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于还没判离婚债务会判吗?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一、还没判离婚债务会判吗?
  
  
  没有判离婚说明双方还是夫妻的关系,所存在的债务也是不会判的;
  
  
  1、婚后债务若属于个人债务,那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即使还没有还完,这笔债务与另一方也没有关系,应当由欠债的一方承担偿还责任。
  
  
  2、婚后债务要是为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的时候还没偿还完的话,则需要先用夫妻共同财产来清偿。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二、夫妻个人债务有哪些
  
  
  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的规定,有如下情形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按个人债务处理,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一)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四)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为维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而产生,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的,应以夫妻个人财产偿还。
  
  
  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用一方用个人财产偿还。确定为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另一方要求偿还。
  
  
  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从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来看,我国在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上,采取的是以债务的发生时间为原则、以特殊约定为例外的判断标准。
  
  
  即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只要不存在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债权人明知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情形,则一律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应以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为标准。
  
  
  综合上面所说的,夫妻之间存在的债务只要还在夫妻的续存期间就不会对双方的债务进行划分,不管是夫妻的共同财产还有夫妻的共同债务一般都是在离婚时进行协商,从而才能依法的解除双方的关系,但在处理的时候一定要认定哪些是属于共同的财产和债务,哪些是属于个人的财产和债务。
  
  
  
  
  
  
  


·夫妻债务一方债务包括什么
      夫妻债务一方债务包括什么 一、夫妻债务一方债务包括什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清偿。夫妻举债需事先协商一致,并立下书面协议。一方单独举债,事后...


·委托人拿借条去收钱注意什么?
      委托人拿借条去收钱注意什么? 一、委托人拿借条去收钱注意什么? 委托人拿借条去收钱注意签署一份有效的委托合同,委托代理是民事领域的重要合同种类,代理人可以持委托手续等能证明本人已授权事项与对方进行磋商交涉,但是该代理行为不得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也不能超越本人的民事权利范围。在借...


·2023年夫妻个人债务案例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
      夫妻个人债务案例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婚姻法》第十九条第3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二、夫妻个人债务怎么认定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个人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


·债务性融资和债权融资的不同
      债务性融资和债权融资的不同 一、风险不同 对企业而言,股权融资的风险通常小于债权融资的风险,股票投资者对股息的收益通常是由企业的盈利水平和发展的需要而定,与发展公司债券相比,公司没有固定的付息压力,且普通股也没有固定的到期期日,因而也不存在还本付息的融资风险,而企业发行债券,则...


·当事人欠帐还不起怎么办?
      当事人欠帐还不起怎么办?只要是合法的债务,你都要按期偿还;如果你没有还清债务,对方可以起诉你,法院可以对你的一切合法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当然,对于维持基本生活的财产,法院一般不会强行处置。1、可以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分期支付债务。《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特点有哪些?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特点有哪些?可转换公司债是指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兼有债权和股权的双重性质。 可转换债券具有债权和期权的双重特性。 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的特征,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1、债权性 与其他债券一样,可...


·老赖欠钱不还法院找不着怎么办
      老赖欠钱不还法院找不着怎么办搜集对方财产线索后,立即到法院起诉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对方的财产,主张还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


·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对个人犯罪的...


·面对欠钱不还的怎么办?
      面对欠钱不还的怎么办? 一、面对欠钱不还的怎么办? 对待欠钱不还的人最有效的要账方法是,向人民法申请支付令。 1、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


·公司倒闭欠款债务偿还的相关法律规定
      公司倒闭欠款债务偿还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公司倒闭后可申请破产的条件 我国的《企业破产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拒此可知,企业破产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企业必须是经营上的严重亏损;再是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民间借贷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民间借贷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一、民间借贷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明确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根据该规定,显然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应当是出借人住所地,因此,民间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