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现场照片规范要求有哪些?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交通事故现场照片规范要求有哪些?
  
  交通事故现场照片规范要求有照片要清晰;要体现现场的地理位置、现场与周围环境的相互关系;拍摄现场局部照片时,宜围绕现场重要局部,采用多向拍摄法拍摄;关键的物件要重点拍摄。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照相可分为:方位照相、概览照相 、局部照相、元素照相、细目照相、比对照相。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照相是现场勘查的组成部分,是交警部门利用摄影的方法,对交通事故现场、车辆、人体及痕迹、物证等依法进行的记录活动,是固定、记录交通事故有关证据材料的重要手段。
  
  一、方位照相的拍摄内容、要求、方法 方位照相是指反映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地理位置及现场与周围环境相互关系的专门照相。
  
  1、方位照相的拍摄内容如下:a) 现场的地理位置、现场与周围环境的相互关系;b) 现场地理位置的固定标识物,包括标志牌、里程碑、灯杆、桥梁以及医院、学校、商店等标志性建筑物;c) 现场周围环境,包括街道、隧道、桥梁、山体、悬崖、沟渠、涵洞、河流、植被等;d) 现场周围交通设施,包括道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监控设备等;e) 现场道路的形态特征,包括路口、路段、车道数量、视距、坡度、曲度等。
  
  2、方位照相的拍摄要求a)、拍摄时取景范围应能反映出现场与现场地理位置标识物、周围环境、周围交通设施的相互关系和道路形态特征。b)、现场位于路段,应沿道路走向相向拍摄,视角尽量涵盖现场所有车道,并反映是否弯道或坡道。c)、现场位于路口,应沿道路走向从三个或三个以上不同方向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拍摄,视角覆盖整个路口范围。
  
  3、方位照相宜采用下列方法拍摄:a) 现场位于路段,纵向范围较大时,可将机位设置于道路中心线(轴线)上,采用直线连续拍摄法拍摄;b) 现场位于路口,可采用多向拍摄法或回转连续拍摄法拍摄;c ) 宜采用标准镜头拍摄,光圈不大于F8;d ) 有条件的,可将机位设置于较高地点,进行俯拍。
  
  二、概览照相的拍摄内容、要求、方法 概览照相是指反映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全貌及道路交通事故元素宏观相互关系的专门照相。
  
  1、概览照相的拍摄内容如下:a)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全貌;b) 现场的道路交通事故元素。
  
  2、概览照相的拍摄要求a)、视角应覆盖全部现场元素,尽量避免现场元素之间相互遮挡,并能反映道路交通事故各元素之间的宏观位置关系。b)、现场位于路段的,应结合道路走向或车辆行驶轨迹进行相向拍摄,视角涵盖现场所在车道。c)、现场位于路口的,应沿道路走向从三个或三个以上不同方向进行拍摄,视角涵盖路口区域。
  
  3、概览照相宜采用下列方法拍摄:a) 现场位于路段,可采用相向拍摄法拍摄;b) 现场位于路口,可采用多向拍摄法拍摄;c) 现场范围较大,可从相对方向分别采用直线连续法拍摄。
  
  三、局部照相的拍摄内容、要求、方法 局部照相:反映部分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范围内道路交通事故元素位置关系的专门照相。
  
  1、局部照相的拍摄内容如下:a) 交通事故现场的重要局部;b) 现场的道路交通事故元素。
  
  2、局部照相的拍摄要求a) 应能反映道路交通事故元素间相互关系。b) 选择适当拍摄角度,避免被拍摄主体相互遮挡。c) 有地面痕迹突变点的,应拍摄路面痕迹突变点与道路交通事故元素之间的关系。d) 拍摄路面轮胎痕迹与车辆位置关系时,应将机位设置于痕迹起点处,视角应覆盖痕迹起点和车辆位置的空间区域,照片应能尽量反映痕迹的起点、止点、突变点和走向。
  
  3、局部照相宜采用下列方法拍摄:拍摄现场局部照片时,宜围绕现场重要局部,采用多向拍摄法拍摄。
  
  四、元素照相的拍摄内容、要求、方法 元素照相:反映道路交通事故元素的外观、状态的专门照相。
  
  1、元素照相的拍摄内容如下: 人(尸)体的拍摄内容如下:a) 人(尸)体在车内或车外所处位置;b) 人(尸)体姿态;c) 人(尸)体全貌及头面照;d) 人(尸)体衣着。
  
  车辆的拍摄内容如下:a) 车辆在现场的位置和状态;b) 车辆外观特征。
  
  道路设施的拍摄内容如下:a) 现场的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b) 现场被撞的交通设施。
  
