抢注的主张,否则相当于自动放弃自己的维权权利。《商标法》规定的救济期限是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0天的异议期及注册日之后的五年(恶意抢注他人驰名商标的情形不受五年期限限制)。二、恶意抢注如何认定?所谓“恶意抢注”只是人们的通俗称谓,按现行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构成“恶意抢注”的要件有以下几点:(一)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行为的本身,就已经侵占了他人的劳动成果,如果注册成功,无异于用合法的方式偷窃。更为严重的是一旦注册成功,“恶意抢注”申请人成为合法所有人之后,即会利用其注册商标的占用权,禁止他人使用原本属于自己的商标或利用其处分权对被抢注者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如果这些目的不能达到,则会提起侵权之诉或向工商行政管理商门举报并索取赔偿。 现实的问题是,如何认定这一主观要件的成立?我们不可能深入到申请人的内心世界,去了解他们主观愿望是否为了不正当利益而只能通过现象去剖析他的本质。哪些现象可以分析出来呢?一是看他注册成功后是否自己使用,即用在自己的产品上,这种产品是否和被抢注人的产品属同类或近似产品;二是是否对被抢注人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三是是否直接控告被抢注人侵权,并提出赔偿请求。通过这几方面的分析,如果“抢注”申请人注册商标,主要不是自己使用,甚至自己并没有产品,而后高价转让或向被抢注人提出赔偿请求,我们便可以准确认定他的主观目的,就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二)申请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这是行为要件不正当手段,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以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和提供的相关材料中不真实地填报了有关事项,但是对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而言,不可能对申请书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作出审查。因此,认定不正当手段,只可能在异议程序或在以后的被抢注人申请撤销该商标的程序中,由被抢注人提出证据,证明申请人采用了不正当手段。哪些是不正当手段呢?1、申请人利用与他人同行的关系。中小型企业最容易成为被抢注的对象。因为中小型企业在向市场推出自己的产品时,往往并不是先注册商标再推出产品,更多的是当自己的产品有一定影响后才注册商标。2、利用与他人曾经合作过的背景。作为合作者,他们是最清楚被抢注人的商标使用情况的,有的在合作期间,即偷偷地把合作者的商标注册为自己所有,有的则是在合作结束后,将合作者的商标抢先注册。3、同一区域内了解内情的其他人。利用其不同的条件和自有的优势,如管理者、法律顾问、记者、商标代理人等,在进行新闻采访或进行管理等工作过程中了解到经营者商标使用的情况,并能预见抢注该商标所带来的利益而抢先注册。当代社会如果存在没有注册的商标,有一定的知名度也是可以进行维权的。比如说很多的人利用这样具有知名度的商标来进行恶意的抢先注册,导致对方证明商标无法进行。这种情况下,完全可以向商标委员会提出申请。
  
  
  


·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是什么?
      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是什么? 第一条 为贯彻《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为促进我国软件产业发展,增强我国信息产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国家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鼓励软件登记,并对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


·无偿使用商标权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无偿使用商标权合同的内容是什么?无偿使用商标权合同的具体内容应当重点对双方达成的一致意见进行说明,无偿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又称恩惠合同。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予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无偿合同不是典型的交易形式,...


·著作权版权保护费用有好多
      著作权版权保护费用有好多 一、著作权版权保护费用有好多 版权也就是著作权。目前在我国,申请作品著作权费用为:官方的费用是300元,如果是过个著作权人同时申请一个软件著作权,需要副本的话每个副本50元。是一次性的费用,不需要每年交费,可以自己办理或者找代理公司办理,自己办理的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标侵权的司法解释中赔偿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标侵权的司法解释中赔偿是怎么样的?1、确定赔偿数额的标准(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


·商标注册人变更流程是什么
      在商标批准注册成功之后,如果想要对商标注册人的地址或者商标注册人的名义以及其他的一些注册事项进行变更,则需要在商标局进行变更的申请和变更手续的办理。想要变更商标注册人的地址或者商标注册的名义以及其他一些注意事项,有两个途径可以进行变更,分别是由申请人去到商标局的注册大厅进行办理;...


·排他专利许可合同是什么?
      在当今社会中专利是一种非常新颖而且具有一定科研型的东西,其中包含着一种专利合同既是排他专利许可合同,它也是国家法律上认可的一种专利合同,那么它与其它的专利合同有什么区别吗?让我们来进行详细的介绍和了解。 一、什么是排他实施许可合同 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方在合同规定的地域范围、期...


·商标续展有下发新的证书吗?
      商标续展有下发新的证书吗 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十年前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那么商标续展会重新发证吗? 一,商标续展有下发新的证书吗 证书是不会重新发的, 1、续展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


·申请减免日本专利年费制度是怎样的?
      申请减免日本专利年费制度是怎样的?一、减免对象 日本减免制度的减免对象包括个人、法人、研究 开发型中小企业、大学或大学的研究者、独立行政法人、 公立实验研究机构、地方独立行政法人、高校技术转 移等不同的类别。二、减免申请书的提出时机 一般而言,需要在提出审查请求或者缴纳各种费 用...


·律师关于专利侵权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关于专利侵权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一、洽谈客户 1、与客户洽谈前的准备。 主要收集客户基本情况信息;了解涉案侵权人基本情况,涉案侵权行为形态,侵权行为发生地等信息;明确洽谈目标,确定案件法律关系,收集与洽谈主题有关的案例、法规、学者观点等资料;确定洽谈策略和思路,分析客户...


·商标没有办理续展会被注销吗
      商标没有办理续展会被注销吗?商标没有办理续展会被注销的,商标续展办理的时间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商标祖册人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在符合法...


·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区别是什么
      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区别是什么著作权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所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著作权和专利权的不同之处主要表现为:(1)保护的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是作者思想、情感和观点的表现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