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挪用资金罪江苏省标准2023是怎样规定的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挪用资金罪江苏省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挪用的本意挪用的本意,是指公款私用、移用、占用、借用。行为目的是为了使用,而非占有公款。其中,行为的目的包括:(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2)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3)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擅自借用的特性挪用并不侵吞公款,而是准备归还,具有擅自借用的特性。即便挪用后而不能归还,也不是出于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占有,而是出于行为人意志之外的客观原因造成的。因此,司法实践中,在认定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方面时,可把握以下几点:是否明知是公款;是否故意非法使用;是否只是想暂时挪用;是否准备以后归还。当挪用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时,如果挪用人不知使用人利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时,只能根据挪用人的明知内容,按照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或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处罚。如果挪用人知道使用人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的,则按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处罚;如果挪用人开始作案后,主观故意由暂时挪用发展为非法永久占为己有时,无论行为人主观上是否真的具有非法永久占有公款的目的,也无论这种占有是否已客观存在,只要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就按挪用公款罪论处,而不按贪污罪或侵占罪处罚。因此,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侵占罪在行为人犯意发展过程中是不同的:挪用公款罪开始为使用公款,后来可能发展为占有:而贪污罪、侵占罪却始终贯穿占有公款的目的。相关的犯罪人员应积极的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审查,在审查期间积极的返还相关的挪有资金。得到这类受损单位的谅解,积极的配合案件单位的办理,减轻相关的处罚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对这类当事人进行相关的处罚。
  
  
  


·刑事诉讼书记员的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诉讼书记员的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书记员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书记员需要回避的情形包括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九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


·聚众斗殴罪判多少年
      聚众斗殴的量刑标准,在我国的《刑法》当中有规定。参与聚众斗殴的行为人,对于主犯人员以及积极参加的行为人,可以处以有期徒刑刑期为三年以下的处罚,处以拘役的处罚,或者是管制的处罚。如果聚众斗殴案件当中,所涉及的行为人是少数的,对于社会的影响较小,也没有人员的受伤情况,这个时候可以针对...


·单位受贿罪追诉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刑法针对受贿罪的犯罪主体当中是包括单位受贿的,单位受贿和单纯的受贿罪的犯罪主体和立案标准都不一样。同时在针对单位受贿罪进行起诉的时候,如果超出了国家规定的追诉时效的话,那么人民法院将不再进行受理。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单位受贿罪追诉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一、单位受贿罪追诉时效...


·贩毒法条在刑法的多少条里有规定?
      贩毒法条在刑法的多少条里有规定?《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 、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 片一千克以上、海...


·2023触犯绑架罪要判几年?
      触犯绑架罪要判几年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或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使被绑架人重伤或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死刑...


·在我国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什么
      随着人们消费理念的改变,诸如信用卡等支付工具也流行起来,这极大地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犯罪分子可能会利用信用卡来实施诈骗,或者当自己的信用卡恶意透支之后也有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那么,到底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什么呢?我们来为您做出具体的介绍。 一、在我国信用卡诈骗罪...


·怎么对无期徒刑减刑限制
      不管是被判处有期徒刑还是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都是可以争取减刑机会的,这首先要满足规定的条件,之后,我国对减刑也是有限制的。那么实践中,该怎么对无期徒刑减刑限制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么对无期徒刑减刑限制 无期徒刑,是剥夺罪犯终身自由的刑罚,是对严重犯...


·能免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死刑是剥夺一个犯人生命的刑罚,也是世界上最古老、同时最严厉的刑罚之一。在中国,对罪刑极其恶劣的犯罪分子才会判处死刑。当然,在一些情况下也能对犯罪分子免除死刑。那具体说来能免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能免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从法律角度讲,以下情况可以免除...


·处罚玩忽职守罪标准是怎样的
      玩忽职守罪属于渎职犯罪中的一种,法律中规定只能是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而现实中有玩忽职守行为的,同时还需要造成了严重的损失之后,才有可能被认定构成此罪。在达到了规定的标准之后认定构成犯罪,那么处罚玩忽职守罪标准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玩忽职守罪的认定标准...


·在我国贩毒一公斤判死刑吗?
      贩毒行为在我国属于刑事犯罪,而此时无论具体贩毒的种类是什么、数量多少,一旦被发现都是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而我国对贩毒的处罚,最高可以是死刑。那实践中,贩毒一公斤判死刑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贩毒一公斤判死刑吗 依照《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


·侦查阶段延长拘留期限的条件有哪些规定
      侦查阶段延长拘留期限的条件有哪些规定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9条明确规定了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期限、延长期限及理由。即延长拘留期限的情况分为两类:1、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至4日;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