  现场地面痕迹的拍摄内容如下:a) 地面轮胎痕迹,包括拖印、侧滑印、滚印、压印等;b ) 人体在地面上的痕迹;c) 地面其他痕迹,包括车体、车辆部件或物品在地面形成的痕迹。
  
  散落物和血迹的拍摄内容如下:a) 散落物,包括车辆部件、物品等;b) 血迹和人体组织。
  
  其它与事故有关的物证包括被撞的动物、树木、房屋等。
  
  2、元素照相的拍摄要求 人(尸)体拍摄要求如下:a) 应先标划人(尸)体位置,再进行拍摄;b) 死亡两人以上的,应先对尸体进行编号,再拍摄;c) 应反映人(尸)体所在现场位置、姿态和衣着情况;d) 应反映人(尸)体体表及衣着表面的破损、痕迹、血迹、附着物等位置关系。
  
  车辆拍摄要求如下:a) 应反映车辆位置和状态;b) 应反映车辆外观,包括车体、轮胎、号牌、灯光和附加物等;c) 应反映车辆破损变形情况。
  
  道路设施拍摄要求如下:a) 应反映现场道路交通标志全貌、交通信号灯、交通标线;b) 应反映被撞设施的整体状态和受损部位。
  
  地面痕迹拍摄要求如下:a) 应反映痕迹的起点、止点、突变点和走向;b) 痕迹与背景反差小时,在确保不污染痕迹的条件下,可用粉笔标画痕迹外廓;c) 被拍摄元素不小于画面的2/3。 散落物和血迹的拍摄要求应反映散落物和血迹的位置、方向和形态特征。
  
  3、元素照相宜采用下列方法拍摄:a) 拍摄尸体全身照时,应采用中心垂直拍摄的方法,持相机站于尸体一侧,保持相机镜头与尸体所在平面基本垂直,使人(尸)体不小于画面的2/3;b) 拍摄面貌照时,应以鼻尖为中心,相机垂直于面部拍摄,记录面貌特征及附着物和伤痕情况;c) 拍摄多轮车辆时,应以相同高度、相同距离沿车辆对角线相对方向各拍摄一张;d) 拍摄两轮车辆时,应在垂直于车体两侧的中心位置各拍摄一张;e) 车体损伤变形较大的,可选取能反映车辆损伤变形情况的位置拍摄。f) 拍摄较大面积痕迹和散落物时,可持相机站于痕迹或散落物起点一侧,朝痕迹止点或散落物抛洒方向,保持相机水平拍摄,使被摄元素不小于画面的2/3;g) 拍摄较小面积痕迹和血迹时,应采用中心垂直拍摄方法。
  
  五、细目照相的拍摄内容、要求、方法 细目照相:反映道路交通事故元素局部细节、物证及表面痕迹特征的专门照相。
  
  1、细目照相的拍摄内容如下: 人(尸)体痕迹拍摄内容如下:a) 衣着表面破损、刮擦、轮胎花纹等痕迹;b) 衣着或体表的油脂、泥土、漆、橡胶等附着物;c) 体表伤痕。
  
  车辆痕迹和部件状况拍摄内容如下:a) 破损、变形、缺失的具体位置、形态;b) 擦划痕迹的位置、形态;c) 附着物的位置、形态、颜色,包括血迹、毛发、人体组织、纤维、指纹、掌纹及鞋印的位置及形态等;d) 轮胎的花纹形态及轮胎破损痕迹;e) 车内物品,包括鞋、包等;f ) 车内部件状态,包括方向盘、仪表盘、灯光及雨刮器开关、档位、驻车制动器、座椅、安全带、气囊、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和行驶记录仪等。
  
  地面痕迹拍摄内容如下:a) 车辆轮胎痕迹的起点、突变点、止点、花纹形态和尺寸等;b) 车体在地面遗留痕迹的起点、突变点、止点、花纹形态和尺寸等;c ) 人体在地面遗留痕迹的起点、突变点、止点、形态和尺寸等;d ) 地面其他痕迹的起点、突变点、止点、形态和尺寸等;e ) 散落物上附着痕迹的形态、尺寸;f ) 血迹的形态、尺寸。
  
  2、细目照相的拍摄要求a) 应贴放比例尺,比例尺的贴放和选择应符合GB/T 23865-2009中的3.4、3.5的要求。b)应清晰反映痕迹、损伤、微量物质的形态、颜色、质地和比例尺刻度。c ) 被拍摄主体应不小于画面的2/3。d ) 弱光条件下拍摄,可使用辅助光源。
  
  3、细目照相宜采用下列方法拍摄:拍摄细目照应采用比例照相方法,保持镜头与痕迹面垂直,使比例尺与取景器一侧边框平行;单幅画面无法反映完整时,可采用直线连续拍摄法,拍摄时相邻两张照片应有重合部分,重合部分应避开主要痕迹损伤位置。
  
