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离婚协议公证需要哪些材料和流程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夫妻在协议离婚后,就离婚协议书而言并不是必须要办理公证的,但如果能够办理公证手续的话,那么可以加强该协议书的法律效力。那么您知道夫妻感情破裂离婚协议公证需要哪些材料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夫妻离婚协议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结婚证;
  
  2、子女的户籍证明;
  
  3、离婚协议草稿;
  
  4、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车辆行驶证、存单等;
  
  5、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离婚协议公证的程序、流程
  
  在办理离婚协议公证时,夫妻双方当事人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具体的程序是:
  
  1、审查当事人的身份及行为能力、意思表示。
  
  2、审查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协议内容:
  
  (1)询问离婚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离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2)审查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未成年子女是否作了妥善安排;
  
  (3)宣传法律,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意见;
  
  (4)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债权债务的处理意见;
  
  (5)询问双方当事人对探视权的约定。
  
  3、出具离婚协议的公证书。
  
  三、夫妻签订的离婚协议有何效力
  
  离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以及离婚后债权债务和财产如何处理、子女归谁抚养等问题达成的共同意思表示。离婚协议涉及的是当事人身份关系的解除及因人身关系解除引发的财产关系的改变。
  
  1、离婚协议的内容一般包括三项,即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其中关于离婚和子女抚养的内容属于夫妻人身关系的性质,而财产处理则属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性质,这两种关系在法律性质上均属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因此,离婚协议的性质应是一种混合合同,与离婚诉讼是一种复合之诉。
  
  2、离婚协议中涉及夫妻人身关系条款是无效的。当事人既可以选择登记离婚,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两者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否则,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就不可能解除。婚姻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而只能作为一种证据,证明夫妻感情曾经出现过重大裂痕。只有当事人通过诉讼解除了婚姻关系或者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法律才对离婚的事实予以确认。
  
  3、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条款是附生效条件的协议,在双方同意离婚或者判决离婚的条件下应当认定其效力。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前提是,即如果离婚,应当按双方约定分割财产。财产分割协议应在条件成就即离婚时产生法律效力。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所附生效条件,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附生效条件,因为其成就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合意,任何一方均可决定其是否成就,可以单方面使财产分割协议不产生约束力且不会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人民法院在判决离婚的情况下,故应当将协议作为分割夫妻财产的重要证据,即法院要按照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作出判决。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8条第1款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经过上文的介绍,我们知道夫妻离婚协议公证需要哪些材料,同时我们在上文中还为您提供了办理离婚协议公证的流程,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知识,可以到我们网站的相关栏目进行深入了解,同时还能就你的具体问题,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拒绝给抚养费理由是否都能成立?
      在这个形形色色的社会上也总是会有少数非常不合格的父母,父母双方离婚之后不仅互相推卸照顾孩子的责任,不用亲自抚养孩子的一方不愿意给孩子最基本的抚养费,甚至还用自己没钱为由一次次拒绝对方的讨要。那么对于那些拒绝给抚养费理由是否都能成立呢? 一、拒绝给抚养费理由是否都能成立? 并不是所...


·国家赔偿法溯及力是什么
      首先我们理解下溯及力,溯及力就是一个法律法规对于它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也是同样可以适用的。另外,我们知道当冤假错案发之后,我们是可以向国家进行法律上的索赔的。那么,国家赔偿法对于生效前的事件是否适用?我们要如何具体的理解国家赔偿法溯及力及其相关问题,下面就让我们来简单的向您介绍一...


·收养与抚养的区别是什么
      收养与抚养的区别是什么收养与抚养的区别是什么抚养是指长辈对晚辈的生活上照顾抚育、经济上资助扶持的权利义务关系。抚养有自然人抚养和社会机构抚养两种形式。收养与这两种形式的抚养都有所不同。(1)收养与自然人抚养所谓自然人的抚养是指由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近亲属...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案例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新《民法典》离婚财产分割案例 案例来源: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编《婚姻家庭新型疑难案例判解》 基本案情:甲(男)与乙(女)二人对过网络认识,于2004年3月见面并确立恋爱关系,2004年4月登记结婚。结婚登...


·是否婚内可起诉抚养费吗?
      是否婚内可起诉抚养费吗 01 . 夫妻双方婚内分居生活的,子女可请求未履行抚养义务一方支付抚养费;离婚纠纷中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亦可要求另一方补付婚内抚养费。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


·一方受胁迫结婚有效吗?
      一方受胁迫结婚有效吗被胁迫结婚的婚姻是否有效取决于受胁迫的一方是否在相应的时间内向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一般情况下,受胁迫的一方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对于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则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登记机关经...


·国家旅行社退团违约金有哪些法律规定
      国家旅行社退团违约金有哪些法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 损失,旅游者可以请求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责任。因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组团社经征得旅游...


·当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后
      当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后,法庭会判决两人离婚。离婚不仅关系到财产上的分割,一些有孩子的家庭也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根据在抚养权上比较占优势的一方来抚养。另一方则要支付抚养费用。关于离婚有两个小孩抚养费怎么算的?下面则是关于离婚抚养费的介绍。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离婚协议公证找哪个单位
      当婚姻发生了状况,走到了离婚这一步时,很多人对于离婚协议是否需要公证,到哪里公证,离婚协议公证找哪个单位等问题参赛了疑惑。下面,我们将带着你了解离婚协议公证找哪个单位的相关法律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一、什么是离婚协议书公证? 离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解除婚姻时,以协议的形式对家庭...


·成年子女能向父母追诉之前未付的抚养费吗?
      1、《婚姻法》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法院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


·夫妻双方离婚男孩归谁抚养权?
      夫妻会因为各种大大小小的事由而离婚,在离婚时需要考虑的最重要的两个问题就是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分割,而想要争夺子女的抚养权就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才有更大的胜算,那么夫妻双方离婚男孩归谁抚养权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 夫妻双方离婚男孩归谁抚养权? 我国新婚姻法确立了保护妇女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