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没有宅基地证可以公证吗?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一、房屋没有宅基地证可以公证吗?
  
  可以。
  
  1、提交公证申请。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宅基地证书和房屋权属证书、个人身份证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2、公证事项的受理。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
  
  3、缴纳公证费用。按照公证处提供的收费标准,缴纳公证费用。
  
  4、公证事项的审查。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处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5、出具公证书。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公证行为会产生证据上的效力,经公证的事项,可以直接作为证据使用。
  
  二、房产公证的类型:
  
  (一)、房产继承公证,也就是继承权公证。
  
  继承权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法定继承权,遗嘱继承权和协议继承权等国家法律所承认的继承权, 对继承死者生前私有财产者, 进行身份确定, 材料核实等一系列工作后, 所出具的公证书。
  
  继承权公证根据被继承人生前有无遗嘱分为依遗嘱继承、依法定顺序继承。根据中国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继承。
  
  也就是说,对于子女或家属要办理继承房产的话,必须要有公证处办理的公证书;
  
  (二)、遗嘱公证。
  
  1、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为此,立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神志清楚,有行为能力.
  
  (2)遗嘱的内容要合法,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生活能力的人的继承权;
  
  (3)遗嘱中的财产是个人合法财产.
  
  2、遗嘱应包括以下内容
  
  (1) 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2) 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3) 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4) 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5) 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遗嘱公证
  
  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和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所有权的转移登记手续;
  
  (三)、赠与房产公证
  
  房产赠与,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共同办理“赠与合同公证书”;
  
  赠与公证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所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赠与财产属于共有的,应提供共有权证明及共有人同意赠与的意见;
  
  4、赠与合同或赠与书原件;
  
  5、公证员认为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注:(1)申请人在赠与合同公证中指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在赠与书公证中仅指赠与方。
  
  (2) 申请人申请此项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来办理。
  
  如果要对房产进行公证的话,宅基地证和房产证是必须拥有的,但是如果是在农村的话,只要拥有该房屋的相关使用证明,即可进行相关公证,然后再根据遗嘱的相关规定来进行遗嘱公证,确定好将该项房产如何进行相关的分割给指定的遗嘱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是在1994年的时候制定的,可能有的人认为其中的条款规定,已经不再适用当下的情况,但我国在2007年的时候也是进行过一次修订的。现在,我们就来看看该部法律最新的内容规定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离婚后土地使用证如何更名?
      离婚后土地使用证如何更名?对于离婚,财产分配是无法避开的话题。如果离婚双方就财产分配等问题,达成一致的协议,那么就可以签署离婚协议书,离婚就正式生效了。离婚后,当事人一般都会将土地使用证从新更名。可是很多人不了解具体怎么做,下面由我们您解答这一疑惑,即离婚后土地使用证如何更名? ...


·送达地址确认书属于诉讼材料吗 诉讼材料有哪些
      送达地址确认书属于诉讼材料吗 诉讼材料有哪些呢?相信许多诉讼当事人都比较关心这个问题,提交材料的时候也在纠结,这个材料到底属不属于诉讼材料呢?例如送达地址确认书属于诉讼材料吗?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送达地址确认书以及诉讼的材料。 送达地址确认书属于诉讼材料吗 不属于。送达...


·购买土地使用权合同书是怎样的?
      购买土地使用权合同书是怎样的? 在我国,公民对土地仅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为了保障转让双方的合法权益,在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双方需要签订购买土地使用权合同书。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说明购买土地使用权合同书的构成。 购买土地...


·新生儿征地补偿款是可以获得的吗?
      新生儿征地补偿款是可以获得的吗?新生儿征地补偿款是可以获得的,也是有这个权利的。当事人的子女在该征(地)补偿的规定时间段内(以当地的征 收公示为准)出生,并且申报户口的,就能享受到该待遇;已经确定享受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数后再出生的对象,是不能享受到该待遇的。二、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土地使用权人死亡,继承人有那些要求
      土地使用权人死亡,继承人有那些要求土地使用权是国家机关、企业、个人依法获得的土地使用的权利,针对个人、而言,特别上在农村,如果土地使用权人死亡,土地使用权就消失还是说由相关继承人继承呢,法律上有那些规定和要求呢,接下来,的我们为您说明如下。 法律上土地使用权继承人要求 1、被继承...


·我国关于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我国关于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在当今这个社会,您经常可以听到的就是土地的使用权了,之所以会发生这样的情况是因为土地所有权归属于国家和集体的,所以并不经常讨论。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土地使用权得到的方式中包括划拨土地使用权,很多人不太了解这个概念。那么,我国关于划拨...


·漳州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漳州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国家的土地征收中,征地补偿是我们最为关心的问题。征地补偿问题得不到好解决,容易产生各类征地纠纷,不利于征地工作的进行和我们切身利益的保护。我国各地都有自己的征地补偿标准,接下来我们为您解答漳州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漳州征地补偿标准 (一)...


·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方案有几种?
      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方案有几种?一、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方案有几种?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可以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种是征地的时候,房屋作为附着物一起被征收,并进行了安置补偿;第二种是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进行安置补偿并且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


·我国政府征地补偿是几年?
      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不断的进步,我国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促进了人民生活水平的大大提高,现而农村的土地正在逐渐的被政府征地,现代社会中不管任何事,都是要有补偿的,政府征地也不例外,那么,我国政府征地补偿是几年呢?土地占用赔偿标准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当地省政府制定的标准补偿。  《...


·河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
      河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我们经常可以听说关于征地赔偿的消息,征地赔偿主要是为了保障受害者能够得到相应的补偿,降低对受害者的经济利益损失,每个地方都有征地赔偿的详细标准,有利于在执法过程中依法解决,那河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河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