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彩礼纠纷如何进行处理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结婚彩礼是男方以结婚为目的而向女方赠送的钱物。长期以来,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一直以赠与来对待彩礼问题。而实践中,也有不少人因为结婚彩礼而产生纠纷。那么此时彩礼纠纷该如何来解决呢?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1、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
  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
   2、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
  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因为此时夫妻尚作为一个共同体,遵循夫妻法定财产共有制。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
   3、必须是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
  一般来说,彩礼问题主要大量存在于我国广大的农村和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人们迎亲嫁娶,多是按民风、习俗形成的惯例。如果当地没有此种风俗存在,就谈不上给付彩礼的问题。对于不能认定为彩礼的、属于男女交往间所为的给付财物如何处理,要视其具体情况及性质,由法院依法作出处理。
   4、要区别彩礼给付时当事人的主观意愿。
  一般来讲,彩礼的给付往往迫于当地行情及社会压力而不得不给,完全自愿给付且无任何附加条件的属于一般赠与行为,如果没有特殊规定,通常不予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
   5、给付彩礼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双方登记结婚后,如果一直没有共同生活,也就没有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实质意义上真正的共同生活还没有开始。
   6、对于彩礼的给付、接受主体应当作宽泛解释。
  实践中,给付彩礼并不单纯的是男女双方之间的事情,常常涉及到两个家庭之间的往来。对于彩礼的给付人和接受人应作广义的理解,不能仅仅局限于准备缔结婚姻关系的男女本人,应包括各自的亲属。
   7、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属于彩礼返还的特殊情形。
  生活困难有绝对和相对之分,绝对困难是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相对困难由于给付彩礼造成了生活前后相差较悬殊,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来说,变得困难了。司法解释的本意,是在前一种意义上,即绝对困难进行规定的。
   8、彩礼返还适用的诉讼时效问题。彩礼的返还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即两年。
  诉讼时效的起算,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权利受到侵害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开始。
  通过上文,我们知道涉及结婚彩礼纠纷时,应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判断依据,若当事人已结婚的,则应以离婚为前提,而且当地必须存在给付彩礼的习俗,还要区别当事人给付彩礼的主观意愿等。但如果不知道该如何解决彩礼纠纷的话,建议可以委托专业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
  
  
  


·离婚协议可以通过民政局更改吗
      现在很多关于离婚增多的新闻越来越多,一方面的原因是部分人当时结婚的时候过于仓促,婚后发现和对方有种种矛盾,导致感情过早破裂。另一方面的原因也是楼市的火爆,为了规避房产限购政策而去离婚,结果假戏真做。但是无论如何,及时双方已经在民政局协议好了离婚,事后仍然由于种种原因想更改离婚协议...


·子女探视权法律规定是什么?
      子女探视权法律规定是什么?子女探视权法律规定是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的有关规定: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


·起诉离婚委托律师费用多少钱
      现实中,有很多人还是坚持固有的思维,只要涉及到打官司就一定要请律师来帮助自己,这在诉讼离婚中体现的尤为明显。不过请律师并不是免费的,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才行,那一般起诉离婚委托律师费用多少钱?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起诉离婚委托律师费用多少钱聘请律师的费用需和律师洽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有第三次不判离婚的吗?
      在当代这个社会,法院会根据起诉人的诉讼请求对相关案件进行审理,然后做出判决。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民事案件中离婚的案件数量是十分庞大的,事实上有的离婚案件,法院的判决结果是不准离婚,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有第三次不判离婚的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


·协议离婚时产权过户手续如何办理
      夫妻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需要对共同所有的房产进行处理,而此时多半都是一方获得房产的所有权,而对另一方进行差价补偿。这种情况下就会涉及到产权过户的问题。那您知道夫妻协议离婚时产权过户手续如何办理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协议离婚时产权过户手续如何办理 ...


·离婚时女方可以提出什么赔偿在夫妻双方同意行政离婚的情形下
      离婚时女方可以提出什么赔偿在夫妻双方同意行政离婚的情形下,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已达成协议,法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必进行干预;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不能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1、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


·一、夫妻离异抚养权及相关权限怎么规定?
      一、夫妻离异抚养权及相关权限怎么规定?夫妻离异抚养权及相关权限的问题基本规定为: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在哺乳期,一般会判给母亲,对方给予抚养费。两周岁以上,孩子归有利于其成长的一方抚养。当然,这个过程需要足够尊重孩子的意愿,否则就违背了最初的目的。二、关于抚养权权限的注意事项是什么1、...


·一、离婚一方要支付孩子一岁抚养费吗?
      一、离婚一方要支付孩子一岁抚养费吗?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


·为什么要停止征收社会抚养费?
      随着近年二胎政策的开放,一对夫妻可以合法生育两个孩子,存在了数十年的社会抚养费政策正处在一个历史转折点。那么社会抚养费到底是该继续实行还是就此停止取消呢?我们给您介绍下为什么要停止征收社会抚养费,理由如下。关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目前在社会抚养费征收中,矛盾最尖锐的就在这一点。对于以前...


·离婚办理途径是什么?
      离婚办理途径是什么?1.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2、诉讼离婚,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予离婚,同时会...


·违法强拆国家赔偿需要什么手续?
      随着时代的发展,很多地方需要拆除重建,很多地方的建筑需要拆,但也有很多人不愿意离开地方,不想搬离原来的地方,违法强拆的事情,在各地都有发生。违法强拆国家赔偿程序需要什么手续?违法强拆国家赔偿怎么维权了。  一、违章强拆需要什么手续  违章建筑是指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