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接到拘留通知书后多久才能放出来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接到拘留通知书后多久才能放出来1、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公安机关决定,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合并执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20天。2、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则依据《刑事诉讼法》审理,若审理后被无罪释放,被逮捕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刑事拘留不是处罚或者制裁。刑事拘留最长时限为37天(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到30日。检察院必须在7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3、司法拘留一种是指在民事、行政诉讼或法院执行过程中,对妨害诉讼活动(如:作伪证、冲击法庭、妨害证人作证、隐匿转移被查封、扣押的财产、阻碍法院工作人员执行公务、逃避执行)等,由人民法院直接作出的拘留决定,属于强制措施,依据的是《民事诉讼法》或《行政诉讼法》,最高期限为十五日,由法院将被拘留人交公安机关看管,不服的可向法院申请复议,拘留期内,由法院决定提前解释或期满释放。司法拘留还有一种: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对严重违反民事法律规范应负民事责任的行为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由此可见,民法通则所规定的拘留,是人民法院以国家的名义,对严重违反民事法律规范的行为人的人身自由加以短期限制的一种惩罚方法。它是民事制裁中最为严厉的惩罚措施。二、收到拘留通知书后需要怎么办收到亲人的拘留通知书后,家属及时委托辩护律师,同时也可以到看守所为亲人送上些衣服或现金。收到亲人的刑事拘留通知书后,说明你亲人已经涉嫌刑事犯罪,并被刑事立案并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了。应该及时委托辩护律师。律师可以到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案情比较复杂的建议找个律师,有律师跟没有律师差距很大的。律师要收取一定的服务费,费用跟律师自身的情况和所在地的经济水平有直接的关系,不过最后诉讼费还有找律师的费用,可以由败诉方进行承担,所以找律师一举好几得。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司法机关在查处...


·强迫卖淫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实践中对于卖淫的人,如果不是自己心甘情愿的进行卖淫活动,而是在他人的强迫之下进行的话,此时虽然其本身从事的就是卖淫的行业,强迫之人也是会构成强迫卖淫犯罪的。这种情况下就要做出相应的处罚,那强迫卖淫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强迫卖淫罪量刑标准是什...


·检察院不起诉就无罪了么?
      就大部分的刑事案件来讲,其实都是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而从这点上来看,很多人就理解为,要是检察院不起诉的话,那么就代表嫌疑人是无罪的。结合法律中的规定,究竟检察院不起诉就无罪了么?下文中,我们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希望能为你提供一些帮助。一、检察院不起诉就...


·取消缓刑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若公民实施的行为可能会严重危害到社会,那么,此时公民不仅需要承担民事处罚,还需要承担刑事处罚。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结束后,会做出相应的判决,此时律师可以提出缓刑的请求,由于我国制定刑法的目的是为了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故而只要满足了取消缓刑的条件,司法机关一般都会应允其请求。一、...


·强奸犯自首会判多久 强奸罪是否能判缓刑
      现实中,有的人在犯罪之后受不了良心的谴责,又向公安司法机关进行自首。相信您都知道,在我国自首行为属于法定的量刑情节。那要是强奸犯自首的话,之后可能会对其判多少年呢?具体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强奸犯自首会判多久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


·刑事诉讼法规定不予批捕法律情形有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规定不予批捕情形有什么?1、检察院应当不予逮捕的情形: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具有刑诉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2、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行较轻,且没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或者不予逮捕:(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


·刑诉法监视居住的条件有哪些
      刑诉法监视居住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可以对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依新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轻伤二级对方就是不承认不认罪怎么办
      轻伤二级对方就是不承认不认罪怎么办 一、认罪与不认罪有什么区别? 所谓自愿认罪,是指犯罪嫌疑人当庭自愿承认被指控的犯罪(究竟有没有犯罪由法院审理来认定,法院没有认定之前被告人不能叫罪犯,而只能叫犯罪嫌疑人。他的不当行为只能称为涉嫌犯罪)。 由于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简化了法庭审...


·犯罪中止主观上的认定是什么?
      犯罪中止主观上的认定是什么?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其次,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再次,中止犯罪的决意必须是完...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既遂判几年?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既遂判几年?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既遂判刑,是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


·到底怎样才构成故意伤害罪
      到底怎样才构成故意伤害罪认定怎样才是故意伤害罪,需要从立案标准和构成要件入手分析。(一)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应当立案。故意伤害他人,只有达法定的轻伤及其以上损害时,才构成本罪,予以立案。(二)故意伤害罪构成要件1、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