  六、比对照相的拍摄内容、要求、方法 比对照相:反映造痕体和承痕体接触部位和接触方式的专门照相。
  
  1、比对照相的拍摄内容如下:经勘查确定的承痕体与造痕体,应拍摄比对照片,拍摄内容如下:a) 车辆与车辆的接触部位和接触方式;b) 车辆与固定物(树、线杆、护栏等)的接触部位和接触方式;c) 车辆轮胎花纹与地面轮胎花纹的比对;d) 车体痕迹与地面痕迹的比对;e) 人体及衣着痕迹与车体痕迹、地面痕迹的比对;f ) 整体分离痕迹的比对。
  
  2、比对照相的拍摄要求a)、应确认痕迹对应关系,分析判断承痕体与造痕体的接触部位和接触方式。b)、应垂直于痕迹所在平面,分别拍摄承痕体与造痕体接触部位的细目照片。c)、有条件的,应按接触方式摆放造痕体与承痕体,拍摄两者的关系照片。
  
  综述,交通事故现场照片的内容大多能反映事故的成因经过结果,因此大都由专门交警人员进行拍摄。因此在遇见大型交通事故时及时报警拨打求救电话后不要随意走动,更不要触碰事故车辆,这样会导致事故现场环境被破坏,后期交警人员寻找证据较为麻烦。
  
  


·机动车牌照新规定有哪些
      机动车牌照新规定有哪些 我国机动车主要分为汽车、摩托车、电动车以及拖拉机等等。机动车对于我们的生活和工作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为了维护道路的安全和规范交通运输,我国对于机动车采取了一些列的管理规定。例如,目前我国政府依法制定了机动车牌照新规定,这将更加有利于促进机动车的规范行使...


·强迫交易罪追诉标准有哪些
      在进行商品交易时很多人会遇到强买强卖的现象,以威逼利诱的方式使双方交易的行为属于强迫交易罪,国家对于这类罪行有严格的规定,那么强迫交易罪追诉标准是怎样的?会有什么样的处罚?下面由我们为您简单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强迫交易罪追诉标准 根据《刑法》与《刑法修正案(八)》规...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交社保怎么救济
      劳动关系纠纷是每个人都有可能遇到的纠纷情况,常见的有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保、不按时发工资、无正当理由被解雇等情况。那么,劳动者在发生相应情况下该采取什么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呢,尤其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交社保怎么救济呢?我们在下文针对这个问题作出了详细说明,希望能帮助到您。 ...


·一、交通事故人伤伙食费理赔可以申请吗?
      一、交通事故人伤伙食费理赔可以申请吗? 可以申请;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3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住...


·关于交通事故多久可以批捕?
      一、交通事故多久可以批捕 交通事故如果构成犯罪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一般应该在刑事拘留后的十四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


·弃车逃逸与肇事逃逸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弃车逃逸与肇事逃逸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弃车逃逸与肇事逃逸不一定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也就是说,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


·交通事故的认定,除了需要调查交通事故是怎么发生的,事故当事人
      交通事故的认定,除了需要调查交通事故是怎么发生的,事故当事人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以及事故当事人当时的主观状态,还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及其司法解释。为此,我们整理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细则的全文,供您参考。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细则 1、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路段上,...


·醉驾交警队不移交检察院问题
      醉驾交警队不移交检察院问题 《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醉驾案7日内侦结并移送检察院起诉 对涉嫌酒驾者扣车扣驾证。《意见》明确,发现当事人涉嫌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当事人驾驶的机动车,需要作为证据的,可以依法扣押。交通民警对当事人...


·一、交通事故人伤有快速理赔吗?
      一、交通事故人伤有快速理赔吗? 有,发生交通事故后走快速理赔处理流程: 1、检查对方驾照及车辆手续,其中车辆手续包括:车牌、年检、行驶本及交强险等。确认对方是否为无牌车辆,驾驶员是否存在无证驾驶或酒驾行为,如果发现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就应立即报警,并且不能移动车辆。 2、有下...


·团伙强迫交易罪的立案标准
      团伙强迫交易罪,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应当予以立案: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千元以上的;2、强迫交易三次以上或者强迫三人以上交易的;3、强迫交易数额一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二千元以上的;4、强迫他人购买伪劣商品数额五千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一千元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单方肇事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有些是双方原因造成的,当然也有因为单方原因而造成的事故,在针对不同情况下的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很显然具体的处理也是不太一样的。那到底单方肇事交通事故怎么处理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单方肇事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单方肇事交通事故是指不涉及人员伤(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